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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对刑诉法缺乏了解 修正案部分条款仍有争议

2012年03月14日 11:09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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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刑事诉讼法是规范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法律,有“小宪法”之称。中国现行刑事诉讼法于1979年制定,1996年进行了首次修正,这是时隔16年之后,刑诉法的再次大修。本次修正案草案共110条,内容涉及证据制度、强制措施、辩护制度、侦查措施、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等各个方面,并写入“尊重和保障人权”。但修正案即将表决之时,民众对刑诉法修正案仍有担忧与意见,主要集中在修正案的第73条监视居住条款,和新增的第83条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例外条款。

凤凰卫视3月13日《凤凰全球连线》,以下为文字实录:

任韧:这里是《凤凰全球连线》,我是任韧,3月14号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会审议表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在人大表决的前夜,中国互联网上关于刑诉法修正案的部分条款的争议也达到了高潮,这个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修正案的第73条监视居住条款,和新增的第83条通知被拘留人家属例外条款。有担忧的声音认为,在逮捕、拘留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限定范围以及程序设置上,凸现了公权力的强攻势头,将会挤压私权的空间。

针对着外界的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说,中国不存在秘密拘捕,而刑诉法修正案当中写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也被主流的媒体称之为,中国立法进程的里程碑。有小宪法之称的刑事诉讼法,时隔16年迎来第二次大修,各方的意见表达和力量博弈,在人大表决的前夜日趋白热化,有媒体计算,10天的会期,留给2900多名代表审议,110条2万多字的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草案时间,只有10个小时,各位代表将会如何善用手中的投票权,将会在14号的表决之时检验民意的趋向。

今晚《凤凰全球连线》,在北京现场媒体人王思瑾,带来刑诉法修正案表决之前各方争议的最新消息,另外在北京现场资深刑辩律师、美国国家刑事辩护委员会名义会员许兰亭,以及在上海现场中国刑事诉讼法协会副会长、复旦大学司法与诉讼制度研究中心主任谢佑平,将会从专业的角度来解读,中国需要一部怎样的刑事诉讼法?李婕的追踪报告。

刑诉法修正案表决在即 争议仍持续

解说:刑诉法表决在即,在政协会议的最后一天,由委员表示,虽然没有表决权,但是仍然关心细节的调整。

杨一奔(全国政协委员):针对我们觉得应该修改的一些部分做了发表我们自己的意见,我们也看到一些报道,正在进行一些修改,我相信会做一些更加符合体现法律精神的一些修改。

林嘉騋(全国政协委员):还是有不同意见。

记者:还是有不同意见,哪方面的意见?

林嘉騋:不同意见就是对秘密的逮捕。

李婕:也有委员表示,已经把意见通过提交上去,希望引起重视,或者在法律通过后,最高法院再解释实施细则的时候,有进一步的改进。

解说:有内地媒体称,这个时候是刑诉法草案的最后博弈,网络上有不少民众参与对草案的投票,媒体和法律工作者也关注细节的最后调整。例如草案中具体保障人权的条款,究竟有多少含金量,公权力能否得到进一步限制,部分条款的字眼界定能否更加清晰。

关女士(市民):自己虽然不会去触犯法律,但是它也可以用来保护自己啊。

解说:不过也有民众对这个草案没有那么关心。

金先生(市民):不关心。

记者:为什么不关心啊?

金先生:跟我没什么关系。

解说:有人就说,虽然觉得重要,但是如果没有人组织去学习,自己是不会主动去探究法案细节的。

任韧:关于刑诉法修正案的表决,明天就要进行了,在最后的时刻,这场博弈还在进行,而关于刑诉法的修改也在最后的进行。首先我们来连线在北京的思瑾,就你所了解到的,关于刑诉法修正案的这样一个修改,目前最新的消息是什么,各方争议的焦点在哪里?

王思瑾:喂。

任韧:思瑾请讲,听到了吗。

《凤凰全球连线》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节目专区】

首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22:30-23:00

重播时间:星期二至星期六 04:40-05:05 09:40-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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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修正案又做5处修改

[责任编辑:孔庆瑞] 标签:修正案 刑诉 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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