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两个被过永鲁称作“蛇口‘基本法’”的文件,在今天的蛇口招商局的档案馆内还能看到。这份出自今天的档案馆长乐俊人先生之手的条例第五章规定:管委会在招商局董事会领导下,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管委会每届任期二年;且任期满一年后,由同级党委主持举行一次民意测验。信任累计不足50%的委员即行免职;被免职的委员不超过三人的,不再进行补选。超过三人或主任被免职,则需进行新的选举。
当时已允许“独立候选人”
蛇口直接民主选举候选人,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从15名正式候选人中选出9人,也可选15人以外的人
和这一《条例》同时出台的《选举暂行办法》中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蛇口工业区党委和管委会各职能处(室)业务员以上的干部(含编制在工业区的管理局干部),各直属企业和事业单位助理经理以上的干部,工业区派往蛇口地区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内联企业的经理、副经理(厂长、副厂长),工业区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的干部,工业区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工业区团委委员和工会委员,工业区各协会(学会)的负责人,无记名选出管委会的15名正式候选人。
此外,凡在蛇口区工业区内中国公民,不论社会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只要到工业区工作已超过30天的,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正式候选人出炉后,由蛇口工业区的全体干部,各基层党支部委员,基层团支部和工会委员,从正式候选人中,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9名管委会委员。获得选票领先的前9人当选。
为了让工业区的工人干部们有更广泛的参与投票,不能到位投票的人或委托他人投票,或者“流动票箱”到各个点去收取选票。
张江明在调查一文中称,蛇口工业区正是循此,“直接民主选举候选人。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选举正式候选人后,由选举工作小组把15名传选人的简历发给全体选民,让候选人向选民发表施政意见,当众接受选民的质询。最后是召开全体选民大会,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从中选出9人。选民也可选15名候选人以外的人,即今天选举提到的‘独立候选人’。最后由选举工作小组将得票最多的9名当选委员报上一级党委批准,组成新的委员会”。
“民主选举产生管委会后,对工业区的公司经理、厂长实行聘任制。聘任前候选人由群众推荐,通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结果不公开),再由组织部门根据群众推荐和考察情况,提出人选,由工业区党委和管委会讨论决定聘任经理名单,再由组织部门与经理协商提出副经理人选,经党委会和管委会讨论通过后,由管委会正式聘任。所有聘任干部,都是一年一聘,连聘连任,不聘时就另做别的工作”。
《人民日报》高度关注
认为蛇口改革符合列宁提出来的“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
1986年7月底,《人民日报》的报道中说:“蛇口工业区在改革干部和人事制度上,贯穿了一个基本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信不过的,已经不能担负领导责任的干部行使否决权。
这种信任票是对干部实行监督的好形式,对工作得好的干部,给以鼓励,支持,对工作一般或缺点较大,信任票仅超半数的干部,敲响了警钟,而对不称职的干部得以及时撤换。”报道认为这是符合列宁提出来的“只有承认和实行选举人对代表的罢名权,才能被认为是真正民主和确实代表人民意志的机关”。
编辑:
李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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