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珠三角最后的“人民公社”
2009年01月15日 17:13凤凰网专稿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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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这一不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早产儿呱呱坠地

1958年,中国开始了“大跃进”,全国上下在“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口号下要超英赶美赛苏,向共产主义冲刺。在“大跃进”的催生下,人民公社这一并不符合当时中国农村实际情况的早产儿也呱呱坠地。1958的春节,中国的农村掀起空前规模的农田水利建设热潮。由于一些大型工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许多地方一些农业合作社自发地合并成大社,试图通过并社集中劳力、物资和资金解决面临的问题。毛泽东得知后,指示中央有关部门起草了《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首次提出要搞社办工业的问题。这样,一种打破社与社界限和工农业分工的大社开始不断出现。

解说:1958年,崖口村撤乡改人民公社,称为崖口生产营,也是在1958年,人民公社时期处处强调一个“公”字,不仅村民的劳动和收入分配都在党的计划安排之下进行,甚至连村民的生活也受到党的直接控制。

“供销社”、“生资部”这些已被大多数人遗忘的名词至今仍在崖口村使用

罗必良:六、七年代的人民公社是通过土地集体化,通过人民公社组织的劳动组织形式,通过统购统销的市场结构控制,我们是为了获得工作层面的结构剪刀差,是为了获得国家工业化的原始积累。是国家动员群众,组织群众,获取资源,获取工业化原始积累的一个手段。说得不好听的话,他在某个层面上带有剥夺我们的性质。今天崖口的人民公社不是这样一个形式。崖口是一个以工补农、以商补农,从而保护弱者。虽然还是人民公社的形式,但是制度性质、制度目标发生了变化。也就是我们不能用原来人民公社的思维,来套今天它的这个人民公社。或者说今天的人民公社和早期的人民公社所发挥的制度效应是不同的。

解说:在崖口村的公社制度历史上,1981年是一个关键的年份,因为这一年,崖口村没有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是进入了长达30年之久的村庄公社时期。然而,什么样的公社制度能够在市场环境中长期延续下来?带着这份好奇,2008年12月,我们走访了崖口村。

解说:这个人叫谭顺宁,是土生土长的崖口人,如今他是崖口公社的法律顾问。几年前谭顺宁主编了《崖口村资料汇编》,对村里的大事小情了如指掌,于是我们一进村就找到他,并请他带我们四处看看。

12月份的崖口村,早已过了秋收的季节,我们虽然跟金灿灿的稻浪无缘,却意外看到了村里的另一番景象。

谭顺宁:这几年我们这个村庄还搞了这个冬种。冬种主要就种马铃薯,还有村民他自己也种一些蔬菜。这个冬种的话,目的也是让在农闲的时候,让这个村民有一点事情去做。也能够额外的增加一点收入。因为冬种的这个马铃薯这个种子的话,是免费供应的,不收钱的。种马铃薯这个田呢也是不收钱的,这个水里安排也是由村那边进行一个集体的安排。那就村民自己的话就自由选择,你愿意种也可以,不种也可以。

解说:此时的崖口村正在进行“犁东晒白”,这是一项重要的农事活动。犁东晒白可以改良土壤结构,提高土壤肥力并消灭虫源,为来年的农业生产创造良好的土壤条件。在崖口村东部6公里长的海滩上,有将近26000亩的滩涂资源被围垦出来用作养殖场出租,据了解,这些由水变来的土地被崖口人视为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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