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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

2011年11月22日 09:13
来源:凤凰网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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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的消息,国务院法制办11月21号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构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凤凰卫视11月21日《总编辑时间》,以下为文字实录:

吕宁思: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的消息,国务院法制办11月21号就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各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构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机关事务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机关运行的基本需求制定食物定额和服务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务定额和服务标准,参考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组织制定机关运行经费运算定额和开支标准。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政府各部门在满足机关运行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采购中低档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采购奢侈品,构建豪华办公用房,或者超范围、超标准采购服务。

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管理制度,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服务的质量。

政府集中采购货物和服务的价格应当低于同类货物和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

《总编辑时间》凤凰资讯台播出 [节目专区]   

主持人:吕宁思 何亮亮

首播时间:周一至周五 22:00——22:30

重播时间:周二至周六 03:30——04:00  10: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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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腾] 标签:政府各部门 部门不得采购奢侈品 国务院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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