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会的弊端
主持人:但现在这次沃尔玛有没有工会,他们有没有发出声音?
翼勇庆:这次沃尔玛好象情况不太清楚,但是华为这回工会是表态是完全支持资方的决定。这里面的原因我想就是说,可能是因为目前在中国就是工会它所起到的作用,可能更多的还是说在员工和资方进行一个协调作用,而不是说更多站在资方对立面来进行抗争的作用。那么华为企业为什么工会最后也是非常支持这个呢?因为工会就是工人组织的,就是员工组织的一个集合体。
那么在华为内部,解决员工到一定期限和到了一定职位以后,会持有公司的股票。这样的话,工人实际上在某种程度上都成为华为的股东了。这样他的身份会比较好的发生了转化。一方面他是作为一个公司的员工来在公司打工,另一方面他也作为公司的股东,某种程度上他也代表了资方面的利益。
主持人:共同利益,就是有共同的利益。毛教授,工会成立不是为了对抗,对不对?
翼勇庆:是。
主持人:但是工会在中国现在的体制下面,到底能够发挥什么作用?
毛寿龙:从传统上去看,一般是企业文化建设里面起到了比较好的作用,比如说搞一些发点福利,搞一些其他活动,娱乐活动什么拓展训练,培训啊,这一方面可能做得更好一些。
但是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就是说工会实际上在企业里面实际上起到一个上和下的作用,下面的面对员工,上面面对经理层或者说那个董事会。实际上有两个功能,一个功能应该说是帮助整个企业去做好组织员工,人爱厂如家,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工作,支持整个企业的发展。另外实际上也是能够起到保护一些员工利益这方面的作用。
但跟各国相比较,尤其是跟欧洲的工会相比,实际上我们还是有一个非常弱的一个传统,维权的传统,维护职工权利的传统,还有集体谈判的传统。这方面包括我们过去的法律,包括各种各样的司法方面的实践,包括政治的参与的空间,这个方面空间相对来讲要少得多。所以过去想无产阶级都执政了,领导阶级还需要你维护权利,我们自己就维护自己的权利。
实际上市场经济开始了以后,包括我们那个全国总工会,实际上在沃尔玛这个事情上也相当与他的功能发生转变。这种转变实际上还没有真正往这个方面走。在这个意义上,我想政府能够给予那个工会以更多的空间,给他不仅仅只有一个工会法,可能在法律上更让他发挥更多的功能,有一些更多的激励性鼓励方面的一些东西,对工会更好的维护职工的权利是有帮助的。
另外一点,这次《劳动合同法》实际上也为工会提供了一点点机会。什么机会呢?比如说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就是工会,但是工会如果做不起来,也挺麻烦的。职工我们一对一和企业谈,总是会处于非常强的弱势的地位,这种弱势地位很难改变。比如说企业说,给你工资多少,给我工资多少,给他工资多少,我们三个人都不知道。给你的是三万,给他一万,给我可能三千,干的是同样的活。这种是同工同酬,不是同工同酬了,那同工同酬就是《劳动合同法》里面直接就注明了,或者你单个去签合同,或者是集体合同,我们同工同酬。如果不签合同,没写明工资多少,那就按同样的岗位,同样的钱给。
所以这一点应该是说给职工,给工会有一点点空间。但实际上我们说有一个法律空间或有一个政策空间是一回事,有一个民情空间是一回事。包括我们一般人说,你们捣什么乱?谁想维权基本上都有这么一个概念,不是为了自己。所以很多维权的人都说,我是为了大家的利益。包括职工也是,我站出来说,我是为大家的利益,我无所谓,老板我无所谓,主要是我为这帮兄弟要给他们改善一下劳动条件等等,所以这个传统还存在的情况下,我觉得还是要让工会真正发挥作用,还是有一个比较民情方面还是缺乏比较好的基础。
另外我们整个经济还处于一个快速增长时期,用工也不是很固定,企业本身成长也是今天特别好,过几年马上不行了。我见到很多老板说,我现在生意不行了,我的任务就是把这几百号人能不能养活?我说考虑这个问题对企业来讲已经是最低的底线了。那么像欧洲,生活比较好,而且工作也很安逸,整个到了夏天就放假了,全部关门了,到圣诞节商店不经营了,买菜都买不到的地,对他们来讲我估计这种运作空间会比较大一些。但对我们来讲,我觉得一个实施空间,实际上比较小。相对的来讲,政策上或者说法律上实际也没面临那么多的现实问题,你要去拓展它的空间,还是有一定难度。仅仅凭着理想,比如我们搞个劳动法,跟《劳动合同法》,有些还是有一些理想主义的成分在里面。
主持人:所以这个法本身我们的立法的本意是要调节就是劳资关系。
毛寿龙:对。
主持人:特别是保护劳动者的在就业方面的权利,如果是执行不妥当的话,反而造成了损害劳动者就业的机会,走到了另外一个方向。这当中有几件事情,第一个就是华为这件事情最好的一个意义,它事先提出了当中可能发生的事件。然后通过这个事件,特别通过司法解释,大家对许多问题更加明确化。那么企业到底应该怎么来处理?可能是大家现在共同关注以后,会得出的一个比较明确的想法,有关部门也知道对当中碰到的问题怎么来解释,怎么来处理,怎么来对待?这是已经得出的,对法的施行能够可能今后就比较顺利一点。
还有就是通过这样一个讨论,要使劳工者,劳动者知道,如果企业损害了你的利益,你应该怎么去做,这是第二个问题,这个层面以前实际上是不太明确的。现在有了《劳动合同法》出来以后,你应该知道比如工会,比如到政府的仲裁机构,甚至通过法律,通过法律的方式来处理,那也是自己必须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一个正当的手段。
毛寿龙:对,实际上目前已经看到了一些人,利用这个空间,企业可以从中利用这个空间来为自己谋得更好的生存空间。但实际上职工实际上也可以。外地生要留北京不容易,然后企业好不容易给他弄一个留京名额,但拿到留京名额对他实际上没有什么吸引力了,所以他可能签了五年合同,他可能或七年的合同,更长的服务期。但是他如果要离开这个企业怎么办?必须付钱,付钱他又觉得冤得慌。所以他就像很多律师就找到了一个空间,什么空间?说看看他有没有违背劳动法,是不是按时给他工资,如果不按时给工资,你可以辞职,辞职的话也不用给他赔钱。
主持人:也有了这样的一个空间?
毛寿龙:实际上法律的空间实际上谁都可以找得到的,只要谁去找。
主持人:翼先生,你看呢?
翼勇庆:我也比较同意毛教授这个看法,新的《劳动合同法》给了一个新的调整空间。在这个新的调整空间下,企业包括企业,包括个人,都可能有更大的运作空间了。我们看企业这块,实际上也提到一个中国企业发展模式的问题,我们现在提的很多企业的社会责任,新的《劳动合同法》从法律的层面上,已经把企业的应该遵守的哪些新的规定进行了规范。但同时企业自身也应该意识到,任何一个企业,人是他绝对宝贵的资产。在怎么对待人的时候,就不应该采取那种很粗暴的方法,包括像我们有时候去珠三角、长三角采访一些制造类的企业,有一些媒体报道的那种血汗工厂。我们觉得应该尽快地杜绝这样一些现象,尽快让中国的企业更多能够和这个企业的环境,外部环境内部环境更加和谐一些。
主持人:总的来说也就是使中国的市场经济当中的劳动力就业市场变得比较规范。
翼勇庆:对。
主持人:这是这次《劳动合同法》的真正的目的。谢谢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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