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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答神州:吴小莉专访成思危

2007年03月26日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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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问答成思危

串场4:在我的手里,是成思危副委员长近两个星期的日程表,日程非常满,从这些日程表上也可以看出,近期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不少法案都是人们非常关注的。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劳动合同法》等等,其中对《物权法》的审议已是第七审。在中国,一部法律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三次审议一般就会表决通过。《物权法》却在连续几年的争议中进入了第七次审议。这是中国人大立法史上第一部进入七审的法律草案,也是审议次数最多的法律草案。

主持人:《物权法》,真正到现在一直传说在2006年的人大的全体会议上可能就要提交,结果是为了什么又暂缓?那过去的一年当中,经过了什么的过程,最终又到了这次的人大会议来审议?

成思危:这个立法的,它要科学化、要民主化,就是说一方面你要科学,另一方面,你要广泛吸收各方面的意见。

因为他这个是牵涉到了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利益。

成思危:第二个,就是我们所谓保护国家的集体的私人的物权,并不是像有些人说的只保护那些富人的物权,因为现在在任何一个社会里,特别像在我们改革开放以后,我们国家,那每个人都有私有财权,对不对,不是说没有私有财权,那每个人私有财权,如果可以随意剥夺的话,那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吗?实际上我们以前产生的一些问题,正式由于没有能够认真地保护好它的物权,你比如在拆迁过程里造成的一些问题,在农民征地,把农民的地征走以后,没有适当给他补充,等等等等产生问题,不都是由于没有充分保障跟物权的问题,对不对。所以保障《物权法》是对社会,稳定社会和促进人民财富的增长,这一点是有着重要意义的,当然我们不可能通过《物权法》来解决什么贫富不均等等问题,因为那不是《物权法》要解决的问题,《物权法》只是确认你这个物,这个所有权是谁的,另外要保护,平等的保护各类无权,《物权法》只能起到这个作用,你要想《物权法》起到《社会保障法》或者说《社会福利法》的作用,它不是这个法律能解决的问题。

主持人:那目前《物权法》审议到现在,当然经过了很多的妥协,就日本法可能都是因为有争议嘛,还有一些妥协,你觉得审议到现在,是不是还是符合你说的所谓的几个基本的原则,是不是达到了《物权法》喊要达到的一些目标?

成思危:我觉得《物权法》就是两条,就是刚才我说的。就是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平等保护,这两条我认为现在的法律条文是贯彻了。当然我们也增加了很多条文,比如说怎么样保障国有资产不会流失,防止这个,其实侵犯国家的物权也是一种侵犯吧,所以你要保护国家物权不受侵犯,这些我们增加了一些条文,而且吸收了很多有益的意见,但是这两个基本原则是必须坚持的,如果这两个原则不坚持,《物权法》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对不对。而且这也是《宪法》,以《宪法》为基础做出的规定。

[责任编辑: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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