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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者张思之:事关信仰 我们的言行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来源: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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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要:当时局碰到职业信仰,没有为江青辩护成为张思之律师生涯的一大遗憾。之后他积极为李作鹏进行辩护,被李作鹏称为“说真话的人”。遇到冤假错案,他努力伸张正义,严谨与认真一直贯

为李作鹏辩护,定下“二十年之约”

解说:张思之遭到江青拒绝做她的辩护律师后不久就被指定作了李作鹏的辩护律师。被江青拒绝的张思之最初还暗自庆幸但后来他确认为“两案”审判中江青没有律师是一个遗憾,是两案的一个败笔。

方流芳:他当时去这个见江青的时候他感受到了江青是需要帮助的,而且她希望得到律师的这个帮助她处理一些法律问题。

姜楠:李作鹏1914年出生,16岁加入中国工农红军,18岁加入中国共产党,因为骁勇善战,受到林彪的赏识,34岁时就已经升任军长,1955年,41岁的李作鹏被授予中将军衔,并在此后逐步走上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副总参谋长兼海军政委的职位,1971年10月李作鹏因“九·一三事件”被羁押,1973年被开除党籍,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

 解说:尽管张思之被指定作李作鹏的辩护律师,但李作鹏一开始对张思之并不信任。

李冰天(李作鹏之子):我父亲跟我说,他说刚开始啊他也不信任这些律师能为他们,能为我做点什么,他把这个律师成为御用律师,他说御用律师嘛,你能对他们抱有什么希望呢,一开始也不抱有希望,他说我当时主要考虑到我在法庭上如果心脏病犯了是不是律师可以转达我的一些诉讼意见,他把这个律师的作用一开始是放在这个上面。

解说:最终,张思之与苏惠渔还是被确定担任李作鹏的辩护律师,此时,离开庭已经不到一个星期了,在这段时间里两人与李作鹏在复兴医院一共有过两次会面,也正是这两次会面改变了李作鹏对律师的看法。

李冰天:两位律师到他那儿去对他的诉讼从来不打断他的话,从来都是耐心听他的话,耐心听他的讲解,耐心听他的陈述,他感到完全不一样说,对于他的讲话从来不打棍子,从来不打态度,从来不上纲上线,他这十年见惯了是另一种态度,他没有想到两个律师,两个御用律师来了以后这么认真地听他的讲述,这是他已经十年没有见过的,这个和他谈话的对象了。

解说:作为律师的张思之后来回忆起与李作鹏的这段往事时说到动情处还会感动到落泪。

张思之:这个人真的是个硬骨头,真的,确实是一条好汉,好汉,真的是好汉,我跟你讲这个我要掉眼泪的,真的,我要我真的,这个一个人能够做到这一步不简单不简单,我现在我写文章我都是喊李老将军,我并没有讲什么反革命李作鹏,我就是现在我还是李老将军呢,我还是敬佩的,就此时此刻我跟你讲这话的时候我还是这种感情,从我见他第一面他就再三再四地非常强调的一点,我李作鹏原话,肩膀是硬的,什么事情都担得起,是我的老子不推,绝对不推,但不是我的我也不干,他做到了。

解说:“两案”辩护中张思之和律师们尽可能地发挥了作用,最终他们为5名当事人抹掉了7条罪名,其中李作鹏被抹掉了两条。

李冰天:一个是“两谋”,“两谋”指的是这个谋划政变和谋害毛主席,他们做了辩护,一个是“南逃”,一个是“南逃”,对这两件事情他们也做了实事求是的辩护,我父亲对他们的印象是不错的,对他们的印象是我按我父亲的说法就是实事求是的,最主要的是敢于说真话,我父亲说了好几遍就是说这个张律师他们在这么一个环境下,在这么一个场合下在这么样的一个政治背景下他们敢于说真话,这个不容易,难得可贵。

解说:不过当时的美联社报道,对中国辩护律师的批评却不客气,迄今为止,辩护律师一直是胆怯和软弱无力的,没有对这次国家起诉的案件提出异议,他们的作用看来仅限于为坦白认罪的被告要求宽大处理,律师的工资是由国家付给,后来的庭审李作鹏最终还是坚持自己宣读完了那份最后陈述,1981年1月25日,特别法庭公开宣判,李作鹏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方流芳:尽管他们是在政治上是犯了犯有错误,但是呢在法律上仍然是应当得到公正的对待,受到公正审判的这个权利是每一个人都应当拥有的,我试图站在张老的这一个立场上来进行解读,解读他的这一个这一个想法,他有一种很强的律师的使命感。

解说:实际上“两案”审判无论是站在审判的一方还是站在辩护的一方,作为参与其中的律师张思之无法超脱当时的政治背景,他甚至无法超脱由此带来的“为坏人辩护”的名声,案子审判完后,1980年12月27日,张思之和苏惠渔第三次去复兴医院会见了李作鹏,目的是听取他对辩护工作的意见。

张思之:这也是根据我对我的职业的理解和要求,那么我应当去回访他一次,征求一下他对我们律师工作的意见,再加上说心里话呢我对他还有某种好感,我应当去看看他去,这样呢就征求他的意见,他想了一下,难为你们了,也不怪你们,这是他开始跟我们讲,后来我说你不必表扬我们,我说我们是诚心诚意的想听听你的意见,他说那你要是这样讲啊那我告诉你,你们敲了两下边鼓。

解说:李作鹏将辩护小组的工作比喻为敲小鼓,可只是敲了个边,没敲到中心点上,就是这次见面李作鹏提出要送给两位律师一首诗。

李冰天:当时张思之律师就说马上就要要,我父亲当时没有给,我父亲说了这么一句话,20年以后你们可以看到,当时张老就马上说了一句话,我等20年。

张思之赴二十年之约

解说:20年后,2001年3月,张思之为了那个二十年之约开始寻找李作鹏。

张思之:天无绝人之路,有一天,总后有一个同志,我不认识的,突然通过事务所打电话给我,说有事要问我,要咨询我,我说总后的同志他要问我,我说那你告诉他我现在有事要问他,先答复我,我说给我找李作鹏,下午把电话就传过来了,说李作鹏确实在北京。

解说:不过此时的李作鹏因身体的原因已经很少与外界往来,但这这一次在知道是张思之要找他后他却欣然同意。

李冰天:我父亲说你看,我当年说20年后给他们这首小诗,今年刚好20年人家就找上门来了,其实我心里头想的是有必要见吗?20年了,我这,我作为下一代人啊,有必要见吗?他就又把这个20年到了20年张思之律师千方百计地找到他索要小诗这件事情他就认为进一步印证他觉得这个人可信,甚至潜台词就是不能不见,不能不见,一定要见,一定要把小诗给他。

解说:2001年5月16日,时隔20年后,张思之在北京城郊与李作鹏久别重逢。

张思之:当天我我是给自己规定了只谈一个小时,因为我知道他年纪那么大了,身体也不是很好,还就谈了一个小时。

解说:李作鹏给诗拟的题目叫《评律师》,尊敬公证人,天知无偏心,官方辩护词,和尚照念经,遵命防风险,明哲可保身,边鼓敲两下,有声胜无声。

张思之:你不要生气,如果是现在写不会是这样的,我说那我告诉你,如果是你现在写的我可没有这么大的兴趣,二十年以后我还来,我要是就是你过去那个时候写的,他说那你有什么意见你就说吧,我说意见没有,我说有一个情况需要跟你说一下,我说你这里边讲我明哲保身我说这个事情不存在,因为我是官方派的,你已经讲清楚了,是不是,官方辩护词嘛,你头一句话就是这个嘛,对不对,我给官方办事情我还需要明哲保身吗?这个时候陪我一块去的那个年轻律师就插了一句,说我们张老师不是那种人,他哪会明哲保身啊,李作鹏大怒,李作鹏啪,他当时他老拍我的腿,把我腿一拍,明哲保身就不错,那么恶劣的环境能够做到明哲保身容易嘛。

解说:公正地说,在那种特定的执法环境中,律师还是最大限度地发挥了作用,不是走走过场,就是我做律师的办案风格来讲如果现在接到这样一份起诉书,我相信我会根据事实逐条逐条地来弄清那些问题,对不实之词予以澄清,加以辩驳,我大概能做到这一点。张思之后来这样总结那次辩护。

张思之:我认为我那个辩护还是反应出我的个性了,还是反应出我的特点的,你比如说那个辩护词的开头,很多人不理解,那条辩护词的开头我都讲,我说整个的诉讼程序是合法的,为什么我要讲这一句呢,我律师应当起这个作用,应该监督你们的程序是不是合法,我的意思是在这个地方,所以这话我必须讲,我认为是合法的,合法就是合法嘛,那你不合法不合法的事我也要讲啊,对不对,但是具体到此案那我只能讲你合法,如此而已,不是多余的废话,绝对重要,我坚持。

《我们一起走过》凤凰卫视中文台播出【节目专区】

主持人:姜楠

首播时间:周六 10:35—11:30

重播时间:周日 01:10 05:20 15:30 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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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坤 PV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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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2我们一起走过 行者思之 http://d.ifengimg.com/w120_h90/p0.ifengimg.com/pmop/2016/11/12/885a3d70-54d8-40ea-a27c-8e679f400a0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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