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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大视野:非常地带

2007年03月26日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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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针对社会治安问题,有一套特殊的应对思路,叫综合治理。这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初开始推行的社会工作方法,十几年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全国各地普遍展开,并且逐渐形成许多特色,针对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许多非常地带的特殊人群,综合治理工作突出了诸多重点。

3月26日19:55播出第一集

从“严打”到“综合治理”

1978年全国公安机关刑事立案53万多起,1981年刑事立案89万多起,形成了改革开放之后的第一次犯罪高峰。各地陆续发生的影响巨大的恶性案件震撼了世人。

针对当时的治安状况,公安部向中共中央报送了一个解决问题的报告。邓小平看了这份报告后写下了这样几句话:刑事案件恶性案件大幅增长,为什么不可以组织一两次严厉打击犯罪活动的战役。随后,中共中央作出了《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 “严打”从此进入了中国人的社会生活。三年严打以后,总体上刑事案件还处于高发的这么一个状态,每年上升的幅度还都比较大,所以针对这个情况,许多人提出要减少犯罪,还要从预防和减少犯罪上来下工夫。

1991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不久中央综治委成立,工作全面展开。

[责任编辑: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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