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网首页 手机凤凰网 新闻客户端

凤凰卫视

小贩的生存权是否大于城市的整洁权?

2007年02月08日 16:17
来源:

字号:T|T
0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新闻事件:

2006年8月11日,北京市海淀区城管大队海淀分队副队长李志强(37岁,北京市人)和城管队员在中关村科贸电子城查抄崔英杰(23岁,河北保定人,退伍后到京做过保安,后来辞职为无证小贩)经营烤香肠的三轮车时发生争执。争执中的崔英杰将刀刺进李志强的脖子,致李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当时城管自拍录像资料显示,李志强在被害时并未着城管的服装。

近日,北京海淀区城管干部李志强被害案在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方将公安起诉意见书中的故意伤害罪变更为故意杀人罪,这一变化意味着,如果法院认定指控罪名适当,死刑将成为崔英杰的首选量刑。而这一意见引起了法律界专家和学者的激烈争议。城市中小贩的生存权和城市整洁权到底孰轻孰重?

正方观点: 小商小贩乱摆摊不仅影响了城市市容,还扰乱了交通、市场等社会秩序。

所以理应禁止小商贩乱摆摊、乱销售等行为。

反方观点: “贩夫走卒、引车卖浆”,是古已有之的正当职业。我们的法律、我们的城市管理制度究竟是要使我们的公民更幸福还是要使他们更困苦?作为法律人的使命是要使这个社会更和谐还是要使它更惨烈?该案折射出目前我国城市管理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他认为,低收入者可以通过合法的途径设个摊位谋生,城市管理者也应适当考虑到这部分人的生存情况。

>>>>往期PK专题    >>>>节目博客     >>>>节目论坛

[责任编辑:张梅]
3g.ifeng.com 用手机随时随地看新闻 凤凰新闻客户端 独家独到独立
  • 社会
  • 娱乐
  • 生活
  • 探索

商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