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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年前福清绑架杀人案:两人获释 一人病死狱中


来源:凤凰卫视

核心提示:1996年4月,福清市一名11周岁的少年被绑架并遇害,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被抓,此后在经历了福州中院,福建高院八年三次判决,三次裁定之后,在2006年11月25号,经福建高院终审裁定,以绑架罪、非法拘禁罪判处黄兴、林立峰两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绑架罪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19年间,三个人的家属走上了漫长的申诉之路,那么这起绑架案是如何被定罪,又是如何被平反的,而三名被告人及其亲人,又都经历了什么呢。

福清绑架杀人案三被告分别被判死缓和无期

陈焕辉:他最早说小孩子先绑架回来,放在我的柴火间,放自行车的地方,这个是我家的407,它长期没有开,都生锈,锈迹斑斑了,他说先绑架放到这里,这里都住满了人,每一个人进来窗户都可以看到。

解说:这里是福清市原钢铁厂的宿舍楼,1996年“4·26”绑架杀人案,案发时,陈焕辉一家就住在三号楼的407室,警方当时认为陈夏影的房间就是该案的犯罪现场,这个是大厅,这边是陈夏影住的房间,公安刑警队,包括福清那些人都下来现场勘察,什么东西都没有发现,一根毛发都没有,更不要讲什么掐了以后,鼻子出血的什么,不存在这些,他们来勘察什么东西都没有,虚构的。

解说:据陈焕辉回忆,6月4日他在街上看到海报,福清市公安局已经侦破了一起绑架勒索杀人案,6月5日,他和他老婆还有女儿被警方带到融城派出所做笔录。

陈焕辉:他问我儿子有没有回来,我如实的讲我儿子去深圳没回来,那个做笔录的那个民警就发火了,我按事实讲,他不让我讲,我肯定做笔录要按事实讲,我讲我儿子去了深圳,没有回来,他就发火了,马上把笔录撕掉,丢地下去,他不让我讲事实,我必须要讲真话,因为我看到街上贴出海报说,他们犯了绑架勒索杀人罪,天大的罪行,不能随便讲,这人命关天的事情,结果把我关到学习班,关了第一次关了27天嘛。

解说:一天之后,该案很快出现转折,据媒体报道,在福清警方出具的办案经过中写到,林立峰、黄兴、陈夏影被抓获并招供之后,检察院提起介入,于1996年6月6日提审了他们,此时陈夏影和黄兴均翻供,称她们于1996年4月14日即去了深圳,到5月3日才回到福清,不可能在4月26日至28日作案,福清警方不得不重新展开调查,一方面询问曾和黄、陈两人同去深圳的证人小凤、小妹、小林等,另一方面派人到深圳实地调查。

陈夏影:证人,我提出来证人,原来这些证人是可以证明我无罪的,证人,关键证人,因为这些证人是和我一起去深圳的,而且从始至终都和我待在深圳的,警方最关键的证据,就是我们的口供,还有这些,刚才讲的这些证人,本来是我的证人,后来变成来指控我的证人。

解说:陈夏影的父亲陈焕辉在“法制学习班”被关押27天后放出,他也跑去深圳实地走访,还见了警方询问过的几个关键证人。

陈焕辉:她说叔叔,我们被抓进去了,抓进去那是受不了,他们叫我跪在地下,而且不是平平的跪在地下,地下有沙子、石渣、石头、钢管,叫我跪在上面去,我受不了,几个人,个子那么高,围上来打我,我受不了,我只能按照他们要求我怎么讲,我就怎么讲,那我把他们讲这些东西,我整理一下打印出来,我当时也没有什么经验就寄给公安局,就寄给公安局去,那以后他们又把这几个人抓进去,又关起来,又做出原来的,被打那个时候做的那个笔录,又把我了解的情况推翻掉了。

解说:有两位关键证人曾对律师表示,他们被送入过“法制学习班”,陈姓女证人被关押75天,另一林姓男证人被关押37天,林姓证人因不肯按警方要求作证,被吊打甚至被枪捅胸膛,期间,他一度想要跳楼自杀,却被抓回来毒打。

黄兴:我都没有离开过,深圳市宝安区三十二区一步,都没离开过,那些证人也被抓进去逼供,以前是学习班就相当于现在的拘留所嘛,也被抓去逼供,要他们说我中途有回来,就这样子。

解说:陈夏影的母亲杨雪雲也曾被关押到“法制学习班”,她说由于不愿做伪证也遭到了警方的毒打和辱骂。

杨雪雲(陈夏影的母亲):他叫我讲假话,讲不清楚那一拳打过来,我原来是长头发打一拳骂的更难听了,那很难听的话,那时候我哭了,手都抽筋了,抽筋了没办法那样哭,这个所有的笔录都是他们编出来,编出来然后叫我去签字,我签不清楚啊,然后叫我按手印我也不按,他好像原来地主一样嘛,旧社会一样抓着我是哭着,好像一直抽筋,这样一直抽筋嘛,然后到处按手印,在那边笔录里面按,到处按就是抓我到处按。

解说:在被关押75天后,杨雪雲说自己被迫做出儿子陈夏影4月份去深圳,中途有回到福清的伪证。

陈夏影:我母亲本来是她可以证明,我案发的时间没有在福清,因为我在深圳没回来嘛,到后面他们强迫我母亲去讲,我有回来来指证我,我觉得就这一点是非常过分的事情,你可以让他们沉默可以,但是你不要让他们来指证我,是不是,原来她是我的证人是不是,你对证人采取暴力,用暴力的手段来获取证据,这种证据的真实性会有吗?

解说:1996年7月22日,当地媒体曾以《撩开迷雾见真凶》为题,报道了该案称案件已“真相大白真凶落网水落石出”,1998年3月2日,警方宣布破案21个月后,福州市检察院向福州中级法院提起公诉,指控三位被告人构成绑架罪以及另一宗非法拘禁罪,检察院提起公诉8个月后,福州中院开庭审理此案。

陈焕辉:律师就说,绑架小孩的时候,用菜刀撬抽屉到处撬,菜刀为什么不拿出来,不交到法庭上去呢,菜刀上的指纹为什么不提取呢,谁的指纹你没有提取吗,有提取,但不是他们的指纹,他不敢拿到法庭上去,绑架现场那个小孩子那个家里面,很多指纹脚印,他没有一个人认定是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的,都不是。那说明有其他人作案,那这个案子说明是根本就没有破,没有破的案子稀里糊涂,就那么稀里糊涂就凑凑合合下去,太不负责任了。

解说:1998年11月6日,福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黄兴、林立峰、陈夏影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判处黄兴、林立峰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陈夏影无期徒刑一审判决后三被告均上诉。

陈焕辉:我们上诉到福建省高级法院,福建省高级法院就以勒索纸条来源没有查清,这些证据都是侦查期间的供述,所以犯罪的证据,就是他们侦查期间的供述,勒索纸条来源没有查清,作案工具均未获取都没有获取,现场没有他们的指纹脚印,最关键的他们讲直接证据缺乏,间接证据不能形成锁链,这是福建省高级法院第44号裁定书做出的裁定,应该说这个时候福州市中级法院要去找证据了,如果找不到证据应该放人了。

解说:然而2000年4月11日,福州市中院作出重审一审判决,加重判处林立峰、黄兴死刑,陈夏影仍为无期,陈焕辉说重审中增加的证据仅是对林立峰写给父母的忏悔信进行了笔记鉴定。

陈焕辉:1996年,林立峰写了一封所谓的忏悔信,它说林立峰有写一封信叫家里人给他活动,让他保住他的命去找后门,这封信是6月5号写的,他们6月1号抓进去,6月5号林立峰会写这样的信吗?他怎么知道会判死刑呢,而且正在侦查阶段,那个信纸是福清市公安局的信纸,那里面的便签还有公安局的,那个单位名称在上面。而且他即使有写,也不会交到你公安局手上去,肯定要通过秘密的途径寄给他父母亲,不会交给你公安,这很不正常的。

解说:之后三被告继续上诉,亲人四处上访伸冤,三人也在看守所写申诉材料,向有关部门反映案情,黄兴在一份申诉材料中,还用血逐页写了“冤”字。

黄兴:那个针啊,扎扎扎,扎到血,那个血一下子凝固写不出来,那就在那儿割,割了血会流,流在那个矿泉水瓶那个塑料盖嘛,滴满盖了以后就这样写冤。

解说:2001年7月9日,福建高院作出第二次裁定,认为原本案发回重审后仅补充对被告人林立峰忏悔信的笔记鉴定,其他问题和情节仍未查清,原判认定三被告人犯绑架罪仍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将案件再次发回重审。2002年8月23日,福州市中院第三次作出判决,判处林立峰、黄兴死缓,陈夏影无期。

陈焕辉:我们最后一次上诉到福建省高级法院,上诉了四年多以后,它没办法给我判,缺乏事实缺乏证据,没办法判啊,听说最高法院下了督办函以后,要他们六个月必须做出判决。

解说:2006年,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已在看守所关押了近10年,11月25日福建省高院以“原判绑架罪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为由驳回三被告上诉维持原判,判处黄兴和林立峰死缓,陈夏影无期。黄兴说当时他已经绝望了,心都死了,那是什么原因让19年的冤案得以平反。三人重获自由呢?

福建高院认定福清绑架案三被告不构成绑架罪

解说:自儿子被捕之日起,如今65岁的陈焕辉和其他两个家庭已坚持奔走喊冤了19年。

陈焕辉:我们几家人,统统把这个穿在身上,把这个穿在身上,到处去上访去伸冤,这些都是还有这个,这个我们就穿到省法院去,穿到省检察院去,人大那个地方,但去了经常被抓,那他不让你穿,有的被抢去,还抢走了很多。

解说:多年来,他们还向信访部门寄送了上千份申诉材料。

陈焕辉:这挂号信的这个一部分,这个中央办公厅、信访局、全国人大内司委、最高法院、福建省政法委书记、最高检察院都寄了,这个就是一部分,太多太多了。

解说:19年来,陈焕辉曾多次前往北京上访,已欠下了几十万元的外债,有一部分还是高利贷,在上访期间为了省钱,他只买馒头充饥。

陈焕辉:去了要火车票要住宿要吃,火车票省不掉,那么多钱省不掉,住宿最差的最便宜的到处找,找了最便宜的住下来才可以,吃饭呢那也可以最节约的,不可能餐馆里面吃,不可能到饭店里面吃,买一个馒头五毛钱那么大的馒头,找一些开水配,第一次吃还感到可以没问题,多吃几次以后,那个淡的馒头没有加糖,没有盐的没有甜的,那开水冲进去,太难吃了太难咽下去,很难咽。

解说:陈焕辉逼着自己学会了使用电脑,在网上发贴寻求帮助,他还读了上百本的法律书籍,陈焕辉说他们是信基督的家庭,这些年他们把无助的心灵寄托于上帝,他还给在狱中的儿子,送去了《圣经》希望他能受到《圣经》的启发,有敬畏之心三人在监狱服刑两年后,林立峰因患直肠癌在监狱医院病危。

庄华英:妈妈你相信不相信,我没有做这个事,你看看人到死的时候,你会说真话,我说妈妈相信你,你是我儿子,我怎能不知道,你的所作所为呢。

解说:庄华英说,儿子让她一定要为自己伸冤,当时她只能安慰儿子让他好好养病,在最无助的时候庄华英只能一次次的祈求上帝,眷顾自己的儿子。2008年1月24日,林立峰在监狱医院病逝,年仅31岁。

黄兴:他最后两天嘛,自己氧气管拔掉,他说终于解脱了,我能体会到他那种心情,我甚至我跟我弟弟打电话,我甚至我跟我弟弟讲,你不要跑,你再跑,你跑到最后人财两空啊是不是,人又回不来啊,你自己事业是不是,事业什么又搞的没有,我说我那时候我是生不如死,你再这样我真的死给你看,我就跟我家里人这样讲。

解说:5年后,陈焕辉在法院外上访时,遇到了律师吴国阜,陈焕辉说经吴律师牵线,此案被收入李金星等律师发起的“拯救无辜者”及法学教授徐昕发起的“无辜者计划”两个洗冤项目,该案所有卷宗材料,也被放到了网上。

陈焕辉:我就跟他们保持联系,他又找了几个律师,有北京的,有陕西的,有贵州的,几个他们当时就是死磕律师,认为是冤假错案长期不能得到解决的,他们要认定一条理,认定一条路一直找下去,社会上通俗的讲就是叫做死磕派,但不能叫派,要死磕这个案子,不死磕不行。他们几个人就把案子接过去了。

解说:2013年8月8日,该案的6名代理律师,通过信访窗口向福建高院提交刑事申诉状,及律师代理手续,之后该案正式进入复查阶段,2014年11月,律师吴国阜再次找到了当年的证人陈某某,事隔多年之后,陈某某再次作证称,她和黄兴、陈夏影去深圳期间,黄陈两人中途没有回到过福清,这可以证明,黄兴、陈夏影两人并没有作案时间。

黄兴:龙岩监狱两个月可以打一趟电话,甚至亲戚电话嘛,打回去那我弟弟就讲嘛,他说各大新闻媒体网站,有登我们的事,那时候我就觉得希望越来越大,审判我们那个庭长,他也是比较有那个,他去龙岩监狱提审我们的时候,他有说啊,只要你是冤枉的,我们也会还你清白,他当时也有这样讲,那我就觉得他这个还是抱着公正的态度,我觉得希望还是很大。

解说:2015年5月29日上午,福建省高院再审宣判,认定19年前的福清绑架杀人案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黄兴、林立峰、陈夏影三人,不构成绑架罪,自从知道申诉有望后,黄兴就拼命的锻炼身体,他说自己与社会已经脱节了19年,不能再连累家人,希望能靠自己的双手去打拼努力做一个好儿子好兄长。出狱后,陈夏影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和父母坐在阳台上静静的喝茶。他说这是自己期待已久的事情了。

姜楠:林立峰曾经首先做出有罪的供述,并让他和黄兴、陈夏影蒙冤19年,但是在采访中黄兴和陈夏影都表示并不怪他,因为他在那种情况下也是身不由己,陈夏影在狱中曾经听说,林立峰临终之前曾经表示自己终于解脱了,这句话让他一直念念不忘,三人曾经约定如果能够无罪释放要在福清市的一所教堂门口见面,但是林立峰已经无法实现这个诺言,三人的亲属都表示,要在事情停息一段时间之后,适时的申请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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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能见度》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节目专区]

主持人:姜楠

首播时间:周四 21:50-22:27

重播时间:周五 03:40-04:25

[责任编辑:姚熙雅]

标签:冤狱 福建高院

2015-06-18社会能见度 冤狱十九年 http://d.ifengimg.com/w120_h90/y0.ifengimg.com/pmop/2015/06/18/ab33fb30-9ef7-4feb-bd4c-52a7c4ab64dc.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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