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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浩:两岸统一最终需解决权力分配问题

2013年10月28日 10:10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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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已经在广西南宁开幕,国家主席习近平曾说过,两岸之间的政治问题不可以一代一代这样传下去。两岸之间未来如果说面向统一,现在最大症结点在哪里,是不是权力的分配问题呢?

凤凰卫视10月26日《新闻今日谈》,以下为文字实录:

林玮婕: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已经在广西南宁开幕了,所以我们今天节目一开始就要来聊聊两岸关系的话题,先来欢迎我们的时事评论员郑浩先生,我们看到今年以来国家主席习近平曾经就说过,两岸之间的政治问题不可以一代一代这样传下去,就是有提高政治对话或者是政治的一些层级来看,我们也看到你认为目前两岸之间如果说未来面向统一,现在最大的症结点在哪里?是不是权利的分配问题呢?

郑浩:对,最近我们谈两岸的话题相对来讲比较少,但是今天正好在南宁召开第九届海峡两岸的经贸文化论坛,昨天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又会见了这次到南宁来与会的台湾的国民党名义主席吴伯雄,两个人又有一些交谈,我们昨天在新闻片段中也有讲,于是乎我们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当前两岸的形势特别是经贸形势,包括人员的往来,各种交流都非常的好非常的正面,但是在政治层面似乎大家都比较担心或者是比较着急,因为从当前两岸的交流的主流来看,还是以经贸人员的交往比较多,但是相对于政治层面的交往不能说没有,但是相对来讲还是比较少,层级也比较低,真正的还没有到一个两岸真正开始展开政治方面议题的会谈或者是谈判。

因此,今天这样一个交流会或者是一个论坛,应该说是两岸都非常的瞩目,特别是吴伯雄昨天在和俞正声会谈的时候,他也特别提到,就是每一届的两岸的经贸和文化论坛里面所讨论的一些共识或者是议题,最后都可能会被两岸的当局拿来采用作为一种政策,所以这样的一个论坛非常非常的重要,今天我们就很自然想到,既然五年已经过去了,两岸在这五年当中签了19个协议,关系发展非常的良好,但是什么时候真的能够开启两岸的政治协商政治谈判呢。

如果我们来看两岸要触及的就是最终的终极的一个目标,就是两岸统一这样一个话题,其实涉及的面是蛮广的,蛮有意思,比方说国号权力如何来分配,如何制定一个两岸都能够接受的一个法律,就像当年1997年中国内地和香港制定一个基本法一样,能够也制定一个两岸统一的一个基本的法律。

所有的这些问题说句实话,把我们仔细的来考虑仔细的来深入的来探讨,好像给我的一个感觉就是最终都会集中到一个权力如何来分配的问题上,也就说两岸在统一之后,他的权力是高度的集中还是如何的进行一个分配,当然我们说的这种分配不可能像除法一样,做到非常的平均,比方说十除以二做到五对五,但是不管怎么样,从两岸最后的统一来看,这种权力上的分配确实也触及到两岸能不能实行一个真正的一个平等的这样一种待遇,共同集结在属于一个民族一个国号之下,然后又享有各自的一些应有的一些权力,于是乎两岸最终的统一的目标恐怕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如何来解决权力的分配问题,权力不可能过于集中在某一方面,比如说过于集中在北京或者是过于集中在台北,这是不现实的。

追求这样的一种集中恐怕也是不现实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够把过分的权力集中作为一个两岸统一的一个先决条件来对待,两岸一定要真正的平等的坐下来谈,看看属于在一个中国的这样一个统一之下,所剩余的一些权力如何来进行分配,主权说句实话他也是可以分配的,主权不是说不能分配,比方我们说主权有三个主要的内容,比方说第一个就是他对国内能够实行有效的自主权包括像法律的制定,有效的进行管理,第二个就是实行独立自主的外交的政策的制定权,第三个当然就是国家的防卫权利或者是自卫权。

我们看好像你说这三个权利他不可能完全的集中在某一方,是不是这样呢,其实也不是,比方说我们在香港和内地的问题上,我们看到香港他虽然没有自卫权,没有外交的独立自主权利,但是他也享有了一些由这三个主权分享出来的延伸出来的一些其他的权利,包括比方说外交的活动的一些权利,发放签证,允许外国的总领事馆在香港入驻,包括货币的政策,货币政策也是一个主权的一部分,海关政策也是如此,所以他还是享有一定的权利。

因此我就想到在两岸谈到统一问题的时候,主权当然是肯定要集中在某一个比方说有法律来规定主权是怎么样的一个形成的,他的成分到底是怎么样的,内容是怎么样,但是由这个主权所延伸出来的其他的一些权利是不是由两岸来共同的分享,这个是一个核心的问题,这个也恰恰是因为我们看到台湾他不愿意丧失更多的一些主权,因此他总觉得好像我要统一之后,我的权力就没有了,特别是中华民国老实讲作为一个独立的一个政治实体,他还是存在的,他仍然延续了过去的1949年以前的中华民国很多的一些主权,并没有完全的消亡,尽管他的权力已经大大的被压缩了。

但是不管怎么样,权利这个自主权还是存在的,因此两岸在谈到统一这个问题的时候,最后要触及的要碰及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主权他是不是能够适当的予以分配,或者是主权延伸下来的很多的权利是不是能够由两边来共同的分享。

林玮婕:你刚刚提到说在权力的分享的部分,但是我觉得对于台湾人民来说,他们更害怕的是说如果我们丧失了这些权力,有没有办法可以要回来呢,他是不是有一个其他的先例会说给他们个参考值。

郑浩:一个非常有趣的现象就是我们在研究美国的联邦制的时候,我们会发现美国只有一个国号,只有一个国家,美利坚合众国,但是他有众多的50个联邦的成员,美国的宪法只有一部,只有一部美国的宪法,但是每一个联邦作为这个国家的成员,又各自有自己的联邦的法律或者叫地方的法律,只要你和宪法不冲突的时候,每一个联邦可以按照自己的情况来自行制定发展的策略,各种政策各种法律甚至于包括比如说福利法律教育医疗,所有的只要你和联邦的宪法不抵触的话,按照自己的情况可以自己自行制定自己的法律。

另外一个有意思的就是当联邦成员的法律和宪法有矛盾的时候,那么究竟联邦成员能不能提出一些比方说诉讼,或者是争取更多的自己的权益,我们看到在南北战争的时候确实发生过这样的情况,按照联邦的宪法,当发生战争的时候所有的联邦成员有义务要提供兵员,因为总统是三军的总司令,在总司令的指挥之下可以由总司令来进行指挥,但是在那场战争当中很多的一些联邦成员去抵制了这样一种要求,他们给出的一个理由就是按照联邦的法律,按照这个宪法的法律,我派出去的兵员并不是由总统亲自指挥的,这样的话等于说我拿我的本地的人就交给了一个我根本不认识的根本没有这样一个至高无上权利的人,由他来指挥,这个是不符合我的联邦地方的法律的,我必须要保护我的联邦的地方的我们的民众。

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的联邦成员提出了这样一个上诉,我举的这个例子主要是说明什么呢,就是联邦他有自己的很大一部分的一个权利,这个权利甚至于在和宪法有抵触的时候,他为了要保护自己本身的利益,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法律上的一些诉讼来保护或者是追索自己所应有的权利。

我们回到我们两岸的统一的话题上,我们刚才讲到就是当我们考虑到两岸统一这个问题的时候,绕来绕去想来想去,无论你怎么样绕无论你怎么样想,最后的一个核心的问题就是主权他是不是能够被分享,主权有没有可以分享的这种可能性,当然多少是一方面,但首先这个主权他能不能被分享,如果这个话题是成立的,这个命题是成立的,我们说主权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分享的,接着一个问题就是当我丧失了部分的主权的时候,我还有没有一种被追回就是要求索偿要求补救的这样一种权利,台湾老百姓比方说像你,可能不太在意,我是说可能并不太在意终极的统一,因为老百姓他只要生活的好安定恐怕就无所谓,但是对于台湾的领导人,对台湾的政党政客来讲,他们更多关心的是一旦我统一之后,我仍然能够掌握多少的权利,就是我所谓的国家中华民国还是否能够存在,或者说我过去所享有的中华民国的一些权利国家的这个主权是不是就完全丧失了,那么我的尊严在哪里,好歹他也是一个所谓的国家,他有自己的护照,他享有外交上的一些权利,尽管在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地位以后,台湾的外交遇到了一些很大的挑战和困难,1949年之后当然整个的情况又发生了一些非常大的变化。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台湾当局或者台湾的领导人他们更多的是考虑的恐怕是我剩下的这些权利能不能保障我不失尊严,能不能保障我享有更大的一些自主权,除了三个最主要的国家主权的内容之外,对内的有效行使的管辖权,对外独立自主的外交权以及自卫权这三个最基本的权利恐怕很难分享之外,当然台湾也很特出,大陆方面曾经提出过台湾可以保留自己的军队,台湾的外交的空间应该还是可以有谈的这样一个余地。

这三个主权恐怕最终要通过一些谈判制定法律之后,类似于比方说像基本法那样的东西,但他不叫基本法,予以一个明确的确定,关键是剩余的一些权利台湾能不能保留,一旦台湾保留了这样一个权利,当台湾和大陆发生了一些摩擦,我说的是法律层面的一些摩擦,他有没有一种权利保障能够追回他过去所延续下来的也就是中华民国所延续下来的那些权利,能不能有一个追索权,他不是说要独立,我再明确的说就不是说他要寻求一种独立的发展来脱离已经统一的国家实体,不是要脱离那个国家实体,而是说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我要一个保障,我和你大陆合作的不好,我和你大陆有法律上的纠纷,我寻求要回我过去曾经有过的那些权利,当所有的问题和平的解决之后,我再回来,这是不是一种可以考虑的方式,我自己虽然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确实我在读了有关的一些联邦的历史的书以后,给了我一个启发,因为我们谈了很多统一的问题,其实就是一个权利的分配问题,你说的那些什么国号人心所向共识中华民族大家庭,都是非常重要的,但是还是一些细节,回到最根本的东西就是权利的分配,而台湾当局现在不愿意谈统一的问题,就是怕自己丧失了他们已经有的这些权利或者是全部的权利,我们能不能给台湾一个定心丸或者是一个法律的保障机制,让台湾的当局能够认识到把我统一之后其实我并没有失去什么,因为我还可以通过一个机制索要回我想要的东西,当然你可能会问,怎么要啊,统一之后谁说了算啊,由谁来做仲裁,又不可能通过法庭,更不可能通过国际法庭来进行仲裁,这个司法的最终解释权在谁的手里。

在过去香港和内地有很多的法律上的纠纷,当然是最后是人大根据基本法来做最权威最终的一个解释,香港就无话可说,香港和台湾是完全不一样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因为香港他只是一个殖民地的城市,附属于英国,但是台湾他确实是过去的一个主权的国家,只不过因为内战被赶到了一个小岛上,但是他并没有消亡,因此他手上仍然是确实存在一定的主权,如果统一之后,发生了一些纠纷,如何来保证自己的这一部分的权利仍然有效的可以执行,是不是可以通过一个机制,一旦出现问题台湾还可以索要回来,当问题解决之后再重新回到新成立的国家的实体,我觉得这是可以探讨的一个很有趣的题目。

《新闻今日谈》节目在凤凰卫视资讯台播出【节目专区】

首播时间:周一至周日17:30-18:00

重播时间:周一至周日22:30-23:00 05: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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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玲娟] 标签:两岸 权力 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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