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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献脑死亡少年的器官为何这么难
2007年10月11日 10:46凤凰网专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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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捐献亲人器官后受到非议,这样的例子在陈忠华来说并不是第一次经历,正因为此,很多捐献者的亲人不愿露面配合宣传。为消除负面影响,8月26日,陈忠华再次来到长沙,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除向社会各界声明,易威是无偿捐献外,还向易桂义夫妇颁发了荣誉证书。

中国脑死亡者器官捐献的发展

陈忠华告诉我们,在国际上,脑死亡者器官捐献早已成为移植手术中供体的最主要来源。中国医学界,也早在上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了器官移植,但直到2001年以前,中国的脑死亡捐献率仍为零。

在国人还普遍不能接受脑死亡概念的前提下,冒然开始实施捐献,肯定是行不通的。于是从2001年起,陈忠华开始致力于推动脑死亡概念在中国的普及。2003,中国第一例真正意义上的脑死亡捐献发生在武汉,这比陈忠华原先的预期要早了很多。

陈忠华:9岁的一个小男孩车祸。车祸以后,撞得非常严重,到医院以后就呼吸停止了。然后他的叔叔是最先开始提出,愿意捐给医院。那么当时我在,好像是一个周末,他们打电话,打到我们医院去,我接了电话以后,就派了救护车到了医疗现场,然后同时我带了两个专家过去,一个是我们的神经内科专家,一个是神经外科专家,两位专家和我,三个人加一个救护车,到了武汉市周边的一个小医院,见到了病人,他们也对他进行了检查,确实符合脑死亡标准,但是中间缺一项仪器检查,就是脑电图,当地医院没有,我们就说,只有把小孩转院,转到我们同济医院来。

同济医院当时把专家分成两个组,独立判断,实施了两套检查,12个小时以后,又实施了两套检查,反复检查都符合这标准,然后才实施捐献。

曾子墨:那当时实施器官移植,有没有很大的困难,毕竟那个时候,可能敢于实施的医院,医生,医护人员,可能都相对比较少?

陈忠华:是,当时我们自己医院就有不同意,主要是当时我们跟领导汇报的时候,领导就非常保守,说这个风险太大了,最好不要做,然后我们当时觉得,这个案例太难得了,才坚持把它做下来,是这样,是顶着压力做下来的。

自2003年的田近到2007年的易威,5年间,中国内地脑死亡后的无偿捐献器官的人已陆续达到62位。捐献率由零上升到0.012/百万以上,这虽然仍与国际最高水平相距悬殊,但增长速度已明显加快。

陈忠华指出,当事医院的不配合是最棘手的问题,这样的情况在易威的案例中也曾经出现,问题的症结就在于死亡标准的界定。2006-2007年间,中国共出台了4个相关器官移植的政策法规,但脑死亡却仍未被写入法律,因而它的捐献也就仍处于模糊地带。

曾子墨:在陈忠华从事脑死亡捐献工作的7年里,他和自己团队的5名同事,一直就是中国内地从事脑死亡捐献的唯一一支队伍。7年里,他经手的每一个案例,都和易威的捐献一样,充满了变数和异常的艰难。

不过尽管如此,他还是乐观地做了一个估算:在中国香港,脑死亡后的捐献率已达到4/百万,如果中国内地的捐献率也可以达到这个水平,届时,移植所需的供体就将被基本满足。陈忠华预计,如果立法环境成熟,达到这个水平,可能只需要10年的时间。然而截至目前,脑死亡仍未作为死亡标准被写入中国的法律,在2007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中,对于脑死亡后的自愿捐献也尚无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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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石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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