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开放 “世界工厂”奠基
2008年08月27日 11:25紫光阁杂志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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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办沿海经济特区的设想萌芽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前,付诸实施于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了对外开放的方针之后。在一个国家中划出一定区域,引进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资金、技术设备和管理方式,组织面向国际市场的生产和经营,这在世界上虽有先例,但在社会主义国家中还属首创。这不仅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传统模式的大胆突破,也是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当代特征相结合的一个创造。

“杀出一条血路”

978年,国务院先后组织了两批人员分赴西方国家和我国的港澳地区进行考察,吸取当地发展经济的先进经验,以推动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一批是4月份派出的由国家计委和外贸部有关人员组成的港澳经济贸易考察组,对港、澳地区作实地调查研究;另一批是5月初派出的由国务院副总理谷牧为团长,以轻工业部、水电部、农业部、国家计委、北京市等单位30多人组成的中国政府代表团,负责对西方国家的经济进行考察。

参加考察的人通过实地观察,开阔了眼界,打开了思路,捕获了大量对外开放包括创办经济特区可资借鉴的新鲜经验。其中港澳经济考察组回到北京后立即向中央写了一份《港澳经济考察报告》。报告提出把靠近港澳的广东宝安、珠海划成出口基地,力争经三五年的努力,建设成具有相当水平的对外生产基地、加工基地和吸引港澳人的游览区。6月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的主要领导人听取了考察组的汇报并作出指示:“总的同意”,要求“说干就干,把它办起来”。

地处沿海的广东省的党政领导同志,在国际上已有的各种类型的出口加工区的启发下,也产生了在省内划出一些地方也开办几个出口加工区的想法。为了加强对宝安、珠海地区生产建设的领导,建立出口基地,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广东省政府于1979年1月23日作出决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将宝安县改为深圳市,珠海县改为珠海市。

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在听取了广东省委负责人关于在毗邻港澳的深圳、珠海和侨乡汕头开办出口加工区的汇报后,当即表示:还是办特区好,过去陕甘宁就是特区嘛,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根据邓小平的意见,中央责成广东、福建两省进一步组织论证,提出实施方案。广东和福建省委很快将实施报告上报中央。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广东、福建省委关于在对外经济活动中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对广东、福建的对外经济活动给予更多的自主权,以充分发挥两省的优越条件,扩大对外贸易,抓紧当前的有利时机,先走一步,把经济尽快搞上去。同时决定,先在深圳、珠海两市划出部分地区试办出口特区,待取得经验后,再考虑在汕头、厦门设置特区。中央认为,这是一个重要的决策,对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次年3月24日至30日,受中共中央、国务院委托,副总理谷牧在广州召开粤、闽两省会议,讨论研究如何进一步贯彻中央关于两省实行对外开放方针的指示。会议肯定了两省省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在试办出口特区等工作中所取得的初步成果,认为这一重大改革受到两省广大人民的欢迎,也在国内外特别是在港澳同胞、海外侨胞中激起强烈反响。会议还指出,试办出口特区,在经济和意识形态方面,有一个“谁战胜谁”的问题,因而必须采取积极而又慎重的方针。会议采纳了与会者的建议,将“出口特区”正式更名为“经济特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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