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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死不救 广东拟立法惩处

2011年10月20日 10:03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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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内容:小悦悦事件引发国际媒体广泛关注,中国人道德素质遭质疑,广东省提出要通过立法提高社会道德。

凤凰卫视10月19日《总编辑时间》,以下为文字实录:

何亮亮:从18号到19号,佛山被碾女童小悦悦的病情进一步恶化,心肺功能衰竭,主治医生一直在抢救她。针对事件中未施援手的18名路人所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广东省可能要立法,对于见死不救和见义勇为要设立奖惩机制。 解说:佛山女童被碾事件引发社会道德大讨论,广东省政法委就在官方微博征求民意,或将拟定奖励见义勇为惩处见死不救行为的相关法规。不少民众就表示支持。

奚先生(广州市民):等人的道德慢慢的完善要很长时间,应该用这个硬的办法了。经过大家的讨论怎么定法,但是还是要定的。

解说:有人担心以公权力通过立法介入道德领域,有可能会侵犯到公民私权,但是国外也不乏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律师就认为立法更重要的应该是保护施救者的权益。

杜玉明(律师):救助者应当免责,如果说在救助的过程中造成了被救者一个更大的人身损害,或者说造成的他自己的损害,那么应当是由社会救助基金给予补偿,救助者本身不应当担责。如果说被救者反过来诬告救助者的话,经查证属实,法律应当对于被救者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

记者:2007年彭宇案的判决结果伤害了大众的情感,许多民众认为救人帮人的风险大增,这也被认为是加剧了当前社会的冷漠程度。有学者就认为,当道德已经没有底线的时候法律就应该迅速介入发挥它作用。

何亮亮:小悦悦两次被碾18个人路人见死不救的事情在国际上影响是非常恶劣的。外国媒体用了这样这样的报道《这就是中国》。我想这个事情当然不能代表中国,但是它确实反映了当前中国社会这个道德沦丧的一个,我想这是一个最恶劣的例子。但是同时我们也确实应该看到,因为中国多次发生了被救者却诬告救助者,这也确实使很多救助者感到寒心,我去帮助你,结果你要反告我,所以我想这是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凭常识我们都知道,这个法律不应该介入道德领域的事情,但是由于现在中国处在一个转型期,由于没有形成一种全民的一种坚强的核心的价值观念,这个道德的底线已经不断在下降,下降到了现在出现可恶的事件。所以广东省它拟立法,立法是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于见死不救予以处罚,另一方面对于勇于救人要给予帮助。同时刚才那个律师讲的非常好,其实真正的立法,它需要规范的非常仔细,它要有可操作性。

所以我想广东一旦走出了这个第一步,广东在改革开放从来都是先走一步的。如果它现在在规管,就是见死不救你要受到处罚,而勇于助人又可以受到奖励,同时尽可能做的仔细做的可操作性的话,首先在心理上就会对这个社会的道德有一个提升的作用,同时,特别是如果再发生类似这样,两岁幼童人们都见死不救可能受到处罚的话,对于人们在心理上可以造成一种震慑。我是赞成这样的一种立法的,虽然有人会可能提出反对的意见。

《总编辑时间》凤凰资讯台播出 [节目专区]   

主持人:吕宁思 何亮亮

首播时间:周一至周五 22:00——22:30

重播时间:周二至周六 03:30——04:00  10: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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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诗清] 标签:广东省 何亮亮 悦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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