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协议相对来说只是凸显民族认同
我认为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事情,是一个几乎不能完成的事情,至少在未来三年不能完成的事情。当然我们要全力以赴这样去做,我们要倡导这么一种模式,但是我个人从比较现实、清醒的角度来说,我认为是不能实现的。
然后就是第二种模式,第二种模式就是和平协议,相对来说只是凸显民族认同,我们都是中华民族,凸显我们对一个中国也好,整个中国也好,像张亚中先生认为,他要以整个中国的概念来替代一个中国。因为一个中国在语意上已经是可以的,那么整个中国就是大陆和台湾同属整个中国,但整个中国主权只有一个。
然后要互相承认、永不分裂中国,因为中国大陆最担心的就是中国被分裂,国土和主权、领土被分裂;然后台湾最担心的、最关心的就是我要有尊严,我要有平等,乃至我要有对等,是吧?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能够把这些东西基本回应,顾及到双方各自的诉求,基本上把些东西写进和平草案,和平草案里面第一条、第二条。
然后下面再是建立军事互信、双方经济共同发展、双方如何进行互派代表团等等,双方的署名,这个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这个里面它有一个很重要的特点,它就是对于刚才我们之前几次《时事开讲》一直说的,一个民族、一个主权、两个互不隶属的政治实体之间的关系,它没有进行理清。因为这个是理不清的,是吧?至少三年时间是理不清,但是没有进行理清。
所以以我的话来说,这是一种暂时模糊化的处理主权的问题,但是它凸显两个问题,凸显大陆关心的永不分裂,你一定要在这里面承诺清楚的;台湾关心的平等、尊严的问题,也要在里面,就是顾及到双方基本核心的一些诉求和关切,在这个基础上进行双方的互相尊重、共同发展,我认为这也是一种模式。
从邱进益先生和张亚中先生分别两个人起草的不同的两份和平协议的草案来说,基本上都是第二种模式,就是对主权相对来说进行一些模糊化的处理。因为这也是我认为这是一种比较现实的,既考虑到法律观点,也考虑到两岸目前的政治观点,同时也考虑到未来三年,其实不可能取得巨大的突破,一个问题、一个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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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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