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昔龙
许昔龙律师:曾代理2004年公安部“雷霆一号”案;中共南京原市委书记王某涉嫌受贿案;“上海社保案”(上海福禧公司涉嫌单位行贿、欺诈发行债券案);“2008年度十大典型案件”之“万里大造林”原总经理刘某涉嫌非法经营案。
许昔龙:期待《国家教育考试法》的出台
这两天吉林高考舞弊案被传得纷纷扬扬,教育部也出面称要严肃处理。如何严肃?最严重的莫过于要“治罪”,司法机关介入对当事者进行刑事制裁。让我们来看看,松原高考弊案会涉及到哪些法律条款:
据,今年松原地区高考有抄袭以及用耳机等电子设备作弊的现象,如果只是考场内一个考生抄袭了另一名考生的卷子则只是违反了相关考试规定,按考场规则及相关规定处理即可。
高考试卷作为国家机密,如果为了作弊而事先获取相关试卷内容信息,则有可能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据公开的报道来看,公安局的屏蔽车甚至遭到家长围攻。屏蔽车为公安机关现场执行公务之用,而行为人明知前述车辆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加以阻碍,这有能涉嫌妨害公务罪,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监考老师是属于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如果有监考老师收取考生家长的钱财后,利用监考的身份,为考生作弊提供方便,则有可能构成受贿罪,送钱一方则有可能构成行贿罪。
如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组织高考活动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不认真履行职责或滥用职责,导致这样一个极具社会影响“事件”的发生,则有可能构成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保管高考试卷的人故意或过失泄露试卷内容,则有可能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罪或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据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松原高考作弊事件,使曾被人称为最公平、公正的我国高考制度面临考验,期待《国家教育考试法》的出台能更有效地杜绝、制裁考试舞弊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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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陈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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