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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次山:美国宪法对对外宣战的规定存在矛盾

2013年09月03日 10:25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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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阮次山:绕过国会是我们国内非常多的媒体和学者不了解美国的政治制度,美国不可能绕过,没有绕过国会这一说,我们必须要从头教国内一个美国政治学,美国的宪法在1776年通过的,独立以后通过的宪法,1776年在现在快300年,那个时候美国没有导弹,那个时候全世界也没有雷达这一说,所以那个时候的宪法是一种基本的精神,美国是前世界第一部刚性宪法通过的国家,所以改宪法是很难的。那么在经过越战以后,美国的国会觉得我们的宪法非改不可。

凤凰卫视9月2日《新闻今日谈》,以下为文字实录:

梁茵:美国国务卿克里今日在华盛顿表示说,美国政府已经掌握了叙利亚政府在21日对大马士革的袭击当中,确实是使用了沙林毒气。那么8月31日的时候,美国总统奥巴马就宣布说,他已经决定对叙利亚动武,但是只有征得国会的同意之后才能够开打。那么克里在1日的时候也是敦促国会要授权对叙利亚的动武,今天我们请首席时事评论员阮次山先生为我们做点评分析。

阮先生,现在奥巴马已经确认说要动武了,但是要经过国会的批准,之前您提到过美国的战争授权法案,那么奥巴马目前有没有可能真的像之前媒体有报道的绕过国会,不用走这个战争授权法案而动武呢?

阮次山:绕过国会是我们国内非常多的媒体和学者不了解美国的政治制度,美国不可能绕过,没有绕过国会这一说,我们必须要从头教国内一个美国政治学,美国的宪法在1776年通过的,独立以后通过的宪法,1776年在现在快300年,那个时候美国没有导弹,那个时候全世界也没有雷达这一说,所以那个时候的宪法是一种基本的精神,美国是前世界第一部刚性宪法通过的国家,所以改宪法是很难的。那么在经过越战以后,美国的国会觉得我们的宪法非改不可,因为它什么呢?它有点矛盾,宪法第一章第八款规定,美国的对外宣战权在国会手里,不经过国会同意不能对外宣战,可是他在第二章的第一款规定,美国总统是三军总司令,在动用民兵的情况之下,他又是民兵的总司令,所谓的三军总司令也好,民兵总司令也好,换句话说他有军政权,有军政权以后必须要有军令权,一个舰队派到外面去,他最后总指挥官是总统,那么总统碰到国家即刻又明显的危机的时候,他当然必须要有三军总司令自己的权责,好了,那不是有矛盾了吗。

宪法是一种精神。换句话说,总统有三军指挥权,你要对外宣战也必须要经过国会的同意,可是过去呢,在越战之前,美国的总统打的一战,打二战,我们不是常常有一个传言说,为什么罗斯福总统,据说蒋介石把日本要打珍珠港消息传给他了,他不吭气,然后为什么呢?因为他没有对日本宣战,没有宣战的理由,他就用珍珠港事变来作为他宣战的理由,这个我们不知道是不是正确。

我没有理由我就没有办法对日本宣战,因为美国跟日本之间距离一万八千里,所以就明显地展示了军政权跟宣战权的矛盾。

[责任编辑:张梅] 标签:宪法 美国 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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