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从诫的十年和“自然之友”的十年
2007年11月17日 20:33南方周末 】 【打印

那是1993年6月5日,在北京郊外一座荒废古塔下,40余位知识分子席地而坐,在一个名为“玲珑公园”的草坪上忧患地讨论着中国环境的恶劣现状。

这是一次自发的没有名称、没有会场、没有议程更没有媒体到场的集会。梁从诫说,事后,我们以那座小小公园的名字称之为“玲珑园聚会”。

早在此前三月,他们中间的四人就开始酝酿成立一个中国的民间环保组织。他们是:梁从诫,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书院导师;杨东平,北京理工大学高教研究所研究员;王力雄,自由作家、探险家;梁晓燕,时任东方杂志编辑。

当时,中国的环境问题还远未如现在这般得到重视。在玲珑园聚会中,一位会员的演说让大家心灵震动:如果我们12亿同胞都以达到美国人的生活水平为目标,据运筹专家计算,需要的资源将是现在的60倍。这块已经喂养了我们五千年的土地,谁会相信还能挤出60倍的乳汁呢?

“以最大的人口吞吃最少的资源,中国的前途便面对双倍的危险”。这句话深深地刺痛着这些知识分子。

梁从诫和他的朋友们意识到真得为环境保护做些什么。他们想到成立一个民间组织。时隔数年,梁先生坦言,当时也不知道到底能做什么,就是想做些什么。

那时候,他们中间还没有人听说NGO,尽管1990年代起国际社会NGO正在大量出现。梁从诫也只是知道著名的“绿色和平组织”——“电视里总能看到他们在示威游行。”

1993年3月,梁从诫带着草拟好的章程和大家商量的名称“绿色环境文化协会”来到国家环保局申请注册。按照中国民间组织登记管理的两个主要法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间组织必须找到一个主管单位。

这一找主管单位的过程被戏称为“找婆婆”,而法律对“婆婆”的资质要求很高:根据分级管理原则,成立一个全国性的NGO,需要找一个国家部委级的“婆婆”。

国家环保局拒绝了梁从诫,因为环保局下面已经有一个“中国环境协会”(记者注:半官方色彩的环境组织),“一个主管单位下面不能有两家相同的协会。”

北京市环保局也拒绝了梁从诫。他继续找“婆婆”,继续被拒绝。“当时我们意识到这条路肯定是走不下去,有点绝望。”自然之友副会长杨东平日后回忆。

柳暗花明。这时国家环保局的一位普通工作人员出主意,你可以挂在一个二级单位下面,二级社团不用单独注册。梁从诫时任中国文化书院导师,还曾担任过书院副院长。于是文化书院“收留”了他们,但按照有关规定名称必须为“分院”,于是梁从诫起名“绿色文化分院”。实际上,根据“保护环境,善待自然”的宗旨,大家私底下已经开始简称“自然之友”。

十年后,梁从诫笑着回忆,当时文化部有关人员纳闷地问,文化书院里弄个绿色文化分院,你们到底搞什么?“主要弘扬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关人和自然的关系,比如天人合一等等。”梁从诫当时瞎蒙一气。

带着文化部盖了章的文件,梁从诫终于来到最后一个关口——民政部。“哐”一下,民政部批准的章顿时就盖了上去。走出民政部大院,拿着一枚崭新的公章,梁从诫感慨万千——为这一刻他奔波了足足9个月。

那枚公章刻着“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friends of nature”,为了实现“自然之友”的名称,friends of nature(自然之友)是申请时梁从诫他们加上去的。

民间性质

1994年,梁从诫写信把成立“自然之友”这个民间组织的消息告诉了一位远在福建的小朋友。小朋友回信问,“你们是不是准备穿上五颜六色的衣服,驾着快艇冲向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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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赵凌、常楠溪   编辑: 李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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