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2006 中国性解冻纪实(组图)
2008年12月12日 09:43南方网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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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手毛宁

  2000

  歌星毛宁被刺事件使同性恋成为热点话题,同性恋族群被动地浮出水面。

  公安部首次对“变性”作出评价,称“选择性别是公民的个人权利”。这标志着在变性这一重大问题上我国与当代最先进的科学文化的接轨。

  2001

  《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出版发行,在新版诊断标准中对同性恋的定义非常详细,认为同性恋的性活动并非一定是心理异常,由此,同性恋不再被统划为病态,现在被普遍接受的称谓是性心理障碍。

  2002

  吉林省推出并实行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终身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独身女性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生孩子,并且立法加以保护,在全国首开先河。

  全国首例“性权利”索赔案胜诉。因遇车祸致使丈夫丧失性功能,南京王女士以自己“性权利”无法实现为由,向车祸肇事单位索赔精神抚慰金1万元。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支持了这位妻子的诉讼请求,并同时判决肇事单位一次性支付受害丈夫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经济损失近11万元。

  延安一张姓夫妇因在家中看“黄碟”而被当地公安机关拘捕,在全国引起轩然大波。这一事件的结果是:负责此案的派出所所长被免职,当事人拿到了赔偿金2913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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