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无须道德
2010年05月11日 11:07 凤凰网专稿 】 【打印共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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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最近,大陆有一个教授因为“换妻”而被抓,这件事在全国引起一片争论。但是大家是否曾想过,警察到底是否有权利到他人家里去抓所谓的“非法性行为”者呢?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叫做《性无须道德:性伦理与性批判》,作者是台湾有名的激进哲学家宁应斌,他在台湾中央大学哲学研究所当教授,他的观点非常尖锐和大胆,他的很多文章都在这本书中有所体现。他甚至会帮乱伦、人兽交、性虐待等进行辩护,你可以说他的观点匪夷所思,但是你应该去看一看他到底在讲什么,因为这样才能锻炼你的思考能力,并且有时候你不得不承认一个严谨的哲学家所提出的观点是很合逻辑的。

凤凰卫视5月10日《开卷八分钟》,以下为文字实录:

梁文道:我们知道,最近大陆有一个教授因为“搞妻”,结果被抓了,后来学校方面好像还有很多的意见,甚至不知道会不会失去他的工作,在全国惹起一片争论。但是在这个问题里面,我们可以联想到,其实类似的事件我们也常常听到,比如说,有些人在家里面怎么换妻、性派对,然后警察破门而入把他们抓获,但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也许是有问题的呢?警察有没有权利跑到人家家里面去抓这些所谓的“非法性行为”者呢?

我今天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叫做《性无须道德:性伦理与性批判》,作为叫宁应斌。宁应斌是台湾非常有名的一个激进的哲学家,他在台湾中央大学哲学研究所当教授。他是一个分析哲学家出身的人,他的观点非常的尖锐、非常的大胆。过去他写过很多文章,其实里面就结集了不少,他甚至会帮乱伦、人兽交、双性恋等等,性虐待都一一帮他们辩护。

你可以说,这些观点太过的大胆,太过的让人匪夷所思,可是我觉得你不能不去看一看,他到底在讲什么。因为这样子才能锻炼你的思考能力,而且有时候你必须承认他这么一个严谨的哲学家提出来的某些观点是很合逻辑的,只不过我们还要再多加斟酌。比如说,我们刚刚说到抓奸或者跑到人家家里面去破获性罪犯,这些问题里面,他有这么一个文章叫《性的隐私权》。

他就提到台湾曾经有警察冲入了台北某个健身室,据说逮捕了正在相奸的同志,就是同性恋,然后这里面就说到警察有没有权利跑到宾馆、桑拿,这些地方被抓奸。他就说到按照法律的要求,我们有义务去维持性的隐私。什么意思呢?就是我们一般不允许在公开场合,公共场合,你在人们大会堂前面搞性行为那是不对的,也就是说,我们是法律认为,我们老百姓有义务维持我们的性生活应该是隐私。

既然我们有这个义务,所以也就隐含着我们有权利捍卫我们性生活的隐私才对,凭什么我们要被公权力来介入我们的性生活呢。也许有人就会质疑,你们在公厕,在隐秘房间内。比如说,搞一些奇怪的性行为。假如这个地方像过去的台湾同性恋性行为是不合法,无论你在哪里都是不合法,怎么不能抓呢?然后,宁应斌就回应了。

他说社会对于性行为应该私密,应该隐秘的这个要求,跟这个性行为本身道不道德是两码事,你要分开来看。你可以说,某种性行为,比如说,通奸是不道德的,但是这两个通奸的人在一个房间里面为了符合社会对于性行为必须隐秘的要求,躲在房间里搞,那是另一回事。

警察有没有权利现在去干涉后面那一点呢?他就说到,当然这里面什么叫做隐私并不是决定于。他提出一个很有趣的观点,隐私不是决定于那个场合公不公共,而是决定于两个人本身是否同意。也就是我们两个人同意进行性行为,我们同意就构成了我们现在这个状态,这个环境的隐私。比方说,酒店的房间、桑拿浴室,本来算是个半公开场合或者是公共场合,但是当两者在里面发生性关系,他们同意的情况下,这就构成一个隐私空间了。

相反的,如果我们举一个例子,假设一下。假如有人在家里头强奸另一个人,虽然这个空间看起来,绝对是室内的,家庭的,隐私的空间,但是由于不是构成两个人同意的条件,所以它就不是隐私的环境。因此警察就有权破门而入,去救那个被强奸的受害人了,然后宁应斌在这书里面还提出很多、很多有趣的东西,比如说,通奸到底道不道德。

他说很多人说到婚姻讲究一种忠诚关系,通奸、婚外情明显就不对,可是他就说,婚姻并不代表单一制式的生活方式,它是一种契约,不同的夫妻可以有很多不同的协定与生活安排。在这些不同安排的婚姻生活里面,性的忠诚或欺骗也许不再是最重要的事情。比如说,有一些婚姻已经协议取消性忠诚的承诺,允许配偶通奸或者换伴侣,此时既然没有毁约或违背承诺的问题,当然也就没有不道德的问题了。

这本书里面,我觉得最重要的一篇文章,就是他用来讲解为什么这本书名叫做《性无须道德》。在这篇文章里面,他介绍一些西方的自由主义派关于性伦理方面的研究,主要就是有一位哲学家叫做贝里欧堤,他有一本书叫《好性》。

他引述他的观点,他说我们历史上面常常有个错误。这个错误是什么?常常把性当成一种很特别的道德领域,然而他这位哲学家跟宁应斌所要辩论的,就是性本身没有什么太特别的地方。比如说,自然。很多人说,性生活上面,我们要讲究自然,所以很多人认为同性恋违反自然。

当然,我们读过哲学的人都知道,这种论证方法是错的,因为这就变成一种自然主义。我们不能说符合自然的东西就是对的,符合自然说不定男人都还想强奸了,难道强奸就是道德的吗?

第二,这里面就说到,性是不是道德,主要涉及的是参与性行为的各方面,是否在自愿未受蒙骗的状况下,彼此同意。也就是说,你从契约观点来看,只要双方是共同同意的状况下,这个性行为本身没有什么不道德的。

当然,很多人会说,双方同意还不一定是道德,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可以想像一个男上司利用他的强势,使得女下属是被迫同意,有点像两个国家,其中一个国家被迫签不平等条约一样,它签了约,它同意,但是这个同意是在不平等的基础上。

于是他们又提出了,于是我们要加进康德哲学的一个观点。就是说,我们不能把他人只当成工具而非目的,因此我们就要注意到什么?对互惠原则的肯定,对自尊的重视,对剥削的弃绝。

性行为是否合乎道德,也必须看它是不是涉及欺骗、毁谤、胁迫、剥削。这么一来我们就了解这本书主要的内容了。

性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跟道德有关呢?就跟任何其他行为一样,性不一定要拥有自己独特的一个道德领域,而是要符合我们正常人日常生活所有的道德见解。比如说,在一个性关系里面,你不能欺骗,你不能胁迫,你不能只是利用他人,而不把他人当做目的,不能够只是利用他们来满足自己。当你符合这一切标准之后,任何性行为在宁应斌看起来,其实都没有太大的道德问题。

《开卷八分钟》在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

首播:周一至周五 17:05-17:15

重播:周二至周六 00:25-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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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孔繁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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