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认定开枪合法 死者家属提出行政诉讼
解说:在家属与兰州警方多次交涉后,事发后第4天,2004年9月30日,兰州警方表示,确定所谓“炸药包”不过是一个热水袋,同时承认,在姜云春走出张凤林的家之前的数小时对峙期间,警方未进入张家,也没有对姜云春喊话劝解,但是,兰州市公安局负责人仍坚持认为当时现场指挥员作出开枪的决定是有道理的。
朱占平:他们当时认为他们那么做是对的,是合法的,我说,无论如何你们的认知是错误就是你们认为他带的是炸药包,而你们开枪把他击毙以后,从他身上没有搜到炸药包,这个击毙的过程本身就是错误的,那么既然是错误,我们首先不说责任不责任的问题,至少你要把民事方面的这个责任要承担,但是他们办公室的同志当时告诉我们说,请示领导再给答复,就一直再没有结果。
解说:2004年9月30日,姜云春被击毙后的第四天,姜伟拿到这样一份由兰州刑警二大队出具的死亡说明书,犯罪嫌疑人姜云春因恐吓爆炸劫持人质,被公安机关围控,经多次喊话令其解除随身,带的可疑爆炸装置
不予理睬,现场民警在两次鸣枪警告无效后,开枪将其击毙。
曾子墨:那你有没有反问过刑警队,或者是公安局携带人质,带的是谁,谁是人质?
姜伟:你一问到关键时候,他就说了,说你们可以上告,就不给你做任何解答,好好说了,你谈别的,他可以跟你谈
你一问到他们没办法回答的时候,他就有一句话,你们可以上告我们有上级机关。
曾子墨:比如说你们会问到什么样的问题他们无法作答?
姜伟:我问说是,您怎样知道我父亲身上带炸药包呢,他没法回答,那他真的没法回答啊,一他没有侦查,二他只是听信了报案人的说法,二一个我们要他们看录像,我们说是现在通讯这么方便,你们肯定有录像,他说是击毙以前没有录像击毙以后有录像,头一天准备说给看,赶到第二天他反悔,他说这个不行不能看,这是我们公安上的秘密,一直到现在都没给看。
解说:姜伟和家人不接受这样一份死亡说明,要求兰州公安局重新予以证明,2004年10月14日,兰州公安局给出了这样一份答复,主要内容是姜云春涉嫌恐吓爆炸,劫持人质罪,现场民警在对齐喊话劝解后无效,将其击毙。
曾子墨:那在父亲出事之后,公安出示给你就是这两张死亡证明?
姜伟:对。
曾子墨: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吗?
姜伟:任何东西没有给出过,我们要求,对出了一份我们要求他们行政复议,因为甘肃省高院有两派,一个说是这可以是行政案件,因为他们没有施行他们的行政手段,这就是一个行政案件,有的一派说是,还属于,因为报案的目的是以刑事报的案,所以法院没办法判,只好请示甘肃高级人民法院,甘肃高级人民法院就把这个案件行政案件属于刑事案件,我们返回来再打刑事案件的时候,这已经有一年多,两年了,因为甘肃高级法院给这个文出得也很迟,我们再跟甘肃省交涉,就比如说是到甘肃省,兰州市检察院,立案它不给你立,多次交涉。
曾子墨:为什么迟迟不能立案,给你们的理由是什么?
姜伟:刚开始不给理由,任何理由没有,就不立案。
曾子墨:从父亲被击毙以后,姜伟和家人就在做着各种尝试,但是,他们提出的行政复议被驳回,原因是兰州市公安局是因为姜云春涉嫌暴力犯罪而介入案件的,明显属于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不属于行政案件,他们提出的赔偿要求也举步维艰,因为要获得国家赔偿,兰州市公安局需要首先拒绝或同意姜伟的书面申请,但是姜伟迟迟没有得到答复,他们的立案要求更是一波三折,如果要检察机关立案,姜伟要首先提供直接证据,
证实兰州市公安局滥用职权的行为,在姜伟面前,看似有很多选择,但每条路都困难重重,经过六年的奔波
今年三月份,姜伟终于看到了一丝希望。
解说:最后,姜伟根据《行政诉讼法》起诉甘肃省公安厅不作为,今年的3月1日,兰州市中级法院正式受理了这一案件,不过,朱占平律师认为这次立案,不具备实际意义。
朱占平:起诉省公安厅的这个案子虽然立案了,但是这个立案实际上没有什么意义,我一直不主张按这个行政案件立案,那么他们立上了,实际上开庭也就开了很短暂,这个不会有什么结果。
解说:朱占平认为,姜云春案件完全符合《国家赔偿法》条件,但是家人通过法律途径索赔迟迟没有进展,这仍然凸显了法律上的漏洞。
朱占平:尤其是这类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误伤他人,或者是由于他自己判断失误造成对别人生命的剥夺,没有明确的东西,应该走的程序都走过,应该呼吁的部门也呼吁过,新闻媒体也有过呼但是就是推不动这个案子,
最近公安部在这方面,好像有,出了一个东西,对于这种这个情况下非正常死亡应该给予适当赔偿。
解说:六年来,为了打官司,姜伟在陕西,甘肃和北京来回奔波,他丢了原来的工作一家人靠打零工维持生计。
姜伟还要赡养92岁的奶奶,而多年过去,家人都不敢把姜云春死亡的消息告诉老人。
姜伟:本身你知道明明确确你知道你错了,你不坐下来协商,你还得叫我到处奔波,弄得我流离失所,背井离乡
苦不堪言,我确实上访多说年,把那罪受得无穷尽,我前一段时间来北京上访的时候,下着大雪我穿一条线裤我宁在广场上站了两个多小时,但是我这个人,你越是这样弄,越折磨我,我的意志越坚强,我坚决要把这个事情办到。
曾子墨:你父亲过世带给家里的影响也很大吧?
姜伟:那是肯定啊,因为我,我那从没有父母,等于说没有母亲,就我,也就是等于跟我父亲长大的,所以对我父亲的这种感情还是比较深的,在我父亲有这种双重作用的,又是母亲又是父亲。
曾子墨:姜伟告诉我们,父亲的遗体至今仍存放在兰州一家医院的太平间里,兰州方面甚至从来没有人和姜伟谈过父亲后事的处理,唯一让人欣慰的是根据最新的消息,国家赔偿法新法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的一条新规定是,对于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之内作出决定,如果超过这一期限没有答复,赔偿请求人即可直接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复议,让我们共同期待姜云春事件的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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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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