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小小的个子,打一手八卦掌,虽不动而惊西海,出神入化。长长脸,飘着长长的须髯,优柔儒雅,又凛然威严。高高额头,光彩照人,内存八百神州,千载乾坤。他与鲁迅至交,覆盖伟人灵柩之“民族魂”三字,乃其手笔。他生死置之度外,坐在牢中,高悬“还我河山”巨幅。他一生舞文弄墨,喜好石头,不曾指挥千军万马,沙场争战。开国大典他立于天安门城楼,在毛泽东与周恩来的身边。他就是浙江嘉兴人的骄傲——沈钧儒。
马鼎盛:在开国大典天安门城楼上,站在毛泽东身后两位银髯飘逸的老人,身材不高而一脸凛然正气的就是“七君子”的长者沈钧儒。沈钧儒是浙江嘉兴人,1905年以新科进士赴日本留学,学习政法。回国后他积极参加立宪运动和辛亥革命。1912年加入同盟会,参加倒袁、护法和反对北洋军阀的斗争,为民主宪政奋斗了整整20年,经历艰难曲折,还几经杀身之祸,但从不绝望。“爱国七君子”事件名垂青史。沈钧儒一生以清廉正直著称,他在法律界主持正义、不畏强暴;抗战时期他多次设法营救政治犯,被誉为刚正不阿的“政治律师”。解放战争时期,他积极争取和平民主,重庆谈判时,沈钧儒与毛泽东欢聚于“民主之家”。在中共和民主党派合作建国期间,毛泽东对他说:“沈老先生,我们要向你这个法律专家请教。咱们打败了蒋介石,要建立人民共和国,要建立人民的法律,在这方面,还需要沈老先生多出力呀!”众望所归的沈钧儒就任新中国第一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解说:1875年1月2日,沈钧儒出生在苏州知府沈玮宝的家中。清政府的腐朽没落,列强的豪取掠夺,出生于士大夫之家的沈钧儒感同身受,就在他20岁那年,中国被迫与日本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
1937年7月,“七君子”出狱时合影。左起:王造时、史良、章乃器、沈钧儒、沙千里、李公朴、邹韬奋。
这是1951年10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发言。
孙彩霞(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编审):他的家在苏州,和其它的城市,就根据这个条约,同时被开通为通商口岸,所以他的触动也很大,所以他做了一首诗,鞭打清政府的官,说他们贪生怕死,群儒一和,签订各地赔款,使得全国各地赔款。
解说:1900年,“八国联军”攻陷天津、北京。也是这一年,沈钧儒的父亲病故,为了解决家庭困难,沈钧儒与其胞兄沈保儒应叔父沈卫之召,赴陕西三原学署任阅卷。在陕西,他与沈卫的学生于右任等创办了三原印书局,翻印康梁所著书籍,大谈维新革命。
孙彩霞:辛丑条约签订以后,慈禧就从西安回到北京了。命令沈卫送慈禧到潼关,那沈钧儒就跟着沈卫一块儿来到西安,在西安他就亲眼看到慈禧太后一行人每到一个州县,又是修道路,善置公使,大兴兵卫,一天光是马料,就是马吃的食料就要花很多钱,那么当时陕中又是灾荒,甚至有人吃人的现象,这么两项比较,沈钧儒感触就更深了。
马鼎盛:沈钧儒早年毕业于东京日本私立法政大学速成科,回国后从事政治活动,一直没机会执业。1928年4月,沈钧儒向司法部申请取得律师证书,5月加入上海律师公会,开始为人民当“刀笔吏”。他对每个案件都认真审核,依法办理。当年司法界“吃了原告吃被告”的冤狱泛滥,沈钧儒尽力平反冤案。打官司求他代为辩护的人门庭若市,但他接案却有所选择,有钱没理案子给再多钱也拒之门外;而对于贫苦人或受难的革命者,他却常常免费辩护,甚至贴钱出庭。当年因刺杀宋子文未遂的西北军原军法处长王耀斗说:“沈钧儒是富有正义感的律师,不少因为共产党案子而被捕的人,只要他知道,一定设法去营救。”原来在纸醉金迷的十里洋场,竟然还有不畏权贵的侠义律师!
解说:1931年1月3日,国民党政府颁布了《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许多革命者和爱国者被以“危害民国罪”关进监牢或遭杀戮。“九一八”事变后,蒋介石更是推行“攘外必先安内”的政策,在全力“围剿”苏区红军的同时,在国统区大肆迫害共产党人和爱国民主人士。
解说:恽惠芳和刘崇武是“赤血锄奸团”成员,因痛恨某些奸商大肆贩卖日货,以投掷手榴弹、枪击等武力,警告、惩戒私贩日货的奸商,遭到逮捕。沈钧儒充当二人的辩护律师,多次出庭辩护,并以上海律师公会常务委员名义,致电司法院、立法院,要求迅速制定及施行关于国事犯罪的陪审制度。最终二人被成功营救。
下一页:蒋介石下令枪毙作为“真左派”的沈钧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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