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运兵法之“重赏勇夫”篇:国家奖金20年翻33倍
2008年08月18日 09:36商报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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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北京奥运会首块金牌获得者陈燮霞奖金已经突破三百万元人民币,其他夺金选手至少可获得一百万元。

来自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的权威人士透露,北京奥运会国家奖励奖金额度肯定会超过雅典奥运会。在制定新的奖励政策时将改变过去的单一奖金制,有可能会借鉴韩国的终身特殊津贴制。

像刘翔、郑洁/晏紫等焦点运动员如能夺冠,奖金肯定会突破100万人民币。雅典奥运会时,国家直接拨款的奥运专项奖金总额达到3133万元人民币,金牌20万元、银牌15万元、铜牌8万元。按照奖励规定,中国唯一的集体项目冠军女排以12名队员和3名教练的标准共领取300万元人民币,成为最大赢家。

国家奖金20年翻33倍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国家给每位奥运金牌运动员奖励了6000元人民币。

到了2004年雅典奥运会,奖金再度提高为20万元、15万元和8万元,奖励人员包括队员、教练和有功人员。算下来,现在国家对奥运冠军的奖励已经是20年前的33倍。

奖金不是全部

除了国家的奖励,运动员所在各省市也会嘉奖为家乡取得荣誉的选手。比如雅典奥运会后,陕西省对获得金牌者给予100万元的奖励,浙江省奖励50万元,辽宁省奖励30万元。

隐藏在金牌后的那些商业赞助合同与广告合约也相当可观。北京奥运会还没开始,国内一些企业已经许诺要重奖为国争光的金牌选手。某集团已经做出的奖励方案是,中国运动员在奥运水上项目上获得一块金牌奖励100万元,银牌奖励50万元,铜牌奖励20万元。另外,大量的企业决定用奥运冠军做自己的形象代言人或者请他们拍广告等,由此而来的商业收入将更为可观。

不要忘了,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开始到雅典奥运会,“霍英东体育基金”每次都重奖中国奥运健儿。雅典奥运会后,他们就奖励金牌得主一枚重1公斤的纯金金牌和8万美元的现金巨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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