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律师:吴英很幼稚 其父为女儿争取最后生机

2012年02月10日 14:50
来源:凤凰网专稿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公诉人:这些钱哪来的?

吴英:都是借来的

公诉人:借钱的时候跟人家怎么说的?

吴英:没有具体说用途,只是说经营,或者说资金周转

公诉人:对于起诉书指控你的罪名,你有什么异议?

吴英:我觉得我不是诈骗。

二审之前,律师追加证据却被拒

解说:2009年12月18日下午在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吴英等来的是死刑判决。一审之后,吴英迟迟不肯上诉。

杨照东:一审宣判之后,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很绝望,因为那个时候呢,按照当地的规定,一审宣判死刑之后,她就不仅仅是带手铐了,已经被匝上那个脚镣了,24小时戴脚镣,你想那个时候,对一个女孩子,她洗漱啊,洗澡啊都不方便,这个脚镣是不能摘的,脱衣服什么都需要别人帮忙,那会她就很绝望了。

记者:你怎么感觉到她绝望?

杨照东:用她的话说是有人想置她于死地,她觉得没有什么希望。

解说:律师们和吴永正商议,如果吴英坚持不在上诉书上签字,吴永正就以吴英家属的名义递交。在上诉时限的最后一天,吴英终于同意上诉。

记者:那是怎么说动她的呢?

杨照东:我们跟她讲这案子本身,案件的本身是不够罪的,然后我们也希望她,我曾经多少次跟她讲过,我说案件越往上走,相对应的司法机关的执法水平越高,我说浙江省高级法院一定比金华中院执法水平高。

解说:2011年4月7日,终于等来了二审开庭。杨照东对这次庭审比较满意。五个多小时的开庭给了他们充分发言的机会,他也认为法官们认真聆听的了他们的辩护意见。他依然为吴英做无罪辩护。

杨照东:2011年1月4号最高法院关于审理集资、犯罪案件有一个司法解释,你比如说关于这个吸收公众存款罪,人家那个里面,司法解释明确就讲,行为人一定要通过媒体、群发短信,手机,还有传真,这样的一种向社会进行公开宣传的方式去集资,才构成犯罪,对比一下吴英这案子里,没有一笔款是这么来的,所以从这一点我更坚定了她不构成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信心。

解说:吴英案中,她借贷的资金来自于十一个人,他们均是吴英的亲朋好友。但这些人的资金,有的来自于社会公众。二审判决书则强调,吴英明知这些人的款项是从社会公众吸收而来,显属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有公众性。

杨照东:没有哪条法律规定说,吴英明知他人的钱是从社会公众而吸收来的,而使用,那么吴英自己就算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我在法庭上我质问检察官,我说很简单一个道理,如果林卫平等这十一个债权人的钱是偷来的是抢来的,吴英借了他们的钱,你能不能说吴英的钱也是偷来抢来的。

解说:出乎预料的是,在这一次开庭中,吴英当场承认她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让吴永正非常生气。

吴父:我绝对相信这是无奈之举,所以我当天,我不是很气吗,有罪是有罪,没有罪我哪怕死我不承认。

解说:吴英明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至被判死刑。判处吴英死刑的罪名是集资诈骗。但律师们认为,吴英的经营行为明明白白,整个东阳市的人都见证了本色集团的发展,而吴英甚至没有为父母装修一下多年的毛坯房。

之后,吴永正多次向媒体讲,吴英案审判受到当地力量左右。二审开庭后长达八个月不宣判,吴永正很焦虑。杨照东安慰他们说,更长的时间、更充分的调查对吴英来说,应该是好事。没想到的是,在旧历新年前等来了又一次死刑判决。

记者:那二审的判决有采纳律师的辩护意见吗?

杨律师:所有的都没采纳。

记者:那二审有增加一些证据吗?

杨律师:什么都没有,还是一审认定的那一块事实,只不过在论述上,像我刚才跟你讲过的,有些事实一审没有认定的东西二审出来了,比如我们说吴英潜逃的这个问题,从侦查到一审到二审开庭,从来没有提及过吴英出去躲债,二审裁定中关于“躲债”这种说法从哪来的,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必须得经过当庭质证。还有一个说那个,吴英用骗购来的珠宝在办公室炫富,最初的时候,东阳检察院指控过这个买珠宝的事,是构成诈骗犯罪,后来撤回去了,把这个事就不按照刑事犯罪论处了,而且是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走的,你比如说你想说说她这一块是诈骗、骗购的话,你可以补充起诉,甚至是发回重申,再补充一个合同诈骗罪都行啊,你没有,你这从来没有提,而且法律有定论的东西,你又没有经过审理的东西,在你裁定里就出了一个“骗购”的字样。

[责任编辑:郭文海] 标签:吴英 一线生机 女儿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