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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反腐拟规定实名举报官员须三月内答复

2013年08月30日 09:36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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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目前正召开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上,《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8月28号已经正式的提交审议,草案中提到对于实名举报的受理机关或者是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举报线索审查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

凤凰卫视8月29日《总编辑时间》,以下为文字实录:

吕宁思:近年来职务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据内地媒体报道,在目前正召开的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上,《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8月28号已经正式的提交审议。草案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

对于实名举报的受理机关或者是单位,应当在三个月内将举报线索审查处理情况答复举报人。举报人受到威胁的时候,有权要求公安部门和相关单位提供保护。针对当前网络快速发展的情况,草案还特别新增了网络监督的规定,要求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应该采集分析研究,涉及预防职务犯罪的网络信息,并且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应当及时回应。不过,草案也有瘦身之处。

比如,此前曾经有征求意见稿中规定,监察部门应当定期对个人申报的财产及重大事项情况进行抽查,而此次提交的审议时,则被删去了。那么有评论认为,广州方面立法的保守,让人不免有些失望,那么对此文件解释说,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没有抽查的权限,但监察部门在接到有关举报的时候,可以对有关事项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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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吕宁思 何亮亮 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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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永坤] 标签:广州市 实名举报 举报官员须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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