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宁思:说到民间资本,最新一期《凤凰周刊》的卷首语题目是“新36条”能否重启一场新改革?文章写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公布,立刻引起境内外媒体的关注。因为和五年前《国务院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一样,都是36条,所以新意见被简称“新36条”。经济学界似乎对“新36条”很是看好,有赞许为“第三次重大制度改革”的,有将之喻为“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新引擎”的,还有人干脆把2010年视为“民间投资元年”。应当说,这轮重启经济改革的政策措施符合市场预期,也算给前些日子“国进民退”的大争论的一个交代。
“新36条”鼓励民间资金进入基础建设、公用事业、社会事业、金融、商贸物流、国防科技六大经济领域的数十个行业。尤其是对石油、天然气、核电站、电信、军工、金融等完全由国资掌控的行业,也打开了禁闭多年的大门。当然政策仍有所保留,如对一些敏感的垄断行业,民资只能以参股的方式进入,但这也算迈出了打破垄断格局的第一步了。
不过这个准入政策,还只是非操作层面的指导意见,从规划开放到真正实现放开,肯定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是“新36条”毕竟向民间释放了中央政府积极改革的一个信号,对于已经停滞不前的中国经济改革来说,算是打响了发令枪。
这些年来,民间资本的彷徨与不羁,以及给中国经济带来的困境是清晰可见。由于多年来的“次国民待遇”,很多通向实体经济的路都被堵上,逼得民间资本沦为疯狂投机的“炒资”,凡是能快速赚钱的投机领域都能看到它们活跃的身影。
从炒股、炒房、炒煤炭,到炒矿、炒油、炒黄金,再到今天的炒大蒜、炒绿豆,有人说以后还会炒番薯。民间资本左冲又突的结果,往往加剧了中国经济环境的恶化,如对房地产市场的大举介入,便对其泡沫化进程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一方面,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期盼民间资本的跟进。另一方面,大量的重要行业,却又将民间资本隔绝在外,使这些行业因为垄断而失去了充分竞争的可能性。有调查表明,国内80多个行业中允许国资进入的有72种,允许外资进入的有62种,而允许民资涉足的仅有41种。能够想间民间资本要进入这些新放开的领域,仍然会遭遇重重困难,也意味着中国改革开始步入了深水区。市场经济的主旨,本应该让资源通过市场得到优化配置,然而由于国有垄断资本与权力的合谋,能否冲破这些利益集团的垄断,为民间资本的进入清除制度上和现实中的障碍,将成为“新36条”能否得以贯彻的重点。
如何理清国家和国企和利益关系,那是首先会遇到的问题。国企显然从国家那里获得利益,包括政策、资源、市场地位以及各类的隐形补贴,但国企也肯定或明或暗地为国家做过很多贡献,这使得国企和国家的利益关系变得异常复杂,民间资本顺利进入市场交易的前提是平等和自治,但国企并非独立的市场主体,又如何实现与民营企业的平等同权呢?国家还应该立法明确国企的经营边界,因为利益与政绩的鼓动,极易使国企转向对利润的无边界的追逐,最终导致对民企的挤出效应。如何把对国有资本的经营纳入到公共预算和公共管理中,如何实现社会公众对国资的监督,如何进一步落实国有资本的所有权属性,都是问题的关键。不理顺国有资本的这些问题,民间资本即使进入相关领域,依然会遇到各种难题。
可以肯定的是,借助对民间资本的放开,是国家改革国有资本管理机制的最好时机。本来为全民所有的国企,如今已沦为一小部分利益集团寻租的工具了。只有放开一些垄断市场,才有可能打破本已陷入僵局的利益格局。如何打破行业和地方利益,对垄断资本实现倒逼机制,仍需中央政府真正拿出改革的魄力。
当然,如何限制和防范“权贵资本”借机潜入原有国企垄断行业,从而对国家资源进行二次瓜分,也是政府必须防控和解决的问题。总而言之,“新36条”的颁布,为没有完成的中国经济改变,带来了一个新契机。然而能否把中央政府的决策意志转化为各地方、各部门的执行力,仍然需要拭目以待。当然民众最大的期望是“新36条”能够真正的重新启动已经步入深水区的中国改革,成败可能也就在此一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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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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