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在危机中重构
2007年11月20日 06:48商务周刊 】 【打印

世界自然基金会一份名为《流域综合管理》的报告,曾对中国“九龙治水”的现状做过梳理,发现涉水的中央部委就有8个;水利部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国家环保总局是水污染防治的行政主管部门;建设部负责城市供水、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等;农业部的职能是面源污染控制、保护渔业水域环境与野生动物栖息地;国家林业局负责流域生态、水源涵养保护与管理和湿地管理;国家发改委参与水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并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与政策;交通部负责内河航运、船舶排污控制;卫生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标准。

世界自然基金会还注意到,除了这些涉水部委,长江流域性机构就多达5个,除了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还有农业部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交通部长江航务管理局、长江水资源保护局(由水利部和国家环保总局双重领导)以及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

刘振胜长期研究中国流域管理体制问题,他介绍说,1988年《水法》颁布以前,长江委的工作重点集中在建立长江中下游防洪体系、开展流域规划以及对关键骨干工程进行规划、科研、勘测、设计等方面,水行政管理职能较弱。即使是1988年《水法》颁布,其中对于流域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与管理职责也没有任何规定。

在刘振胜看来,直到目前,长江委仍只是流域内的“水利”行业管理部门,难以承担起长江流域的流域综合管理职能。

2002年,《水法》重新修订,明确规定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但现实是两者并没有很好地结合起来,地方往往处于局部利益和短期政绩,在经济发展和工业布局上很少考虑流域内环境和生态问题。

杨桂山参加了两年前在武汉召开的第一届“长江论坛”,在论坛上,他深刻感受到地方利益的高高在上。在论坛主题发言中,各个省市的代表都在大讲本地对长江保护的贡献、自己发展面临的难处以及对其他地方的抱怨。

“大家没有一个坐下来协商和沟通,寻找合理解决途径的意识。”杨桂山说。

“权力设置的严重重叠和利益集团的分化,导致现行的水管理体制不适应流域综合管理的要求。”中科院科技政策研究所副所长王毅认为,近期解决长江水问题的核心,是制度而非技术。他也建议应加快完善各部门职能,建立国务院直接领导下的流域协调机构,中期的目标应该参照多数经济合作和发展组织(OECD)国家组建国务院资源与环境的统一主管部门。

扩权是简单化思维?

对于长沙“长江论坛”上所传达出来的长江委扩权的强烈信号以及对大长江委的构建,各方虽然充满了热情和期待,但由于中国问题的复杂性,采访中,很多区域经济问题专家并不乐观,甚至对建立更高级别的流域管理机构不认同。

陈爱平,江苏省沿江开发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长期从事和研究沿江经济开发和协调工作,对长江流域管理问题有自己的认识。他对《商务周刊》指出,长江流域的问题非管理问题,而根本上是协调问题。他反对做什么事情就要建立一个行政机构,“对于长江流域内的发展和环境问题,最重要是国家要有统一的规划和协调”。

而对于未来的大长江委构想,陈认为并无必要,而且由目前的长江水利委员会来牵头实施更不可行。“长江水利委员会职能还是很单一,沿江有11个省、市、自治区,国土面积大,经济发展阶段不同,面临的问题也不同,不是长江委能够协调得了的。”陈爱平认为,未来长江流域最重要、难度最大和对整个流域的开发起决定作用的问题,是产业经济的开发和城市群的建设。长江委未来应该仍是做岸线的利用、水利设施的建设和防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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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主笔:王强 记者:袁瑛 谢鹏   编辑: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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