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非常关心,关于西藏的民主改革问题。当时中央提出一个九四指示,就是1957年到1962年这段时间内,在西藏不进行改革。到了第三个五年计划期间,是不是进行改革,到时要和达赖喇嘛,地方领导人来协商解决。但是对于西藏这些顽固坚持封建农奴制的农奴主来讲,他们要的是永远不改,所以在1959年,他发动了那么一场为了维护封建农奴制度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的这么一场武装叛乱。所以流亡海外。是这么一群人构成了在国外的一个流亡政府。
平息了西藏的全面武装叛乱之后,紧接着在西藏就进行了民主改革。对于参加叛乱的三大领主,采取没收他们的生产资料,无偿的分给农奴,对于没有参加叛乱的一些贵族、一些领主,采取赎买政策,就是中央花费了大笔经费,按照当时市价,把这些未参加叛乱的领主的这些生产资料,收买下来,然后无偿地分给百万农奴。而且对这些未参叛的爱国进步的上层人士,在国家机关,在一些事业单位,给予安置。应该讲通过民主改革,确实实现了西藏的一种社会制度的跨越式发展,无论从哪个意义上,从哪个角度来看,(今天)西藏的人权状况比旧西藏确实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这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认的事实。尽管由于西藏历史发展的起点低,比如西藏经济发展,西藏的民主政治的发育,还有一个过程,还有种种不完善之处,但是这种和旧西藏的根本对比,这种根本性的变化,是任何人不应该否认的。
王鲁湘:好,非常感谢周教授很精彩的演讲,他的演讲让我们了解到了西藏,特别是所谓西藏独立问题的历史由来。那么在这里的话,我想可能在座的听众,和我们电视机前的观众,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一个所谓大藏区的概念问题。刚才其实您在演讲中间也提到了,就是如果这个“大藏区”要是成立的话,它要占到200多万平方公里,占到了我们中国960万平方公里的几乎是四分之一。
周源:四分之一以上。
王鲁湘:四分之一以上的面积。那么事实上的话呢,这个所谓的大藏区,在历史上从来没有出现过。那么我们看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版图可以发现,绕着这个西藏的周边,我们会发现,还有很多藏族的自治州,甚至是自治县,甚至还有自治乡是吧,
你比如说这一次我们的阿坝汶川,这个阿坝就是一个藏族羌族自治州。在它北边,比如说青海也有相当一部分藏区,然后在甘肃,我们说甘南这边,这个也是相当多的一部分是藏区,然后转过来,再转到四川,金沙江这个两岸,再下去,南下,到云贵高原,云南,还有我们知道,像什么中甸这些地方,都是属于藏区。所谓的大藏区,是不是指的所有这一些部分的总和?
周源:对,应该讲是这样。从13世纪起,西藏地方就处于中国中央政府的直接行政管辖之下了,那么行政管辖区的划分,应该由中央政府来决定。所以以后的西藏地方政府,他们的实际统治范围,从来没有超出过现在的西藏自治区。
刚才你谈的这个范围,是分别由历朝历代的,比如青海,四川,云南,甘肃,这种相应的地方当局来管辖的,是这么一个情况。
王鲁湘:其实熟悉藏民族的历史的人也都知道,包括熟悉他们语言的人也知道,分成几个(藏区),一个就是有安多藏区,这就是青海这一块,是吧?
周源:对,大体是这样。
王鲁湘:然后还有就是康巴藏区。
周源:大体川西这一块。
王鲁湘:还有就是所谓卫藏,卫藏地区,就是我们所说的西藏这一块。
王鲁湘:这三个地方的藏区虽然都叫做藏族,其实他们所说的语言也有很大的差异。包括他们的服饰也有很大的差异,而且这中间的宗教,包括都是喇嘛教,都是藏传佛教,可能有一些不一定统统都是黄教,是吧?
周源:对。
王鲁湘:可能还有。
周源:其他教派。
王鲁湘:其他教派,像什么花教,红教。
周源:甚至还有本教,区别于佛教。
王鲁湘:还有本教。所以实际上它也不是我们理解的意义上的一个非常完整的一个统一体。
周源:对
王鲁湘:那么我们知道就是在西藏独立的这样一个问题上头,大家通过这一次拉萨的骚乱事件,然后得到了很多的信息,也逐渐地开始清楚了,在逃亡到海外去的这一部分这个逃亡的藏族人士中间,实际上也有两种政治诉求,一种就是以藏青会为主的,就是要以暴力的行为来谋取西藏独立,是吧,还有一个的话就是像您刚才提到的,就是达赖喇嘛在几次欧洲的美国的议会上头提出所谓的中间路线。您觉得他们之间有区别吗?
周源:我觉得没有本质区别。我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分析一下,一个是,第一点他是强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框架内来解决西藏的高度自治问题,但是我们知道,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根据中国长期形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特点,设立了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我们国家的载入《宪法》的一项基本的政治制度,而且长期来看,这个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行之有效的。第二就是“大藏区”问题,他要实现他从来没有,历史上毫无依据的“大藏区”,刚才范围讲了,就危害而言,我要深入指出:因为他提出在“大藏区”范围内的中国人要回到中国去。这意味着什么呢?在过去欧洲国家像南斯拉夫所出现的一种民族屠杀,民族清洗的局面。(将)在以更大的范围内,以更惨烈的形式表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