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结论的得出,还是因为找到了老祖宗的话作为依据的。讨论中,有人马上联想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做出过的那个著名论断,“雇工到了八个就不是普通的个体经济,而是资本主义经济,是剥削。”这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三篇第九章《剩余价值率和剩余价值量》中明确地划分“小业主”与“资本家”的界线,按他的计算,在当时(19世纪中叶),雇工8人以下,自己也和工人一样直接参加生产过程的,是“介于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中间人物,成了小业主”,而超过8人,则开始“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是为资本家。这就成为社会主义正统的政治经济学话语体系。在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理论中,“七上八下”是一条铁定的界线。而陈志雄恰恰没有越过这条界线。至于雇工达12人的“傻子”年广久,则不在报刊讨论之列。这大约是当年办报人的聪明之处:如果讨论年广久的行为,按照“七上八下”的话语体系,“雇工”这个新生事物也就被一棍子打死了。不过,“安徽出了一个叫年广久的资本家”、“年广久是剥削分子”的流言一时传遍安徽,在政府官员中也广为流传。流传归流传,并没有人来禁止他的经营行为。
不过,即使没超过“七上八下”的界线,在当年的意识形态话语体系下,陈志雄的行为注定还要有争论。
1982年1月,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农业生产责任制讨论会上,广东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的两位与会者提交了一份调查报告,再次认为,陈志雄的大户承包已经不是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经营,而是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大规模经营,其资本主义性质是非常明显的。新华社记者以这份报告为根据,写成《广东沙浦公社出现一批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承包大户》一文,刊登在1月17日出刊的《国内动态清样》上,引起了重要领导的重视。一位中央书记处书记批示道:“我个人认为,按这个材料所说,就离开了社会主义制度,需要作出明确规定予以制止和纠正并在全省通报。事关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局,故提请省委考虑。”
广东省委对此有些不以为然,但还是要对此作出答复。4月22日,广东省委将《关于陈志雄承包经营的情况报告》送到国家农委。报告肯定了陈志雄的承包方法和经营方式,认为“就其经济效益来说,比原来‘吃大锅饭’的集体经营要好”,报告同时强调:“这是发生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效益”。
广东的态度,为私营企业的雇工政策撕开了第一道很小很小的、却决定了中国私营企业命运的小口子。
1983年1月,中共中央对超出政策规定雇请较多帮工提出“三不”原则:“不宜提倡,不要公开宣传,也不要急于取缔。”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明确指出:“前些时候那个雇工问题,相当震动呀,大家担心得不得了。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你解决了一个‘傻子瓜子’,会牵动人心不安,没有益处。让‘傻子瓜子’经营一段,怕什么?伤害了社会主义吗?”两年到了,邓小平还是说:“再看看。”
“看”了几年之后,中央1987年中央5号文件中,去掉对雇工数量的限制,私营企业的雇工人数才被彻底放开。“三不”原则改成了十六字方针:“允许存在,加强管理,兴利抑弊,逐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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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李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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