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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婚姻

2011年09月19日 12:07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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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行以来,南京出现了施用该解释的首例案件,案件的女主角朱女士,丈夫在婚前两次出轨,并婚外余有一子,已经有一个女儿的朱女士提出离婚。根据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产出资的,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

离婚后,朱女士可能分得一半的房产。但在此案一审判决前,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了,新解释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依据新司法解释,朱女士不但分不到房,还可能面临净身出户的危险。

潮东:你看我们担心的事情在现实生活中马上就要发生了,在这儿我们问一下李教授,您觉得朱女士按照《婚姻法》的新的解释,她真的会净身出户吗?

李明舜:是不是会净身出户,我刚才觉得陈剑峰讲的就是结合着司法解释一来看,那还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处理。

陈旭:我来补充李教授的这个话,假如按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这个房子归属,要判给男方的话,男方对于他的出轨行为,给女方所造成的伤害,要进行补偿的。

陈彤:对,法律就是酌情,各个地方判的完全不一样。我们现在的《婚姻法》当中,只保护了个人财产,但是却没有对这个违约责任进行明确,只是用了一些很模糊术语,什么适量。

潮东:没有量化,很难操作。

陈彤:对呀,完全就是靠这个。

潮东:空间过大,是吗?

陈彤:对。

陈旭:酌情实际上完全是陈彤老师自己加的词,《婚姻法》都没有这词,你问问李教授。

李明舜:虽然没这个词,但是有这个意思。

潮东:这不结了嘛。

 

潮东:《全民相对论》,不必有结论,咱们这样,来看看网友怎么说,好吗?我们凤凰视频也做了一个调查,来看看,明白人。第一位说,要么好好的拼事业,找一个小男人包养,要么就直接当一个小三得了。我的天呀,怎么能有这种想法呢?女人不坏,《婚姻法》应该保护的婚姻,而不是财产,当一切都被物质化,引来的更多的是费尽心机,如果不是因为爱情,那真的没有理由在一起了。陈律师你认为会出现恐婚吗?

陈旭:不会。您放心,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放心这个结婚率下不来,一定该结婚的还去结婚。

陈剑峰:我赞成陈旭老师刚才说的,不会影响。离婚率相对来说也不会增高,反而会降低,因为女方她也不能随时轻易去离婚了,离婚了可能没(房子)了。

陈旭:他说的太对了,它也就下不来了。

陈彤:那你的意思就是说,女人会为了一套房子然后就忍辱负重一辈子吗?

陈旭:不,陈剑峰律师的意思,如果有了这条规定以后,我就得三思了。小事动不动就离,那会儿代价觉得没什么代价,现在你要用,你真的要走人了,这个时候你就不会轻易说咱俩离婚,不会这么说了。

陈彤:这个时候男人会说,你走吧,你出去吧,你走了就好了,然后这些东西都归我了,我可以换人了,对不对呀?一样的呀,女的节节败退。

陈旭:小年轻不会这么说话的,刚结婚不久的小年轻就找妈去了。

潮东:教授说一句。

现场观众(清华大学教授):我们用法律来坍塌一个,解释一个感情的问题。就如同我们用科学来解释宗教的问题一样,它是很难去解释的,科学是解释我们已知世界的而宗教是解释我们未知世界的。所以我觉得这个问题,您说的非常对,不必有结婚。

潮东:好,谢谢您。

赵格羽:我来补充一下吧,我觉得肯定是恐婚族会越来越多,不婚族越来越多,宁愿做剩女,宁愿主动剩下,也不愿意结婚。

潮东:这位。

现场观众:恐婚这也是因人而异,现在的社会就是说,为什么女的一定要靠男人,女的完全可以靠自己呀。

现场观众:这是社会的进步,我觉得这个法律的走向,在十年以后一定会是这个走向,为什么呢?因为中国人这么多年来没有人去分析这个婚姻解体会有什么样的情况,把它看的太神圣,把它看成一个整体,一旦出现问题大家怎么解决,坐在一块吵吗?

陈旭:我觉得你可能不太懂得女人。

潮东:你是单身吗?

现场观众:我已经有孩子了。

潮东:他还是懂女人。

现场观众:我想说的是伤害了一部分,直接伤害,这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国家太大,人口太多。

陈彤:(国家)太大,伤害你行吗?伤害和国家大没有因果关系。

现场观众:这叫错爱。刚才我们看的那个案例,我觉得其实就是,突然一天司法解释变了,这个天就变了,这种感觉肯定是伤害了,但是咱们现在说到这个可能对于未来的这些孩子的影响,对90后他们来讲,绝对是一件好事,你们可以去好好衡量,你们要什么样的爱情。

潮东:好,明白了。

现场观众:我想问一下,刚才你说你的生活说了一大堆,可是我就问一下,你们现在生活,假如出了感情问题,你会对你的爱人什么承诺?现在新《婚姻法》规定的。

现场观众:如果是我的问题,我可以选择净身出户,这是我自己的选择。

陈旭:我们有很多的办法,很多的女孩子多动动脑筋,这些问题是有办法解决的,我们法律不反对你约定嘛。

陈彤:那么为什么法律不能够规定说,OK,夫妻的财产是双方共同分配,然后我们法律也没有规定,说男方可以事先约定。

陈剑峰:法律就这么规定,夫妻财产共同分配,不仅仅是净身出户,什么都拿不到,那不是这样规定的。

陈彤:是这样的,就是说你说这个房子,增值部分怎么算呀?增值一百万怎么评估呢?

陈旭:一百万的房子,首付30万,还了70万,到离婚有还清的情况下,一人一半35万要补给对象。

陈彤:对。

陈旭:这个其实我分了35万,对不对?35万在总共买房的这个比例当中,占的比例是35%,假如说这个房子增值200万。等一下。

潮东:让陈旭说完。

陈旭:假如增值35%,200万的35%是70万,所以这个女的在增值部分,能够拿到相对应的增值部分的应该是70万。所以加上原来的35万,105万,我不知道李老师我这帐算的对不对。

[责任编辑:王全超] 标签:婚姻 丈母娘 老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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