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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2011年抓获外逃贪官1631名

2012年03月13日 10:15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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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中国贪官外逃的现象,或者引渡的问题,近些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话题。3月11号,最高人民检查院检察长曹建明向人大会议作了个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积极开始境内外的追逃追赃工作,抓获了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追缴了赃物赃款达到7.9亿元人民币,抓获的境内外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比比上升了27%。

凤凰卫视3月12日《总编辑时间》,以下为文字实录:

杜平:中国贪官外逃的现象,或者引渡的问题,近些年来,一直是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话题。3月11号,最高人民检查院检察长曹建明向人大会议作了个报告指出,2011年中国积极开始境内外的追逃追赃工作,抓获了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追缴了赃物赃款达到7.9亿元人民币,抓获的境内外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比比上升了27%。

根据内地媒体的报道,随着经济全球化日程的日益加快,腐败犯罪的跨国趋势越来越突出,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就表示,一些贪官抱着“捞了就跑,跑了就了”的心理,聚敛财产,先在海外安家,再把资产转移,最终择机出逃,给国家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

为了有效防范和打击贪官外逃的现象,最高院完善了反腐败的国际合作机制,研究修改相关追逃防逃的工作,或者一些其他的规范型的文件。规范了工作的程序,完善了合作的机制,着力提高了检察机关反贪部门、追逃追赃或者是防逃工作的能力。

但是有的代表则提出,应该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根据双边或者多边国际公约条约,加强打击跨国洗钱犯罪的活动,最大限度的对腐败资产犯罪收益进行有效的追缴和返还,从根本上切断跨国腐败资金外逃的渠道,使每一个腐败的分子无处可逃,无处藏身。

关于这个问题,无处可逃、无处藏身,当然一个非常大的目标,而且现在做起来的话应该是很难达到的,但是中国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是值得赞赏的,特别是去年。报道有讲差不多4000人被追回来了,现在是1600多人,当然是很大的成绩,可是这个成绩也不值得炫耀,为什么呢?

因为如果这些逃犯或者嫌疑人被追回来之后,他们的钱是不是被追回来了这才是最大的问题,当然腐败分子绳之于法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如果说他们带出去的那些钱或者是其他的资金和财产,还是带不回来的话,那么其实也是非常失败的,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你花了很多的钱去追这些贪污分子实际上也是一个付出,如果说钱追不回来,只是人追回来的话,双倍的付出是一个双重的损失。

《总编辑时间》凤凰资讯台播出 [节目专区]   

主持人:吕宁思 何亮亮

首播时间:周一至周五 22:00——22:30

重播时间:周二至周六 03:30——04:00  10: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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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楼楚楚] 标签:贪官 外逃 职务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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