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墨:刚过50岁的郝金安是河南舞阳县的农民。1996年,他为了挣钱到山西省临汾市煤矿打工。1998年,郝金安以“抢劫杀人”的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是八年之后,真正的凶手却因为另外一起案件偶然被抓获,而随后的调查显示,郝金安是被冤枉的。直到今年年初,在经历了十年冤狱之后,郝金安才终于以清白之身走出了监狱。他是怎么卷入这起“乌龙案件”的,十年牢狱又给他的生活带来怎样的变化?近日,在郝金安的家乡,我们终于见到了他。
解说:郝金安今年50岁,但是当我们第一次看到他时,却很难将他本人和这个年龄联系起来。经历了10年的冤狱,他已经满头白发,说话没有什么力气,和任何人几乎都没有什么眼神交流。
害怕再挨打 只好编杀人过程
但是,在他的脑海中,有一个日子却让他刻骨铭心。那是十年前,郝金安正在山西省乡宁县台头镇的一个矿上打工。一天夜里,几名警察来到郝金安住宿的工棚里。
子墨:是哪一天被抓走的,记得吗?
郝金安:1998年1月24号吧。
子墨:当时的情形呢?
郝金安:当时情形我在屋里洗脚呢,这个完了矿上一个队长叫我,叫我到矿办公室去,我去了以后,有一个穿警服的人。他说你过来,他说一个叫刘茵和的人,你认识不,我说我认识,我说他在一个黑土矿干,说了他就说你回去吧,也没有问别的。我就回去睡觉了,回去还不到两个小时,就出来一辆车,又把我叫起来,坐到车上,拉到受害人那矿上。
解说:警方连夜将郝金安带走,途中没有和他说一句话。此时,郝金安并不知道,警察口中提到的刘茵和已经死亡,而他正被带往受害者刘茵和的住处。
子墨:到了那个屋子以后,他们有没有和你说什么?
郝金安:没有,什么也没说。那是晚上8、9点了,拉到以后有四间平房,他叫我推进中间的一间平房,叫做推进去,那时间我的头发长,他就抓着我的头发进来就打,开始不服也不行,人家人多,两个人当时一个人拽着头发,那个夹住胳膊,又把我压倒。
解说:在郝金安看来,这根本算不上一次审问,因为这几名警察根本就没有跟他交谈,就开始了对他的殴打。郝金安一开始还企图反抗,但是很快发现根本就没有作用。
子墨:那段时间你在想什么呢,为什么无缘无故会打你。
郝金安:想,你想着这不顶用,他也不问你,人家就是打你,也想到,人家也不讲一句话,就是打你。站都站不得,站到屋里昏过几次。当时将我的衣服都扒光了,有人还照我的头上踢了好几脚。等最后天快亮,叫我穿衣服,拉上车。
解说:郝金安回忆说,对他第一次殴打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这之后他又被带到了当地派出所,这时,郝金安才从审问他的警察口中得知刘茵和的死亡,但是,殴打仍然没有停止。
子墨:派出所又打了多长时间?
郝金安:派出所打了我两次,拉进去以后他们就打,打了以后,马上就要开饭了,他说我们不打你了,我就站在墙根,我在那躺着,他说我们快吃饭了,给你弄点饭吃吃,你好好想想,刘茵和现在是被杀了,你为什么把他杀了,这都说了以后,我躺着,我也说实在,我没有杀人,我和他无冤无仇,就这样。吃饭,给我拿过去两个小馒头我也吃不下,喝了两杯水,等吃了饭,我说我没有杀他,人家又打,打得确实疼,实在忍不下了,我说我杀了。
子墨:如果不承认杀了人呢,会怎么样?
郝金安:那后果恐怕死了,打也打死了,可以说这都不用问了,那恐怕早都死了。
解说:郝金安的左腹部至今还留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他说,那就是因为当年遭受刑讯逼供的证据。
记者:现在摸到那个位置还疼吗?
郝金安:里头疼。
解说:当时因为遭受毒打,郝金安的肾脏被严重损伤,看守所人员在他认罪之后将他送到了医院。
子墨:医院里面给你检查的结果是什么?
郝金安:检查了三四次,当时都确定不了。
子墨:你当时身上是哪儿疼?
郝金安:肚子里头疼,我那时间都疼得很,做了三四次都没有结果,第四次之后,他才确定说,可能这个腰,给我做手术。
子墨:也就是你的肾有问题,做了什么手术?
郝金安:做了什么手术,当时我也不太清楚,我出来以后,我在医院里,医生也没告诉我,这个管教人告诉我,我进到看守所以后,一个管教所,他说切了一个肾。
解说:经过医院检查,郝金安的左肾已经坏死,只能切除。然而,这只是郝金安噩梦的开始。3月4日,郝金安被正式逮捕,进了看守所。
子墨:在看守所里面待了多久
郝金安:一年零8个月,那是看守所的人跟我说,我在这里待了20个月。早上一个黄瓜,几根咸菜,中午两个小馒头是白的,一点小菜,一点咸菜,一点包菜,晚上是一个黄瓜。当时人家比我判得早的,比我判得晚的,甚至跟我一起判的,都送走了,就剩我一个在看守所待着的,我就跟看守所领导反映。人家说,送你是我们的权利,但是啥时间送你,还有别的单位,人家说送你,我们才有权利送你,他这样说。
解说:郝金安把一切希望都寄托在开庭审理上,他认为只要在法庭上说明一切,他的冤屈就能被洗刷。当年年底,山西省临汾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可是结果却令郝金安更加吃惊。
解说:在审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提供了此案的报案材料、出了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现场勘验笔录、法医鉴定书等,并指控郝金安用拳打、卡脖子、木棒击打等手段致刘茵和死亡。
子墨:在派出所做的笔录的内容你了解吗?
郝金安:那就是我承认杀人了。
子墨:杀人的经过,如果按你的说法,你没有杀人,杀人经过难道是编出来的吗?
郝金安:杀人吧,这个只要是说不到位,人家还会打你,最后他说你一个人说,你用刀子把人家杀了,我才知道是用刀子,我说我用刀子杀了,最后他说你杀哪个部位,反正说不好,就要踢,踢我好几次,我也记不清了,反正最后我说我还用木板还有铁锹,但是这在法庭上并没有这个证据。
子墨:所以你做的笔录,基本上是人家怎么说,你就怎么说了。
郝金安:反正我是根据人家讲的,如果是他不说刀,我也不敢说刀,那万一是石头砸死的呢,要说是刀嘛,那人家还要打的。那要再一打,恐怕后果就不堪设想。
解说:另外,检察机关还提供了两件证据:在郝金安住处发现的一件衬衣和一双皮鞋。衬衣上有与死者血型一致的血迹,而皮鞋的鞋底特征则和案发现场的足迹特征符合。
子墨:但是警方不是有证据吗?在你住的地方找到了白衬衣,而且衬衣上面有血迹。
郝金安:在法庭上也说这了,这辩护律师也说了,他说像这类证据,这也是在郝金安住处找着了,但是最主要的证据就是说郝金安他用刀杀的,这个刀子没有找到,没有在法庭亮出来,就不能直接说郝金安杀人。
子墨:但是除了刀以外,警方还有另外的证据,比如说在你的屋子里面找到了一双鞋,那个鞋的鞋印和当时犯罪现场的鞋印是相吻合的,这不能算为证据吗?
郝金安:也算为证据,但这类证据,总之刘茵和他是用刀杀死的,反正我认为他用刀杀的,这个刀没从我身上找出来,这最主要的一个证据。
子墨:那件衬衣,那双鞋是你的吗?
郝金安:不是,是俺老乡的。
子墨:那怎么会在你屋里呢?
郝金安:他在我屋里住了十来天,因为他没地方住,他走了以后就给我留下了。那个白衬衣在那还不老脱的,鞋我还给了他20块钱,人家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