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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海听风录:探讨中美知识产权纷争
2007年05月03日 15:39凤凰网专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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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恒:这个可能有两个值得中国借鉴的,一个是张教授刚刚提到的,英特网的立法,包括反规避技术措施,还有刑法,还有其他有关高科技的英特网方面的制作权保护。第二个是有一些专业性的机制,中国也应该可以参考,比如说我们有一些专业化的,需要他们叫做反电脑犯罪,与知识产权犯罪的一个机制,它是全国性的,还有我们的法院,全国性的联邦法院,它比较离开政治的影响,还有我们的上级的联邦司法法院是一个专业性的,全国通用性的知识产权法院。

邱震海:但是美方的法律当中,又有哪些目前就您一个美国专家的角度来解释,暂时不适合中国国情的?

柯恒:我们有一些法律我觉得不一定要模仿,比如说申请专利的专利法,还有我们的法律的律师的费用,比较高,我们的民事措施有一定的遏制的力量。

邱震海:那么我们现在回过头来,还是谈到刚才一个核心的问题,就到底体性质还是数量来衡量中国的知识产权犯罪,按照张教授的关键,这一点在目前暂时不适合中国国情,因为中国还有一个治安条例,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柯恒:我们美国也有轻罪,也有重罪,主要的是他们是不是一个系统,而是分散的,如果是一个系统,你能抓那个源头,要用治安和经济犯罪那个侦查处,或者是制作权执法部门,或者是文化执法部门,或者是广电总局的执法部门,或者是其他的有关制作权或者是知识产权的部门,能一起合作,打击盗版,打击假冒,这个可能有效。

顾敏康:刚才柯恒先生实际上提出了一个协调的问题,实际上就是说,我觉得我们国内的刑法体制和美国的刑法体制,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我们既有刑事犯罪,也有刑事违法。那么刑事犯罪由刑事来协调,刑事违法由其他行政法律来处理,那么我们也注意到,中国有一个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一个决定,那么当然这个决定的出台,实际上意图就是在于协调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两者之间的关系。那么当然如果要说中国执法上面有很多这样那样的问题,我们也不否认,但是不能因为有这样和那样的问题,就使得我们中国的刑法一定要跟美国的刑法相一致,那这一点我是持反对态度的。

柯恒:这个移送,行政执法移送到刑事的这些部门,到现在的为止,它也不算特别成功,一般来说,它移送的比例是1%以下,包括制作权或者是商标,或者是假药。我看05年假药被移送的案子,送行政部门,移送到刑法的是0.7%,那么低,这个不算非常有效的一个。

张乃根:我也是心平气和的说,有关一些百分之零点几,包括你上次说三亿人口,五十个行善者,我可以明确的跟你说,上海2007年一季度就已经有16件刑事案件,所以这些案件的数量,现在不便你这样具体的说了,我们讲只是一般的问题。

邱震海:那现在我们看到虽然我们还是存在,中美之间存在着很多分歧,但是我们发现,两次节目下来,似乎在中美的专家之间,这种火药味在慢慢的减少,而理性探讨的空间在慢慢的增多。那么正如上周节目结束的时候,我说的是那样,中美是两个从文化社会体制到发展阶段,都截然不的国家,无论在知识产权还是在其他许多问题上,都需要我们双方以理性、务实的态度去进行磨合和互动。

中美知识产权官员和学者接连两周出席我们的《震海听风录》节目,毫不回避双方的原则分歧,但是也充分展示缩小分歧的意愿,并且理性探讨缩小分歧的方式和途径,这本身就现实了中美关系在许多议题上,虽然表面上由于一系列交锋似乎山穷水尽,但实际上还是可以柳暗花明。而这一过程和经验,想必对于其他中美关系的议题包括中国处理和其他国家的许多复杂的问题,也有一定的启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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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hi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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