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祸: 第二个王帅——师喜照的举报经历
2009年06月02日 13:55凤凰网专稿 】 【打印已有评论0

曾子墨:后来公安局有没有跟你道歉,对你被拘留的整个过程,有没有给你一个说法?

师喜照:就在4月24号大概就是,公安局法制司有个姓刘的,刘主任,还有我们一个派出所长到我家去,给我出示了一份撤案报告书好像是,那上面写着有违法事实,轻微,且认罪态度较好,让我在上面签个字。同时他们给我说过,你可以领每天199块钱,国家赔偿。我当时还不认。

解说:这就是师照喜拿到的第一份撤案决定书,上面清楚写着:因违法行为人师喜照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认错态度较好,撤销此案。就是这样几句话,让师喜照无法接受。

曾子墨:怎么还不认呢?

师喜照:因为我就没有犯罪。说我认罪态度好,我当时很不认。

曾子墨:那你想要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说法?

师喜照:我想要的应该是,拘留证上写的就是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我事实就是,公安局出示一份,我没有捏造事实,我没有诽谤他人,我就要一份这样的证明就可以了。

曾子墨:结果给你了吗?

师喜照:结果给我出示了第二份,就是诽谤罪名不成立,现予以撤了。这几个字。

曾子墨:那你不觉得奇怪吗,一会是有罪,一会是有罪轻微,一会是无罪,到底是怎么判定,谁说了算?

师喜照:我认为是公安局说了算,现在我还不认,国家赔偿他们,一直在催我,让我领,我不去领,我认为现在,公安局那块应该给我,就是我没有捏造事实,我没有诽谤他人,这个应该是这样,因为拘留证上有这几个字,他啥时候给我出示这份证明,我给他们签字。

解说:现在,师喜照的手里仍然有两份《撤案决定书》,两份文件乍一看是一摸一样的。

解说:两份决定书到达师喜照手里的时间前后相差不到一个星期,那么,当地公安机关为何会出具这样的判决结果?师喜照到底有没有违法行为呢?

师喜照举报的村委会选举究竟有何不合法?

解说:师喜照的举报是因为对村委会选举过程和结果不满造成的,2008年12月8日,大屈村举行了一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但是对于唱票过程,师喜照坚持认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曾子墨:你一直都说你们村里边的选举有问题,为什么有问题?

师喜照:因为在选举的当天,就是12月8号,他们讨论了三个多小时,因为当时很多人都在监视,都特别关注这个事,后来就在讨论三个多小时后,人很少了,剩下几十个人,他们把村委大门关上,后来又把村委会办公室门关上,就剩选举委员会那九个人,和一些县政府工作人员,他们在里边私自唱票,就是在12月8号晚上,我上网查过,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第23条明确规定,村民选举结束后,应该当场开票唱清票,从这一块,我认定他们是违法了。还有一块就是,我本身是一个选民,我有权利参加选举,我就有权利参加监督,任何人没有权利剥夺我的监督权,从这一块,他们竟然把大门锁上,不让我监督。

解说:这段录像是师喜照在选举当天用自己的手机录下来的,他认为,当时大门紧锁,没有公开唱票过程,这侵犯了选举人的监督权利。

曾子墨:没有公开唱票的这个事有人证吗?

师喜照:有,我们村委一些党员可以作证,他们就是以张三,就是上面写的,张三500票,李四1000票这个形式,因为他们当时很仓促,他们总票和超出我们村总人口的100票,这个事件就是由我们村的一个老党员提示过,后来在上面改过了,去掉100票,我想这是在他们很仓促的情况下造成的这个结果。

曾子墨:根据媒体的报道,师喜照所在的大区村是临颍县有名的乱村,从2003年起,大屈村的干部分成两派,一直互斗,互相上告。对于师喜照发帖所举报的村干部选举违规行为,有一种说法是他遭受到计生罚款,乃至对时任村干部的师自献不满,所以才用这种方式泄愤。为了缓解他们之间的矛盾,乡干部也多次从中协调。

解说:师喜照由村民推荐,也参加了这次选举。他和另两名村民搭帮,他参选副主任。三人选票都没到300张,而师自献选票超过1300张。

曾子墨:你是不是对失败耿耿于怀呢?

师喜照:我不是,根本不是,没有那个意思,因为我参选,我现在可以证实,乡里边他们应该认识我,对吧,直到拘留我,3月13号,乡政府,王伟峰他们不认识我,不了解我这个人,这一块我能证实。

曾子墨:你以前发出来的帖子,认为现在选出来的村委会,你不满意,或者说认为他们舞弊了,还有一个原因,这个村长曾经坐过牢,被判过刑?

师喜照:后来我从村一些资料查过,就是在2006年7月11号,就是这个师自献被撤销了党内一些职务,我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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