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改革必须是稳妥的,当然不能一下子全部放开价格。于是,采取了一个过渡办法,先放开一部分产品的价格,暂时保留一部分计划价格。这首先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这个角度出发的。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大庆油田超产原油在国内按每吨644元出售,其他油田超产的原油均按每吨532元出售。当时计划内生产的原油国家定价均为每吨100元。高价油与平价油的价差收入,作为“勘探开发基金”用于弥补石油勘探开发。对石油价格的这些专项措施,成了工业品生产资料实行价格双轨制的源头。1984年5月10日,国务院发出了67号文件(即扩权10条),其中规定,在完成指令性计划以后,超产部分允许企业在不高于计划价格20%的范围内浮动。1985年1月,国务院又发出17号文件,干脆把20%的限制取消了:超产部分的价格由供需双方自由议定,国家不加干涉。这样,同一种产品就有两种价格,计划内的那部分是计划价格,超产部分是市场价格。在供不应求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大大高于计划价格。
同一商品,两种价格,这就是人们所说的“双轨价格”。放开的那一部分就是市场价格。有了市场价格这一轨,就打破了指令性计划一统天下的僵死局面,使经济生活出现了生机。1988年初,我采访冶金部得知,全国33家重点钢铁企业中,从1984年到1987年,依靠自销计划外钢材自筹的资金达124.6亿元,用于扩大再生产。过去,全民炼钢,闹得人仰马翻,十几年才增产1000多万吨钢。而那几年,国家没花多少钱,不声不响地增长了1000多万吨钢。双轨价网开一面,使不能纳入计划的乡镇企业能够用较高的价格在市场上买到原材料。这是乡镇企业蓬勃发展的条件之一。
“双轨”实际是“双规”,同一商品在同一时间、同一地方有两种不同的贸易规则。如果马路上有两种交通规则同时起作用,一定会出现混乱。尽管布鲁斯说过“双轨制是平稳过渡的桥梁”,斯蒂格利茨说过,中国实行的双轨价格是由统制价格转向市场价格的“天才的解决办法。”但是,双轨价格的确带来了经济秩序的混乱,成了难以忍受的肮脏泥淖。
在双轨价格的条件下,作为生产厂家,总会千方百计地少生产价格较低的计划内产品,多生产价格较高的计划外产品,还要想尽办法把计划内产品拿到市场上卖高价,因此,一些计划范围内的合同不能完成;作为用户,就千方百计地多买计划内的商品,少买计划外商品,还会通过各种手段去套购计划内的商品。这样,市场价格冲击了国家计划,常常使计划落空;计划价格的存在,又阻碍市场正常发挥作用。双轨价格之间摩擦和撞击的结果是,两种价格都在起作用,又都不能有效地起作用。计划失控了,市场机制也不灵。到1988年,出现了经济秩序大混乱。
在物资短缺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大大高于计划价格。1989年3月,市场价高出计划价的幅度分别为:煤炭149%,原油213%,钢材105%,木材112%,铜150%,铝124%。
一些掌握计划内原材料分配权的人,只要批一个条子,卖给你几十吨钢材,你再转手按市场价卖出去,就可以轻而易举地赚到大笔的钱。条子,一字千金。双轨之间的价差越大,条子就越值钱,能批条子的人的身价就越高。
当时社会上有一种职业,人称“倒爷”,就是把计划价格的商品倒到市场上去卖。当然,能干这种买卖的都是一些有权力背景的人,群众称之为“官倒”。对“官倒”,群众深恶痛绝。在天津一家旅馆里,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一位“倒爷”将手中的一张钢材提货单,卖给同房间的另一位“倒爷”,每吨加价200元。第二位“倒爷”又把提货单卖给第三位“倒爷”,每吨又加价200元。就这样,这张提货单没有出旅馆,就倒腾了4次,4个人不费吹灰之力获取了暴利。这批钢材的价格由每吨700元加到1600元。
在双轨价格条件下,权力和金钱的恶性结合成了罪恶的渊薮,成了当时腐败现象的物质基础。加上高干子弟加入了“倒爷”的行列,一时民怨沸腾,要求改变双轨价格的呼声很高。
1988年,中国最高领导层对价格改革下定了最大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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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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