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和平共处法”为何引发台湾岛内激辩?
2008年01月08日 13:25凤凰网专稿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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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海听风录》节目在凤凰卫视资讯台播出

首播时间:1月9日(周三)20:15-21:00

重播时间:1月10日(周四)03:15-04:00,14:15-15:00

台湾晶圆大王、联电荣誉董事长曹兴诚,去年11月突然在台湾报章刊登头版广告,发表“两岸和平共处法”,呼吁马英九及谢长廷两位参选人共同参与制订,引来舆论哗然,陈水扁公开大骂曹兴诚二十分钟,批评他鼓吹反独促统法案。究竟“两岸和平共处法”是否意味走向统一?为何主张引发台湾岛内激辩?对两岸关系又有何启示?曹兴诚亲身作客听风录,为大家解疑问,还有香江论坛主席江素惠和清华大学管理学院台湾研究所副所长殷存毅,多角度分析曹兴诚事件。

曹兴诚是联华电子前董事长,在他领导下,联华成为世界第二大晶圆代工厂,在商界地位举足轻重,先后被李登辉及陈水扁聘为国策顾问。2005年,联电因为违反政府的中国投资规定,间接投资和舰科技而遭起诉,曹兴诚因而退休。蛰伏一段日子后,他在去年11月12日,自称小民,在报章刊登广告,提出「两岸和平共处法」主张,并呼吁马英九及谢长廷共同参与制订,又将文章放在博客上,获得热烈回响,同时也招来深绿阵营及陈水扁猛烈抨击,斥责他鼓吹反独促统法案,曹兴诚随即再三发表文章响应,成为备受争议的四论。

曹兴诚的“两岸和平共处法”,理念来自民进党的“台湾前途决议文”及大陆的“反分裂国家法”。“台湾前途决议文”主张任何独立现状的更动,必须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方式决定。换言之,民意为首,未拒绝统一。

“反分裂国家法”第五条则指出,以和平方式实现祖国统一,最符合两岸同胞的根本利益。但未界定和平方式。曹兴诚的主张,正是以“台湾前途决议文”的“公民投票”,来界定“反分裂国家法”的“和平方式”,解决两岸问题。

要点包括:台湾不举办“独立公投”,宣布不排斥与大陆统一,但必须通过“统一公投”,“统一公投”应在大陆提出时才办理,“统一公投”前,大陆要公布高度自治方案,让台湾民众自行决定,“统一公投”次数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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