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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父称吴英被判死刑是官员勾结黑道所致

2012年02月20日 10:35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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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永正:可能这个刘女士,我不认识,但是我听到了刚才,她其中有句话,你们可能听清楚没有,她说吴英只要在外面投资不会出事,这里面这句话的含义是什么,实际上吴英这个案子,我自始至终认为是一起地方政府的个别官员与当地的黑社会勾结的一起假案。

胡一虎:有这么严重吗?

吴永正:绝对有。

胡一虎:有证据吗?

吴永正:可能,所以说很多问题你们觉得,包括我们媒体也有问这个问题。

胡一虎:你刚才讲这句话是有相当的证据说的吗?

吴永正:对,我可以的,你到东阳去,你们如果到东阳去待上一年,绝对把整个东阳的情况看清楚,我们东阳的黑道能把一个东阳市市委书记赶出去,这都是事实,我们东阳人几乎99%人都知道。

胡一虎:你觉得这样的判决到二审这部分有受到他们影响?

吴永正:绝对的。

胡一虎:就是受他们的影响,它没有坚持司法中立。

阮齐林:我来根据我的经验说一句话,就是我对这种阴谋论向来不感兴趣,因为要阴谋论的话,它做得不扎实,是不敢判死刑立即执行的,这样到最高法核的话,因为杀人的证据标准要求是非常非常高的,会仔细地审查,会把它问题审出来的,所以我对阴谋论基本不看好,如果他有阴谋它就不会判死刑。

胡一虎:但齐林兄我想问一下,你觉得它这个震慑力量能够出来吗?你像二审判死刑刚刚那位刘女士还谈笑风生地讲,我还必须继续做下去,因为当地附近人都是如此的,这个民间这种接待之风好像不可能是因为这个案子就会改变吧?

阮齐林:这个民间借贷其实是允许的,而且高利贷的话最高法院还受理,还予以保护,只要是同期利益4倍以下的,它还保护,所以说大家一定不要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贷民间借贷混为一谈,那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讲个人没有得到,做货币交易货币经营的牌,却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什么叫吸收存款那就是返本付息,做的仿佛是金融机构的这种金融业务,这种东西在中国应该说,它确实带来很大的风险。如果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可控的范围内还可以,但是确实有风险,所以规制,但是它在《刑法》里不是一个很种的罪名,就以后是三年以下最狠十年,但是如果骗的话,那就是这样比较重的一个罪。

胡一虎:好,谢谢,来我们看看场下的嘉宾请说。

观众:刚才大家都说到这个吴英的案子,有一个典型的示范效应,我就想结合这个民间借贷这么风行的一个情况说一下,这是一种自发的市场行为,我们政府在经济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是默认它,允许它存在的,在这种经济危机到来的时候,出了一点问题,咱们应当允许它,通过市长的渠道去解决,去自发地解决,而不是当出了问题之后,把吴英作为一个典型拿出来,或者怎么处理掉,去打击这种正常的自由市场爆发出来的一种民间正常的借贷行为,我觉得这个是非常不好的一个做法。

杨照东:实际上呢,现在社会上反对把吴英判死刑,不是说反对制裁这类犯罪,在实践中这类犯罪集资诈骗判了死刑的不少,浙江丽水“小姑娘”杜益敏已经命归黄泉了,都已经执行掉了,大家并没有反对,那么为什么在吴英这个案子上,会有这么大的反向,我觉得有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个是人民法院或者司法机关在处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违反了程序,这我们不多说。违反程序主要体现在那么作为一个刑事案件东阳地方政府以公告的方式查封本色集团企业财产。

违法非常之明显,那么还有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东阳市公安局强行处分了扣押的本色集团的财产,那么也导致了最后企业财产缩水,造成了所说的3.8个亿不能归还,这里面肯定是有关系的,那么这种程序违法使得老百姓不服,那么作为我是吴英的律师,我为什么对一、二审的判决不服呢,我从业20年来,有好多的案子,其实判决的结果也不尽人意,但是唯独在吴英的案子上,我特地难以接受。

那么就是说吴英的一审判决,二审裁定,首先是没有尊重事实,比如说我们这个二审的裁定里边,提到了吴英四处躲债,我不客气地讲二审裁定这种说法本身就是个无中生有,从侦查到审查、起诉到一审到二审,从来没有人提及过吴英四处躲债,而且我特别要告诉各位朋友,吴英是在外出洽谈商务,回东阳的途中在首都机场被抓获的,她是在往回走,有什么证据能表明他四处躲债呢?所以我说这裁定没有尊重事实,刚才我们的阮老师提到了一个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这是2011年1月4号,最高法院出台这个司法解释呢,明确的就是一个,关于审理非法集资类犯罪案件的这么一个解释。

在这个里面就讲到了集资类案件,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包括集资诈骗罪,首先你要是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什么叫社会公众,显然是属于一种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在这个案子里呢,从一审、到二审呢我一直强调,吴英的借款对象只是11个人,而且多数绝大多数有9个人先是好哥们好朋友,然后发生的借款行为,但是我注意到判决并没有否认我的这个观点,但是讲到了你吴英明知道这11个债权人中有几个人是面向社会集资的,你还向他们借款,因此你就是向社会集资,这是二审审判长,刚才答记者问也提到,它有那么多下线,那么我想问问,如果说能够对质这个二审法院的话,那么多的下线是谁的下线。

吴英知道他们的款是借来的,你就认为吴英也是向社会公众借款,那么吴英知道他们的款是偷来的呢,你能不能认为吴英是在社会偷款、盗窃,这个道理在逻辑上行不通,在法律上同样缺乏依据。

[责任编辑:郭文海] 标签:被判死刑 刘女士 吴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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