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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逃犯借微博自首 微博又有新用途

2011年09月21日 09:47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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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在现代社会,微博的使用范围是越来越广,它不仅仅可以用来交流,还能够抓住逃犯。

凤凰卫视920日《总编辑时间》,以下为文字实录:

吕宁思:918日犯罪嫌疑人覃某,就是通过微博向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自首投案的。此前他因为涉嫌故意伤害,被网上追缉。事后他曾经多次通过微博与中山警方沟通,并最终决定自首。

这是广东省通过微博联系,并投案自首的第一人。据《人民日报》报道,916日中山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叫平安中山收到一条私信,说是想了解目前网上追逃人员自首的有关政策。

民警经过详细讯问后,初步确定这位名为捞仔辉的网友身份与三个多月前发生的一宗伤人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相吻合。

原来捞仔辉姓覃,今年62日,覃某与朋友喝酒时发生冲突,将对方打伤后潜逃。平安中山值班民警得知后,立刻对自首人做思想工作并且表示在清网行动中,根据相关政策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后,对可能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依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性的措施。

在被问到为什么会用微博来自首,覃某说出了事情之后,我经常看广东这边公安的消息,也知道了清网行动,偶然一个机会我搜索到平安中山的微博,打算先试探一下。

没有想到,他们没有把我当犯罪嫌疑人看,一直在帮助我,最后我决定自首。

目前办案单位已经为覃某办完了取保候审手续,允许他先回家。

《总编辑时间》凤凰资讯台播出 [节目专区]   

主持人:吕宁思 何亮亮

首播时间:周一至周五 22:00——22:30

重播时间:周二至周六 03:30——04:00  10:3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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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全超] 标签:微博 逃犯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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