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润锋:欢迎回到《时事开讲》,作为一个连续11年产销量高居国内榜首的品牌,三鹿奶粉自然请过很多名人来代言产品,而事件曝光后,这些代言人一时间也成了网民的众矢之的。有人甚至要求这些名人应该拿出所有的代言费来救治患病儿童;当然,也有人认为其实也是被蒙在鼓里,不必予以追究。
邓婕曾代言三鹿奶粉
倪萍代言广告
邱先生,您认为代言三鹿奶粉的这些名人该不该负责任?
邱震海:当然从某种程度上应该负某些道义上的责任,但是不是会不会有经济上的责任,我想这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为什么呢?我认为这不是一个代言人、这些名人他本身的问题,而是说中国目前名人代言产品后面的规范,包括法律上的一些规定不是很明确。
也就是中国目前市场经济虽然搞了16年,但在许许多多的问题上,它的市场并不成熟,包括名人代言产品这个市场也不是很成熟。现在多的是明言被邀请去进行代言,但是少的是在后面具体的规范到底是什么?所以出了这个事儿以后,你要具体来说责任某些名人,他可能也觉得很委屈。
但是按照西方的经验来说是这样的,你如果名人代言某一个企业的产品是可以的,因为名人你首先是你这个脸就是公信力,所以你说的每一句话观众都有可能会相信。但是后面有文章了,但是你名人所代言的产品,首先必须是你自己使用过的,而且是你自己在这个使用过程当中的一个得益者,就是你自己必须是信服的。
我记得香港的演员成龙先生他有一次接受记者采访的时候,他说的非常好。他也是做了一个洗发水的广告,他说我做洗发水的广告我不是便做的,我一定要用过的,而且我一定长时间的用过,用过以后我的效果是这样的。然后我才镜头面前告诉观众说,我用过的效果是这样的,我真的是这样相信的,请你也这样用,你用过之后也会用出我一样的效果。
我想这就是一种所谓比较严格或者严肃的一种态度,而且在欧美国家也有规定,如果说名人你代言这个广告,在广告如果出了事之后,你不是这个使用者,也不是这个受益者,而仅仅是为了利益在代言这个产品的话,最终你还是要负法律和经济上的责任。当然由于中国目前在这方面的法律的规定很不完善,所以在一个没有法律规范,或者法律基础的情况下,你要去追究这些名人所谓一些法律或者经济责任,也显得很牵强。
所以我认为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大家与其说把目光,或者把攻击的焦点放在那些名人们身上,还不如更多的把我们的关注焦点放在这个市场,如何使它更加成熟,如何使它更加完美。我们这个名人代言产品的广告,这个市场,整个这个氛围,如何能够更加成熟,这是第一点。
第二点,其实如果说到名人代言企业产品,如果说市场还不是很完善、很成熟的话,与此同时也让我想到,还有许许多多的其他的某些相关的机构、相关的企业也是跟这些三鹿牌企业,存在巨大错误的企业可能是有一点关系的。比如说最近几天我们大家知道某一个电视台,据说还是一个蛮有名的电视台,它曾经播过一个质量报告的节目,其中这个三鹿牌的奶粉也在其中。
这个我觉得其实对电视台本身,对媒体来说它也存在一个严格调查的问题,所以我认为刚才我们说的调查型记者,其实
他不是说说玩的,他真的是要在里面发现内幕,而不是去听领导介绍,而不是去听公关的介绍。如果听领导的介绍或者公关的介绍,那个不叫新闻调查,更不叫新闻采访,那个叫公关活动。
还有就是最近几天,今天在《21世纪经济早报》发表一篇文章,一篇报导说北京有一个公关公司,它据说是受雇于三鹿企业的,在8月中旬的时候,这个公关公司曾经为三鹿企业出谋划策,告诉它你如何摆脱,当时已经存在着危机公关。这个事儿到目前为止真相还不是很明确,包括今天这个《21世纪经济早报》也说了,还是调查过程当中。
但我想说的是,其实涉及到经济利益,包括公关公司中间的角色也会非常的灰暗,非常的敏感。一方面它受雇于这个企业,它自然要为这个企业的品牌来作出某些贡献,但是与此同时,我认为任何一个人,你无论是新闻记者也好,或者刚才我们说的代言某些企业产品的名人也好,包括受雇于这家企业的公关公司也好,你首先还是要有一个基本的职业道德,甚至要有一个做人的基本的良心道德。
如果说这个企业本身它已经存在问题了,你对它的危机公关处理的方式的策略建议,到底是告诉他你继续弄虚作假,来摆脱你这个危机,还是告诉他你应该从为人做事一个诚实的方法出发,来摆脱你企业的危机,我想这个道理也是不言而喻的。所以我认为其实做事之前,最重要的还是一个做人的问题,所以我想这个无论对于企业本身,还是对于公关公司,还是对于某些媒体,包括对于名人,包括我们大家自己,其实都是适用的。
何润锋:所以这也是一个牵涉到制度建设的问题,要解决这一问题,根本上还是要健全和完善您刚才所说的,一个是广告代言制度,一个是媒体监督,另外一个是公关运作上的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