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凤凰视频《全民相对论》第42期:被堕掉的生命

2012年06月24日 13:23
来源:凤凰网专稿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正在加载中...'

内容提示:含辛茹苦,艰难怀孕7个月。围追堵截,孕妇亡命72小时。最终这支致命的引产针结束了她的生命。她的希望。6月4日,陕西安康市镇坪县村民冯建梅,在镇政府干部强制要求下,被迫引产怀孕7个月的女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鼓励”与“提倡”清楚表明,计划生育政策并非一种强制性政策,但为何“强制引产”仍然是大部分地方政府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屠龙剑?

陕西省人口计生委表示坚决杜绝大月份引产,是否意味着对小月份引产仍持默许态度?国家立法禁止地方出台强制引产措施是否合适?

《全民相对论》特邀清华布鲁金斯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王丰,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中国社科院人口研究所副研究员李小平,美国威斯康星大学人口学学者易富贤,资深评论员曹保印参与讨论。

本期《全民相对论》,全民热议“被堕掉的生命”。

凤凰视频原创《全民相对论》节目2012年6月25日播出“被堕掉的生命”,以下为文字实录:

闾丘露薇:全民相对论,不必有结论,欢迎大家收看由凤凰视频原创出品的全民相对论,我是闾丘露薇,来看看今天的议题。

闾丘露薇:那到底是合法还是违法,我们今天节目就要讨论这些。那我们在展开这个讨论之前,我们请现场的观众,还有我们的嘉宾进行一个选择。那么在实施计划生育的中国,禁止强行的这种堕胎行为,是不是应该支持禁止的,请坐在红色的这边,而认为反对的没有这个必要的,可以坐在蓝色这一边,中间是可以有一个自由的选择,好请开始。我觉得非常的有兴趣,来,我们来看看这一边觉得不应该禁止的,是什么样的理由?

李小平:首先这个问题,我觉得就是以中国的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一直是保持具有连续性的就是强制堕胎。实际上30年来我们一直是强制堕胎的,当然法律明令规定就是你大月份引产呢,可能对父母,对母亲可能有生命安全,所以有一个特殊的界定,就是大月份引产就是说禁止的。但是我们的问题要一分为二,就是说首先要不要有没有强制堕胎,我是认为中国必须有强制堕胎,没有这个的话,那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贯彻起来,就会大打折扣。那么大月份引产,既然法律有明令规定的话,那我觉得你照执行就是了。

闾丘露薇:来,听听这边。

王丰:这次安康的事件,这不是第一次我们过去这十多年来有很多次报导,比如说在广西的博白,比如说是在河北的昌黎都有类似的现象出现。为什么这一次大家网上的反应很不一样?是因为就是第一大家对这个计划生育政策,现在继续执行这个政策的本身的合法性、必要性产生了,这个根本的怀疑和动摇。

闾丘露薇:所以您的意思是,在目前的这样一个社会进展的发展的,这样一个情况之下,所以强制堕胎它已经是不再适宜了。

王丰:强制堕胎本来也不应该有的,这个事情就是,但是在我们国家已经是几十年来一直都有,但是现在越来越少,可是这一次是出来以后,能够得到社会上这么大的反响,是因为就是我觉得社会变了,对人的这个本身的权益和人的保护,有了新的认识和要求。

曹保印:三十年前当时的中国,很多流产直接就把孩子溺到桶里边,大家就感觉到没有什么。可是现在当在出现这种情况,已经完全不能够接受,所以从这一点上来说,另外来说这种大月份的也好,和这个中间流产的也好,这种强制性的。首先是我们现在的这个文明的进步,已经不能够介入,就是国家的强制力,你可以体现出国家的意志,但国家的意志必须得让位于最基本的人权。因此从这点上来说,我们才会激发起如此之大的风波,认为这种事情不能再做了,而且他不是在犯错,是在犯法,不是在犯罪,是犯了重罪,而且是在犯杀人罪,就是这个概念。

闾丘露薇:就讲到法律的概念,请教一下湛先生在。

湛中乐:过去没有全国性的法律,就包括人口计划生育法之前,长期以来应该更多的按政策办事,按基本国策办事,所以在过去没有法律的情况下,事实上有很多我们说的包括强制堕胎的事情,所以过去长期以来是依国策。这个国策在很大程度上,比所谓的真的意义上法抗的还厉害,但是我想要说明的是过去长期以来依政策去做,甚至为了执行政策不择手段的去,包括用强制这种做法,在有了人口计划生育法以后,尤其在中国的宪法,我们说2004年人权入宪,一系列法律制度比较建立健全的今天,应该说强制堕胎,或者是像暗中陕西安康这种行为,是为法律所禁止的。

李小平:有人写过一个潜规则,中国的文化有一个特点就是说他说一套做一套,因为你说的太糟糕了嘛就会引起反感,但是你按照完全说的去做的话,那往往就一事无成。我个人认为我们中国现在很多人刚吃了几天饱饭,就有点高枕无忧了,我之所以强烈的支持必须强制堕胎,是因为我们的人口的大的忧患还在后头呢。我个人认为在这个意义上,陈云是非常有远见的,他说要实行一胎化必须强制,宁可别人骂我,但是现在要抓早抓。

闾丘露薇:您觉得就是说为了我们经济的发展,为了我们民族,为了资源紧张等等,那有一些人如果是违背个人意愿的这些行为,政府是可以用公权力去做的。

李小平:不要忘了。

闾丘露薇:你这都可以接受。

李小平:人权涉及到少数人权和多数人权,涉及到未生出来的人权和已经在世的人权,我们有八千万残疾人,这是活着的人的人权,对不对?我们为什么在一个人满为患的国度,我们非要把更多人抛到这个世界上来享受这个不幸,所以我主张坚决强制堕胎不动摇。

闾丘露薇:请问一下李老师,你觉得你可以接受,有一个你的同胞被这样的对待?

李小平:如果是我的老婆超计划怀孕的话,8月份我也同意让她引掉。

湛中乐:主持人我还想补充一点。

李小平:人权不能超出一定的。

湛中乐:李老师谈到前面说有事实问题过去是如此,那么现在里面刚才你问的那个法,我只了讲了一半。就是国家层面的法律是禁止我们说的堕胎的,但是要注意到这个事实就是几乎各省的,包括陕西省这个案件里头,我们所发现的陕西省的从这地方的地方性法规里头,往往有这样的一个表达或者这样的表述,就是超过所谓的政策规定,或者超过规定生育子女的用的是应当采取。

闾丘露薇:这里面就非常有意思的是应当。

湛中乐:没错。

闾丘露薇:有好几个应当。

湛中乐:对,所以呢。

闾丘露薇:应当首选应当终止。

湛中乐:对。

闾丘露薇:跟强制有什么分别?

湛中乐:有一点点这个意思在暗含着,所以在地方执法的时候,立法他考虑到就是一个是给公民,或者夫妇双方设定的义务就是应当去采取措施,他用了一个应当的字眼,那么实践中的执法人员,往往是根据这个所谓的地方性法官做这种解读,但这里面的实际上可是存在一个地方性法规。刚才我们李老师说的,为了强行推行我们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包括在地方来讲,有所谓的计划生育的指标或者配额的问题而控制,所以在地方执法的时候,就难免出现所谓这种强制堕胎的一个,或者变相的强制堕胎的这种做法。但我个人认为这种依据跟国家的法律,实际上是应该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这种抵触的。

李小平:因为我们注意到中国的立法语言是及其独特的,比方说提倡一对夫妇生一个子女,并不是提倡是强制,这个必须说清楚。

闾丘露薇:他有参与这个立法过程来。

李小平:并不是提倡,我们用的是其他这个词,我可以说中国的立法不管措词怎么样,实际上一直到现在为止,中央是希望地方能够有效的去控制人口,这就是我们的潜规则。

声明:凡注明“凤凰网”来源之作品(文字、音频、视频),未经凤凰网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它方式使用;已经本网书面授权的,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凤凰网”。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