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视频争议焦点:网友是否会上传数百万作品
2009年11月20日 10:24 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古永锵:搜狐起诉优酷是商业竞争的体现

曾子墨:那你们对于搜狐提起的诉讼,是针对哪一方面的视频的版权呢?

古永锵:其实是我们这次起诉是两个方面,一个是名誉权,一个是版权,而版权方面的,基本上都是我们自制节目,包括我们的优酷《牛人盛典》,包括我们自制的网剧叫《嘻哈四重奏》,包括我们跟郭德纲合作的一个项目,其实在搜狐这个网站里面的,盗版的视频内容,还有许多许多的,像美国大片这些,但是我们没有去起诉,因为我们没有这方的权利,但是同时我们要拍下来这样的视频的素材跟内容去说,那大家有没有这个身份,甚至有没有这个资格去说版权的问题,我觉得大家都要正视这个问题。

古永锵的观点是,第一,不是版权方,没有维权的权利;第二,“反盗版联盟”不是一个政府认可的机构;第三,这是某些网站的商业竞争手段。

张朝阳的观点是,第一,不否认反盗版是为了维护自身商业利益;第二,反盗版是为了保护中国文化创意产业;第三,某些版权方太弱小,“反盗版联盟”要帮他们站出来。

但是,无论是举着“反盗版”大旗的张朝阳,还是被扣上“盗版”帽子的古永锵,两者的网站都出现过盗版视频。

曾子墨:但是搜狐也指出说,你们的网站上有503项视频,其中包括了很多非常有名的影视剧,是盗版的,比如说像《王贵与安娜》《麦兜三部曲》《喜羊羊与灰太狼》等等等等,这个你解释一下吗?

古永锵:他讲到“灰太狼”的时候,我们还觉得很可笑,因为我们是拥有对方的版权的。

曾子墨:但是就搜狐所提到的你们的这些影视剧,除了像“灰太狼”之外,其他的你们拥有版权吗?

古永锵:这方面我自己没有一一去对,我觉得这个只是说,必须要从证据去说话,用法律去做判断。

曾子墨:你们现在有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在这503项视频当中,你们拥有所有的版权吗?

古永锵:因为我们现在目前没看到这个503个。

曾子墨:刚才呢你向他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比如说优酷你到底有没有盗版,其实优酷也曾经向你们提出过这个问题,你们有没有盗过版。

张朝阳:绝对是一个这种就是说,混淆视听的东西,根本就是没有那个事情,或者说就是很小的一件事,是过去发生的,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拿出来,然后呢说这个,说事。实际上就是说掩盖他们就是盗版,现在盗版的是数百万部作品在上面。

曾子墨:但比如说优酷他们的CEO就曾经指出,你们网上会有这样的盗版作品,比如说由优酷网拥有版权的2009优酷《牛人盛典》,或者是说郭德纲的相声《济公传》等等等等,这并不是2004年的事。

张朝阳:对,可能会有网友上传了一个那个东西,但是呢就是说我们就是说可能就拿那一两件事说事,但是可能偶尔网友上传了我们漏掉了,可能就那两件事,而且谁对那个感兴趣啊,没有人对什么那种《济公传》什么东西感兴趣的。

在网络江湖中,网络视频侵权行为早在2008年就被一些拥有版权的网站以特别的方式抵抗。凤凰网2008年7月在一次反盗版活动中,把几家侵权网站都幽默了一把。

该大盗发扬一切从头开始的优良传统,设计制作出了造型别致的脚标,可怜正版凤凰卫视与凤凰网两枚无辜的LOGO就这样被牢牢压住,不见天日。

每次作案,他们总是形影不离,你偷完后我来盗,哪管N多LOGO层层绕。

该大盗大力开发页面、贴片等各类广告模式,创造用户上传盗版,可得到广告分成的新游击战术,动之以钱,晓之以利,不费吹灰之力坐享其成。

在互联网上搜索,随处可以找到盗版视频,方便、快捷,在网上看盗版视频已经成为一些网民的生活习惯。大多数网站都选择了在视频中添加广告来获取收入。此次搜狐就把在优酷投放广告的企业也告上法庭,那么广告主怎么看待在侵权视频中投放广告的行为呢?

电话采访:我们绝大多数的会员在接到通知以后,都立刻跟他们的广告中介机构市场部联系,只要是他们,真正是他们公司投放的广告,他们立刻就撤除这个广告。有少部分的例子,会员告诉我们说,他们经过查证以后,发现这个广告不是他们的,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会员他们反映,说他们也很惊讶,如果说是我们的会员里面,他们在投放广告的时候呢,没有注意到在合同里面有这种适当的条件下可以终止合同的这么一个条款,我们会建议我们的会员以后也能够在他们的广告合同里面能够加入。

视频网站已经成为互联网最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2009年,除了凤凰网、央视网,越来越多的视频网络公司响应“反盗版”的号召,也努力地走向正版,视频侵权屡屡被比喻为网络大盗,但是互联网的视频盗版为什么从它诞生一直延续至今,是因为众多不够自律的网民上传了没有版权的视频,还是有更为复杂的原因?而谁又是真正的网络警察呢?

由于很多视频网站在提供视频的同时,也允许网民上传视频,而这些视频是否属于侵权,网站管理者无法一一核对。因此,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这被称为信息网络传播权领域的“避风港”原则。那么,目前,视频网站是怎样监控网民上传的视频是否侵权呢?

曾子墨:相信你们的初衷是正版是方向,但是在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当中,盗版的现象存在的普遍性有多少?

古永锵:其实是要看一个平台本身,在它的技术以及它的机制方面的话,是不是完善,那我觉得在这方面的话,没有一个网站可以说百分之百地完善的,但是在同时的时候,我觉得应该说从法律的角度,以及从这个金融的角度来讲的话,你从审查从技术跟内容的审查方面,必须要一定的机制,而且法律规定的是用户上传内容的话,如果有版权内容的出现,不是用户本身的版权的话,你必须在24小时之内或者说一个很短的时间之内,要把它删除,我们要做到的是尽量把这个时间缩短,尽量地在我们的技术跟我们的内容审查机制去降低这方面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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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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