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传志:从一间小平房走出了联想
2009年11月07日 10:45 】 【打印共有评论0

陈春先(中科院物理所研究员):研究人员自己办一个以科技、知识、技能、盈利的机构,就是可以收人家的钱,而且给参加的科技人员发了七八块钱,每个月15元的少量的津贴,这个犯了当时的一个大的忌讳,所以说给我们扣了很多帽子。

解说:在当时的中国,人们称这样的群体大逆不道,这件事情很快就引起了极大争议,搞歪们邪道、不务正业、腐蚀干部,各种说法层出不穷,甚至最后竟然闹到要查账封门的地步。这时一篇新华社的内参让事情有了转机,1983年初,当时中央书记处书记胡启立、国务院副总理方毅等,对此事先后做了批示。

陈春先:正因为这种争论,所以说以后把这个争论,反映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当时的领导同志作了肯定的批复,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研究人员走出高楼大院,在社会上创办企业,这个方向是对头的。

解说:这个批示犹如一剂定心丸,让忐忑不安的创业者放下了心里的包袱,由此在中关村的大街小巷,雨后春笋般出现了各种科技企业,陈春先也被誉为“中关村民营科技第一人”。1985年,《人民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下海者说》的报导,为科学院的创业者摇旗呐喊,“下海”也成为了当时的流行词。到1987年底,集中在白石桥路、海淀路和中关村路的“F”形地带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企业已经有148家,这些企业大部分都有中科院的背景,有的是科学院人员自筹资金成立的公司,有些是科学院直接投资开创。

柳传志(联想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先请允许我把联想的情况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房子就是我在1984年的时候,我的大股东中国科学院计算所,我当时是那里的一个技术员,给我投资了20万块钱,我带了11个人就在这个房子里面办联想。

解说:这间小平房,当时是中国科学院计算所的传达室,在这间小屋子里,一个公司诞生了,它的名字叫中科院计算新技术开发公司,这便是联想集团的前身,柳传志是创办人之一。公司建立之初,计算所也给予了十分宽松的环境,除了公司的年收入交给所里一部分外,公司所有的人事权、财务权和业务权全部交给公司负责,所里绝不干预。

柳传志说,所里巴不得不决策,因为他们也不知道该怎么干,其实当时的柳传志也不知道公司究竟是什么。

柳传志:就完全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就是说,是不是也得要做点小买卖,先把这个日常维持起来,于是我们就卖过旱冰鞋,什么电子表这些东西。这些东西我是没有卖过,我去进过货,进货的时候也很有意思,我和这个我的同事一起到深圳,去的时候带了1000块钱,1000块钱呢这个当时为了我没带过这么多钱,我从小到大到那时候,40岁以前的存款最多的时候是80块钱。所以这1000块钱呢,就是叫我老婆缝了个口袋,把这个1000块钱缝在裤子这个里头,要这个解开裤子才能把钱拿出来。当时只顾了安全了,忘了到买东西的时候你得解裤子,这是非常难堪的事。

解说:在那个刚刚开放的年代,社会环境很复杂,市场机制也不完善,骗子更是防不胜防。尽管在每次做买卖时都小心谨慎,柳传志仍几次栽在骗子手里,在商场的历练中,他也逐渐的适应了自己商人的身份。很多人提议公司能够在独立的道路上走得更远,甚至可以完全摆脱计算所的控制,这遭到了他的反对。在之后的20多年里,计算所凭借最初掏出的20万元,每年收获数千万元,这在很多人看来是占了大便宜。但柳传志始终明确表态,为计算所辩护。

柳传志:我本来是科学院的一个企业,科学院占了我百分之百的股份,我们希望能够变成一个股份制企业对吧,能够让员工能够有一定的股份。但是国家它改不了,当时的时候不可能国家进行股份制改革,但是我就求助于我的小环境,科学院的领导很开明,然后怎么样呢?就给了我们比如分红权,利润上奖励你们百分之三十五,这时我也能稳住队伍,也有很大的好处。

解说:树大好乘凉,凭借计算所这块金字招牌,公司早期的银行贷款,都是以计算所的名义申请的,而且同时获得了中科院产业局的担保。在之后的十几年里,计算所的若干项研究成果都被顺利带到公司,被进一步开发利用,这种种优惠,给公司带来的好处是不可低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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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zheng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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