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香港“地下电台风波”背后政治因素
2008年01月17日 13:18凤凰网专稿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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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言论自由”

郑  浩:那么您刚才谈了很多,其实我觉得,我个人觉得,就是说不管怎么样,香港的这些条例,你说它落后也好,不合理也好,它本身是一个法,那既然它是一个法,你就要遵守,你不遵守的话,你就是挑战法。

何亮亮:其实你就言论自由角度来讲,我们说香港办平面媒体是很容易的。随便谁,你只要根据香港规定,你就可以注册,办个出版社,办个报社,办个杂志。甚至你办个网络上,你办个什么,都很容易,但是电讯方面,它确实是控制的比较严的,你要想随便办个电视,其实香港能够有实力办电视台的,我们说企业家,多的去了。

但是你不能随便办,因为它有相关的条例是吧,甚至包括申办电视台的经营者的国籍,或者是,比方说外国人还不能随便在香港办这些电子媒体。那么其中当然也包括电视台,那么法,它应该不应该修改,和它在修改之前,是不是因为我说,我说法,法,我就要来违反你,我想说反映出问题的两个方面,就是地下电台事件反映了,那么民主派说,他说香港政府,他说特区政府是把法律问题政治化了,以政治手段来处理一个法律问题,但是同样的道理,泛民他也是用政治的手段来处理这样的一个法律问题,问题是在,现在我们说的这一些道理,泛民主派当然都知道,李树明是大律师,他能不知道吗?而且总处给他出了一个主意,比方说前几天,泛民主派们,他们就故意采取了一些行动,他们就在旺角,香港九龙最热闹的旺角街头,他就办了一个论坛。

论坛是申请的,可以的,因为香港你公众可以在公众场合办一个论坛,那么问题是,他非常狡猾的在办论坛的同时,他把广播器材就放在那个论坛上,他那个地下电台,就用方法来广播,那么当时有六个香港立法会的议员,到了论坛,那么李树明,这是李树明给他们出的招,他说办一个电台,也叫论坛讲话,没有问题,政府不能抓你,但是,问题是他们正好是在广播,他可以说,你可以说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在广播。所以说他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那么当时香港政府已经派人了,有关的电讯工作,也派人搜集,同时也交了一张通知书,说明你们不可以在这里广播。

那么现在的香港政府被起诉,问题就在地方,那么六个议员他知道,我这样做可能会违反,会犯法,我就等着你说抓我,我们知道香港打官司,你政府要起诉他,他可以找律师。起诉一个案件,从案子的立案到起诉到判决,几个月的时间,好了我们知道08年,今年香港有立法会的选举,另外,香港有一部分,民主派有一部分民众的基础,他有一部分的民意基础,现在也确实有一部分民众,香港的电讯应该开放,电讯公司已经开放了,电台的频率也应该开放,再加上还有一些法官在那儿帮忙,说不开放电台是违反基本法的,当然也涉及到,香港其实已经多次有出现法官来解释基本法的,所以问题,既有政治的问题,也有法律的问题,而且现在问题已经变成了黄仁龙和李树明的决,那么李树明当时,香港司法界的,可以说是老大哥了,很有权威的,像教父一样的,你黄仁龙,其实跟李树明,原来是在同一个律师事务所的,也就是前后的,老前辈和晚辈的关系,而且其实本来他们,法律上的观点也是比较接近的,但是现在已经两个人成了头了,因为黄仁龙是代表香港政府,他是律政司长,而李树明,他即是泛民主派精神教父,他又是泛民主派最主要的大律师,泛民主派有好几个大律师,都是包括公民党的头目。

那么我注意到黄仁龙,现在的压力非常大,因为泛民的舆论,公然的攻击他,说黄仁龙,背景很好,他穷小子出身,完全是靠苦读,考了香港大学,后来又到英国留学,完全是一个很典型的香港成功故事,跟曾荫权的,特首的成长经历是一样的,而且黄仁龙,曾经在前几年,他没有做律政司长的时候,曾经参加过反三角立法的流行,那么也被认为这种行动好像是比较倾民主派的,形象也不错,他的在几十份的民意调查当中,他的得票总是很高的,那么也有人预约说未来,再过五年、十年,他才四十来岁嘛。

他完全有可能再来做香港的特首,所以事情,如果他处理得不好,他也就别想做特首了,这是泛民主派的媒体发出的一种威胁。但我注意到了黄仁龙面这样的一个威胁,他现在说的,他当然不会去讲以后的事情,他只讲执法,他最近讲一个话,我就觉得讲的很好,他说大家都知道香港的法制环境是很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是他说人人都必须遵守法律。

如果有的人认为,法律是恶法,我就可以不遵守,我就可以以公民抗命的身份,方法,我去挑战这样的法制的话,这还叫什么法制?所以我觉得他把问题讲的就两面,一方面法律面前确实是人人平等,另一方面,人人都必须遵守法制,那么就采取一个法制。

不能说,如果说有的人可以不遵守法律,那就不是,就不平等了嘛,但是问题还有的发展。

郑  浩:,那么这场风波,目前仍然是在法律的程序当中,到底结果怎么样?我们会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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