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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少年的血色江湖 砍完人后心里没感觉

2011年04月27日 10:32
来源:凤凰网专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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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说:几天后,告别了爷爷、妹妹,7岁的阿强带着母亲一张小小的黑白照片,跟着中国人偷偷越过了边境,他幻想着长大后有了钱就去寻找母亲,一家人重新团聚。然而接下来所发生的一切却把阿强所有美好的想象击得粉碎。

阿强:(那个人)把我带到一个地方叫我去人家家里睡一个晚上他说明天来看我,就没有(来),就把我卖给那个人,我说我要去找(卖)我那个人,他不肯给我去,我就逃跑出来。我路不认识,又被他抓回去了。那时候我想我爷爷,我说我要回去,他不给,我就跟他翻脸,他把我一脚把我踩在地下,他的脚踩着我的头,动都不能动。他你还吵不吵,我说不吵了,他有把我放了。

解说:数月后,阿强又被转卖到千里之外广东汕头的一户人家。回家彻底成了一个遥不可及的奢望。然而,他突然想起村里曾经有人说过,母亲到中国后也是到了广东,这让他萌发了寻找母亲的念头。而这个念头一出现就在心里扎下了跟。

阿强:我想到我亲妈妈了(就)去找我母亲,又把抓回去,拿电线把我打了一顿,然后我又跑出去,把我抓回去又打一顿。但是不想出来我又对不起我妈妈了。

陈晓楠:为什么呢?

阿强:她是我亲妈妈,哪个儿子把亲妈妈丢了,谁愿意呀。

陈晓楠:你不是恨你妈妈吗?

阿强:恨她,但是她是我妈妈,恨恨恨,恨她一天两天就没事了,好起来了,像跟别人做好朋友,跟她吵架,到了一天两天又好起来了。

陈晓楠:又开始想她啦。

阿强:啊,那时候我跟她(后妈)翻脸的时候,(说)我不是你儿子,她说那时我还不想买你呢,你不想买我我就高兴了,你为什么要买,我有父母啊,我不想做别人的养儿子,是我因为我有父母。

解说:虽然养父母给阿强上学读书,但他始终无法忘记自己的母亲,也无法忘记远在越南的爷爷、妹妹,因此他经常被养母打骂。三年后,再也无法忍受的阿强,一个人离开了这个家,再也没有回去,寻找生母成了他心中唯一的目标。

陈晓楠:你当时想去找你妈妈有具体的计划吗?

阿强:没有,到处找。

陈晓楠:怎么着呢?

阿强:就是(拿着)我妈妈的照片去找嘛,一个一个看,假如你在走路我就拿着照片对着你。

陈晓楠:就说这是我妈妈你有没有见过她?

阿强:是啊。

寻母遭遇人贩拐卖 被迫偷抢走上血色江湖

解说:拿着母亲的照片10岁的阿强开始四处流浪寻找母亲,他根本没有想到这条寻亲的路通向的不是幸福,而是一个血色的“江湖”。

阿强:我就一直走走走,走到公路边上没钱了,然后就想颁发,拿个粉笔写写写,(有人就)丢几块钱。

陈晓楠:写什么东西?

阿强:写我为什么在家里出来,为什么以前命那么苦,我就写出来,写着,人家看着可怜,肯定丢一块两块五块的,有时候饿的没办法了,跑到火车站去扒火车,都是载那些水果的,在里面吃水果。吃饱了,火车还没停我就跳车了。

解说:2005年的春天阿强流浪到了广州,在这座繁华的都市,这个异国少年的命运再次突变。一天,一个“好心”的叔叔突然出现在了阿强的面前。

阿强:在外面的公园睡了一个晚上,到了天亮,有个好心叔叔坐在我旁边买东西给我吃。

陈晓楠:他自己怎么说,他是干什么的?

阿强:我跟他是谁(他说)你别管我是谁,我是一个好人,你放心,来,走,咱们吃吧,吃完了跟我去一个地方  买衣服给你穿。

陈晓楠:你就相信他了?

阿强:嗯,他说带我去他家住,他说看我  可怜带我去住。

解说:跟着“好心”叔叔,阿强来到了广州天河区,被带进了一栋老旧楼房的一个房间,房间里住着几个和阿强年龄相仿的孩子。 

阿强:进门了(他说)这里就是你的家,有衣服给你穿,有饭给你吃,一天你要搞一个金链过来。

陈晓楠:一天搞一个什么?

阿强:金链。

陈晓楠:怎么搞呢?

阿强:人家女孩子戴在这里,衣服穿的少就把它抢来。

陈晓楠:他跟你说的这个时候,你什么感觉?

阿强:有点怕的感觉,我说我不想干,他说吃的我饭,穿我的衣服你说不想干。我说衣服还给你,我说吃你一顿饭多少钱我还给你,他说他不干,对我特别的凶。

陈晓楠:当时能跑得了吗?

阿强:跑不了,控制我们了。

陈晓楠:怎么控制你的呢?

阿强:他的手下有很多人,很多都是大个子,很大的。就跟着我们,我们还在睡觉的时候你走出那个门他都知道,上厕所他都知道。

陈晓楠:当时那儿一共住了多少人,有多少像你这样的孩子?

阿强:三四个,还有别的小孩子跟我说,说他叫你干什么你就干。

解说:在严密的监视下经过简单的训练,阿强和其他两个孩子就被“老大”带着上街“开工”,开始第一次抢夺。

阿强:干这个事,他说没事的,你小孩子抓到不会打你的,说警察抓到你也不用坐牢,只是骂你一下,他就放你出来。

陈晓楠:里心理紧张吗?

阿强:紧张啊,怕出事,心里咕咕地跳。

解说:“老大”就看货、抢劫、掩护、接应等等各个环节给三个少年做的详细的分工。 然而因为紧张害怕第一次抢夺刚开始实施就失败了。

阿强:被那些保安看到了,就被追,我差一点就被抓到了,但是我没被抓到,还是我运气好,跑的时候我逃掉了,然后我就想办法逃跑。没想到那个人在我前面等着我,所以跟着他回去被打了一顿。

陈晓楠:2000年到2003年的广州曾经出现过这样一组让人瞠目结舌的数字,抢劫案平均每半小时发案一起,抢夺刑事案的平均法案时间是24分钟。在警方的打击之下2004年开始“两抢”发案率有所下降,但是截止2007年的7月,“两抢”、“两盗”仍然占全广州刑事立案的三分之二。

而在这数目惊人的两抢案件当中,70%以上的犯罪者是未成年人,他们的年龄也就是十四五岁。按法律规定,抢夺数额不超过500元,被害人没有受伤的,作案人呢,一般来说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5天的处罚,即使按抢夺罪定罪,刑罚也不过是3年以下。所以为了减少作案的风险,逃避惩罚众多的犯罪团伙就开始使用未成年的流浪儿作案。

因为需求量很大,甚至开始出现了在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地“捡小弟”的专职人贩。而这些“捡”来的“小弟”年龄最小的只有六七岁。四处流浪寻找母亲的阿强,此时也成了这庞大的街头暴利全体当中的一个。开始了一段惊心动魄充满血腥的人生。

阿强:搞不成功就被打,你吃他一顿饭,穿他一套衣服,你必须要完成个任务肯定没有好结果吃的。

陈晓楠:当时他跟你说每天要完成什么任务?

阿强:今天要搞金链的话就完成金链,搞摩托就完成摩托。

陈晓楠:每天能偷回来多少东西或者是抢?

阿强:两千多,一千多。今天赚了一千两千,明天就带我们玩,去公园玩,吃好的,喝好的,玩好的。

陈晓楠:如果完不成呢?

阿强:挨打,没饭吃?

陈晓楠:他会打你打的很狠吗?

阿强:钢管那么大,你说狠不狠,吊起来,吊起来你说狠不狠,吊起来最难受的手。

陈晓楠:在他给你们住的地方吗?

阿强:是啊,那些(人)拿报纸把那窗户打的秘密紧紧的。

解说:繁华的都市,面孔仍旧稚嫩的阿强和他的伙伴在“老大”胁迫下一次次疯狂地冲过人群,在一片片惶恐惊呼声中实施抢夺。接着或被追赶或被殴打,在血性暴力的洗礼下,他们很快没有了紧张也没有了恐惧。

阿强:在广州抢,被治安追,被保安抓到打得最惨。我在广州抢、偷东西,我不希望被保安抓到也不希望被治安抓到,我还是跑到警察局里面比较安全。你宁可被警察抓到也不意说被保安或者是这个被抢的人给抓到打。

阿强:治安还蛮凶的,保安最凶,抢的时候抓到打死你,管你几岁照样把你打死。被打得多打的很惨的那些小孩子不会怕打的。你看现在我被打了不只一百此,现在我都不怕了。那一次抢了一个女警的,那个女警跑得好快呀差一点就被抓,幸亏我跑到巷道里面,巷子里面很多巷道的,我就那个巷道拐一拐,那个巷道拐一拐,拐走了。

解说:对被打,阿强已习以为常,甚至几次和死亡也仅是一线之隔。一次,我抢夺“失手”被打成重伤晕倒在地,数小时后才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人家把我送医院,医院里面一天到晚不给我吃一顿饭,然后又不帮我治好,就把我丢在山边。

陈晓楠:是谁把你丢在山边,医院把你丢出来了?

阿强:嗯,我想去告他,告那个医院对我那么过分,说送我走何必把我山边呢,那里黑蒙蒙的又没人,我说喊救命啊,那些车开过去开过来,那时候我叫一步都不能走,我慢慢地爬,爬过去,我在那儿招手,叫他停下,他不停。

结果有一部摩托车过来,我就喊救命啊,那部摩托车听到了,他就拐个弯,就过来看到我,他又不敢过去,他就一直开走了。那个摩托车就看到一部巡逻车,就把我送到那个公园去了,就给我20块钱吃饭的钱,我说谢谢。

在那个公园躺了三天,到第四天了我差点命都没了,20块钱吃完了,我躺在那里动都不能动一直睡一直睡在那颗树地下,下大雨了是在那个破树底下,躲雨也饿的快不行了,这个公园对面有一个政府来的,我去里面找民政局帮忙,那个外面的报案那个巡逻又对我太过分了,拿棍子打我,还一个老头也打我,我说我不走,又把我抬着把我丢在公路边,我就不理他,慢慢走回去。慢慢走到公园去,这时候看到一男一女的叔叔阿姨,我说能不能给一点点钱吃饭,他说不给,滚,滚不滚,滚。

[责任编辑:朱红霞] 标签:陈晓楠 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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