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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婚姻

2011年09月19日 12:07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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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话题:新婚姻法的新解释引发争议,还原婚姻本质,还是鼓励离婚,谁动了我的婚姻?

凤凰卫视9月18日《凤凰视频》节目播出“谁动了我的婚姻”,以下为文字实录:

潮东:《全民相对论》,我们的辩论马上开始,来认识一下今天到场的几位嘉宾。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秘书长李明舜教授。资深律师陈旭。

陈旭:大家好。

潮东:情感作家。北京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陈剑峰。

陈剑峰:大家好。

潮东:电视剧《说好不分手》、《马文的战争》、《新结婚时代》的编剧陈彤。

我们现在之所以有这么多的争论,是因为婚姻法的新解释,它与我们传统的观念背道而驰,还是我们这些人觉悟不高,对婚姻法的新解释认识不透呢?于是就有一些网友戏谑就说,这样的一个解释一方面它乐了开发商,另外一方面却是愁坏了丈母娘。

五位嘉宾,你们认为这样的解释,它伤了丈母娘了吗?如果认为伤了的就坐在红区,如果认为没伤的就坐在蓝区,保持中立的,白区请坐,好吗?我们还有现场很多的观众会分别支持你们的,坐在你们的一方,五位请选择。

潮东:大家现在已经坐定了,那您认为这样的司法解决,它能够伤得到丈母娘吗?

现场观众:能,真要说两个人好还行,要是情感出现差错了,从财产上分割上肯定女方就得吃亏。

现场观众:我不是丈母娘,但是我们家是闺女。

潮东:您说说为什么?

现场观众:出现感情问题了离了婚了,那这闺女等于什么都没有,她要是没有工作,就指着丈夫养着,最后不还是归丈母娘管吗?

潮东:您是准老丈人还是现在就是老丈人?

现场观众:我现在是两个女儿的老丈人。

潮东:那您觉得它会伤了丈母娘吗?

现场观众:那是肯定的,伤丈母娘就是等于伤我啊。

潮东:你为什么坐这儿,你说说。

现场观众:我是觉得这个新婚姻法鼓励了女孩子的独立和自主性,可以纠正一下人们的婚姻观念。

潮东:你第一个鼓掌的。

现场观众:我觉得这个理由很简单,就是对一部分愿意相互共同奋斗的人,起到一个公平的作用,刨除那些以金钱为目的的婚姻。

潮东:您说说不伤的理由是什么?

陈旭:肯定不伤嘛。

潮东:为什么?

陈旭:就刚才这位准丈母娘的观点,我就驳斥她一下。她说了,如果有朝一日,他们小两口闹婚变的时候我闺女一定吃亏了,但这房子万一是您买的呢?

现场观众:传统观念都是男方准备。

陈旭:谁说的,我家女儿没准房子就是我准备,我觉得法律挺好。

赵格羽:但是陈旭老师,你知道吗?现在中国应该是超过一半以上的都是男方,就是男方父母先买房的,以前是丈母娘她可能陪个嫁妆什么的,但是她现在担心自己的女儿怕受欺负,怕有一天没有房子住大街了,所以她逼于这种压力,她得去买房。

潮东:陈旭律师,您当年结婚的时候您房子。

陈旭:我们哪有房,我们这个年代我们当然都裸婚,我1987年结的婚,当时我们都住集体宿舍,我住办公室,我老婆住集体宿舍,一直分居呀。到了怀孕以后,说我实在没办法,那就抢办公室吧,可能我们这个岁数人都知道,没招了,单位不分房,那老婆怀孕了怎么办,我们就抢办公室。然后也没办法,人家才分个筒子楼的单间房子给你,我们都这么过来。

潮东:难怪他坐着说话腰不疼。来您说。

现场观众:支持我们陈旭老师的观点,为什么呢?因为我的观点就是家法永远大于国法,新律是大于法律的,这是第一。第二,法律的出现永远是滞后于整个社会现象出现的,是先出现了社会现象,再用法律去纠正它。我请问我们在场的观众,如果说您的孩子被绑匪绑在18层楼顶上,中间放一条50米的一个木板,让你用100万的现金去换你的孩子,你愿不愿意去,我相信每一位有孩子的父母都会愿意去。

但是如果有人跟你讲,在两栋楼之间,放一个50米的木板,你走过去,他会给你100万现金,我相信谁都不会去。换句话讲,情感的力量是大于法律的力量,情感的力量是大于利益的力量。所以说在情感面前,我为认为法律是滞后于情感的。换句话讲,我们这个新婚姻法,对任何一方都不应该造成伤害。

潮东:您是学什么的?

现场观众:我是清华大学的教授。

潮东:我说的呢。

陈旭:你看,有条有理。

李明舜:刚才这位教授讲了,说这个婚姻法应该是不伤害任何感情的,他讲的是应该,在我看来,它伤害的不仅是丈母娘。

潮东:还有什么?

李明舜:而且它伤害了婚姻。

潮东:还伤害了婚姻?

李明舜:伤害了婚姻。

陈旭:我不同意李老师说伤害了婚姻,这个司法解释三是婚姻法的组成部分而已,就婚姻法正文解释一、解释二、解释三,正文来讲,贯彻了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这样一个法律原则。

李明舜:法律的逻辑并不是生活的逻辑,这种中立的法律在一个不平等的这种社会环境下,在男婚女嫁的中国这个社会传统里头,那么它就是这样一个现实,一个看似中立公平的法律,落实到现实生活当中,它就变成了对一方的伤害。

潮东:您认为伤害的是弱势群体,对吧?

李明舜:对。

陈旭:这里边我一定要强调一点,这个财产本来就不是你女方的,你如果缔结婚姻过程中,一起走到白头到老,走到中年、十年、二十年,经营下去,也有共同财产,这个共同财产分割的权利,双方是平等的。

陈彤:实际上我是保持中立的,但是我刚才是觉得这边太过分了,我实在觉得有点义愤填膺了。我是觉得是这样,新《婚姻法》我个人认为,它只是保护了资本中的财产,但是它没有保护这个感情投入。什么叫感情投入?这个男人和女人的婚姻,相当于做酒,女人出米,男人出水,然后就做了这个酒,做完酒以后,男人说咱们分家吧,你把米拿走,我把水拿走,那个米就变成了糟糠,说你拿回去吧。这个就是新《婚姻法》,等于是说你那个糟糠,你就拿走了吧,因为你当时出的就是糟糠,就是那个米,你经过岁月以后就变成糟糠了。

陈旭:作家的想象力。

潮东:剑锋今天是受气的媳妇。

陈剑峰:如果说在弱势群体,就是女方离婚的时候,男方要在自己的住房提供适当的补助,那么住房包括居住权或者是所有权,所以不是说净身出户。

陈彤:我明白你说的那个意思,那么这个适当就要看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这个法官今天跟你关系好不好了。

陈旭:不是,是男法官,还是女法官。

陈彤:饭吃的高兴不高兴了,那么如果高兴,我适当允许你在男的这儿住两年,不高兴您就净身出户,就是这样的意思。

潮东:你说这词特别好,咱们也别虚着谈,现在有真实的案件,已经发生了,这个事是发生在南京

[责任编辑:王全超] 标签:婚姻 丈母娘 老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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