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正:先把她为生意,谈生意为名把她骗到杭州,杭州再到温州,温州再到杭州,杭州再到安徽马鞍山,马鞍山再到江苏镇江。
控告书:“而后开始威胁我说要杀死我,并把我沉到江底,并强行抢走我随身携带的现金支票330万,银行卡数张,强迫我告诉密码,强行搜走价值几十万的手表、首饰、现金和公司的公章和企业营业执照,又逼我在30多份空白纸上签字,他们又用拿走的章在空白纸上盖了很多章”
解说:十天以后,吴英回到东阳,他首先找到了吴先生夫妇,向他们咨询应该怎么处理这一事件。
吴英友人:那还是比较镇静的,那干事情的人嘛,大事要镇静是吧,这个东西你作为一个企业家必须要具有这个素质。
记者:她跟你们聊了什么,这次见面?
吴英友人:她把整个过程向我们说了,我们认为这种东西还得报案,所以实际上是当天晚上就报案了。
解说:东阳公安为吴英做了笔录,但并没有立案。这一事件让投资人感到不安。吴英的资金链断裂究竟出现在绑架事件前还是绑架事件后,成了一个谜团。随后,本色集团办公室收到一封信,内含两枚子弹。
吴永正:信的内容它很简单,它说吴英抢到他们的生意了、饭碗了,要求吴英在给他们在哪个指定的号码,汇200万,最少200万,就这么简单,而且这个人作案,也不是老道,正儿八经用铅笔字写的,如果老道的人我肯定知道到电脑里面打完字。
记者:那这个银行账户的户主?
吴永正:这个我要求公安查,他们说查不到,不了了之。
解说:2007年2月初吴英在北京首都机场被东阳警方扣押。
解说:在公开材料中,吴英被警方刑拘的时间为2007年2月7日,但吴英说她是2月4日下午5点在北京被扣押,当天被押到金华看守所。她在上诉材料中写道,办案人员异地抓捕没有出示任何证件,长达70小时不让她睡觉。此时,吴英的家人没有接到任何通知。2007年2月10日下午,本色集团在东阳的所有门店,在短短几分钟内,全部被东阳警方控制。晚上十点,东阳电视台发布公安局查封本色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公告。
吴英友人:实际上是一边查封一边公告就出来了,电视上都报开了嘛,实际上先查封再出公告,这些东西早就拟好的东西,叫了一个什么金华武警支队上来的。
记者:你看到查封现场了吗?
吴英友人:我开着车子去兜过一圈。大概出动了200来号人有的吧。
吴永正:你最起码给当事人要出(查封)清单,到现在为止,在我手上只有两份是它盖过章的,其它都是只签名不盖章,而且经办人的名字没有,这种清单。从那个起诉书里面显示出来只有蒋辛勤签字,实际上是后面叫过去让他一个人签字。
解说:2008年11月3日,当地媒体登出一则拍卖公告,拍卖通江路酒店经营权等,起拍价500万元。而据说这一次拍卖流标,最后酒店经营权以450万成交。这正是吴英投资5000万装修的本色概念酒店。
吴永正:他不是说本色集团的东西,根本不给你说,按照拍卖法也是不允许的,最起码你是受谁的委托,拍卖的是哪个单位的财产,你要说明了,就是不说。
解说:吴永正在得知资产被拍卖后,才查找到这则拍卖公告,他说公告中的联系电话正是当地公安局某公职人员所有。如今这家酒店更名为百特,只对商标略作更改,订房率很高。同样被拍卖的还有本色集团购置的汽车、房产等。
吴永正:她两千多万买过来的,三百几十万不到就给你卖掉了,而且都是新车,这个车买过来的时间都不长的。
律师杨照东:拍卖所得的款项去了哪里,我们现在也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非常明确,按照法律的规定,案件在最终做出处理结果之前,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得处分在案中扣押的财产。
解说:为了吴英的案件,吴永正特意请了北京的两位律师,欠下百万元律师费。这是吴英从看守所内寄出的明信片和便笺,记录了她起伏不定的心情。在成年以后,吴英从来没有与父亲有过深入的交流,而如今却是以这样的形式。
解说:一审之后,在看守所内吴英先后写了三份共计数万字内容的《上诉材料》、《控告材料》、《检举材料》。她检举了当地约10名官员和银行负责人的受贿行为,其中以当地官员为主,还包括金华市、荆门市官员,他们中有的已经落马。吴英还写了一本书,讲她几年来的经历,据说书稿已完成,却不让带出来。吴永正猜测,其中涉及到太多当地大人物。
吴永正:她的弱点我给她总结了四点,一,年纪太轻,社会经历不够。第二点,用人不当,她是任何人都相信,中国有一句古话,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她自己不知道。第三点,她处事高调,行事高调,第四点,选择的位置不恰当
吴英友人:后来我们就感觉到这个事情,如果这个本色集团不在东阳的话出不了事情,就是如果你在义乌的话你也出不了事情,因为你到义乌,就在隔壁呀,他就会把你像财神一样的捧着,但是东阳不行。
解说:吴英的债权人吴先生说,当初借给吴英的钱有一半来自亲朋好友的借款,他已经用自己的积蓄还清。他自称现在依然从事着民间借贷。
解说:吴英事件发生后,众多人从不同角度反思,她本人也承认有经营不当的地方。二审庭审中,吴英首次认罪,承认自己犯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不是集资诈骗罪。
杨照东:我认为她自认的这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也不能成立,第一个她所吸收款项的对象都是她的亲朋好友的圈子,这样就不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所说的“社会公众”,再一个理由,在整个借款过程中,没有一笔进行了公开宣传,我们认为她“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个罪名也不成立,所以在二审上我们直接表明了这样一个态度,如果她对这个罪名也不服,或者二审认定她集资诈骗罪,她仍然不服的话,她还有再次申诉的机会
吴永正:她认之后我气得不得了,我认为她没有骨气,我认为人一生之中首先保证自己做人的原则,第二点你害了人就害了人,没有害人不要承认害人,我哪怕死我也不承认。
解说:吴英一案还等待着法院的最终判决。由于民间借贷的行为并没有因此案而减少,东南沿海众多民营企业依旧用这种方法融资。在吴英案之前,有类似的案件发生,吴英案之后,类似的案件也不断发生。吴英从最高刑期为十年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转变为集资诈骗,这其中的边界在哪里?其中是否有程序违法的问题?我们和吴英一家人共同期待着二审能有公正的判决。
《社会能见度》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节目专区]
主持人:曾子墨 [主持人专区]
首播时间:周四 21:50-22:27
重播时间:周五 03:4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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