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纪事之粤港往来不再自由
2009年02月03日 10:51 】 【打印共有评论0

解放初

港英政府设卡,赴港需办证

解放战争时,广东人再次涌向香港。这股洪流中夹杂着各种政治背景的国民党官员、知识分子、资本家,在1950年达到顶峰,当年两边出入境的差额达339689人。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历经战乱而未曾变化的“粤港自由往来”政策,却被当时的港英政府废除。为缓解人口激增带来的压力,港英政府的各项文件接连出台:1950年5月1日起,从大陆来港的中国人必须事先领取中国政府签发的“旅行证明书”;5月15日规定,来港的大陆人必须先向香港移民局申请许可证;1951年6月15日起,进入或逗留新界北部边界地区者,必须持有港英政府发给的“通行证”。

规定甫一出台,正处于快速上升期的香港经济,就因劳工短缺而使各行业受到重创,香港工商界纷纷谴责港英政府。经过磋商,中国政府从大局出发,最终作出理智选择:1951年2月15日起,广东改变以往无限制的做法,由公安局向前往香港的内地居民签发的“通行证”;港澳居民返内地,事先托其内地亲属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证件,持证入境,以确保边境管理的正规有序。

至此,内地人自由进出香港的大门被缓缓关上,开启了“通行证”过关制度。一道关卡首次横亘在广东和香港之间,罗湖成为第一大“关”。

上世纪50年代

家人团聚,要靠居委好心人

随着两地经济差异扩大,偷渡香港的人数暴涨。1955年3月5日,港英政府又出台“平衡出入法”,要求每日由深圳进入香港的人数必须与每日离开香港的人数相等,有香港身份证往来两地者不算此列,广东居民每天能入港的人数一降再降,低到50人。这项雪上加霜的规定,令已经关上一半的大门,又收紧了不少。

二姨就是在这个艰难时期获得了宝贵的赴港机会,她至今都特别感激一位居委老大姐。二姨父早些时候带着大儿子、父母去香港谋生,二姨盼望能早点去香港全家团圆。

上世纪50年代后期,国内的阶级斗争之弦开始绷紧,二姨虽然是普通工人,但是哥哥、姐夫都在香港当“资本家”,二姨连向居委开口提申请的勇气都没有。街坊中有位大姐在居委会做事,眼看一个女人拉扯着三个孩子,日子实在难熬,时不时地向居委会主任说好话,“让一家人去香港团聚吧”。

终于,一年多之后,居委会松了口,1959年,二姨拿着丈夫写来的信,连着信封、邮票,写上了一份申请要求赴港,经过居委、街道、公安分局的层层审批,终于获准。后来二姨一有机会回到广州,每次都要登门谢谢那位街坊:“那时,居委会掌握着很大权力,说话很有用。如果没有人帮忙,还不知道一家人何时能团聚。”

上世纪60年代

从港回乡,不带东西被当“特务”

上世纪60年代,国运多舛。三年自然灾害,香港的亲人记挂着饥饿交加的亲戚, 无法将家里人接去香港,能做的就是尽全力地接济。中国政府对回广东老家的香港人没有限制,关口两边连成了一条“救命路”。

那时候过关的人无不穿得厚厚实实,拎得满满当当。雪姐的伯母个头高大,每年清明、重阳回趟广州,肩上都要扛两个大布袋,装满罐装猪油、面饼。老家的亲戚孩子营养不良,多数会水肿得厉害,鱼肝油就是救命的宝贝,连蒜头、眉豆这些治水肿土方料也从香港带来。一到广州,就忙着去给各家送粮食,七八家的老小都嗷嗷待哺,常常不够分。  

雪姐的少女时代虽然挨了不少饿,但满溢着浓浓温情:“袋子越装越重,后来伯母扛不动了,就在布袋下面垫着硬纸皮,拖着过关。那时候带布有尺码限制,不够做条裤子。所以袋子特意是买了布来缝的,厚厚缝几层用完了就拆开,用来做衣服。亏了有亲戚照应,比起别人家,我们至少每顿饭能多放几滴油。”

当时有一个有趣的故事。雪姐的一位远房表姐,父亲很早去了香港,几经申请,表姐得到了赴港单程证,等着后妈来广州接去。后妈是香港人,头一次过关,手里拿了两件衣服、两盒杏仁饼。到了罗湖关口,检查人员把她当作重点怀疑对象,全身上下搜了好几遍,单独把她带进了一间小房再查,问她到底过来是干什么的。因为她实在太反常了,基本什么都没带,被当作了“特务”。事隔多年,老人家半酸楚半玩笑地说:“那时别人是里三层外三层衣服穿着,大冬天热得满头是汗,我是吓得满头大汗啊。”

当时,穿梭在关口的“水客”特别活跃。“水客”是份由来已久的黑职业,就是走私客,大部分人在香港没有稳定工作,乡下有老婆孩子,凭香港身份证随时往返两地,为同村老乡在广东的亲戚送粮、拿港币在关口兑换人民币、托运东西,赚些劳务费,从香港拿了东西上来倒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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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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