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清《劳动合同法》 赶上“国家公务员”大潮
2008年07月01日 11:34 】 【打印

主持人:吴小莉

嘉宾:尹蔚民

2007年5月,中国山西一起非法用工的"黑砖窑事件",不仅引起了社会民众的高度关注,而且震动中央高层。一个月后,从2004年就开始起草,收集了19万条意见,历经三审都无法通过的《劳动合同法》,终于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获得了全票通过。

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然而,这部几经修改的法律,在其颁布之后,还是在劳资各方之间引起了广泛的争议。争议的内容尤其集中在这样一些方面的内容:诸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与符合规定的劳动者签定无固定期限合同"等。

《劳动合同法》轩然大波

主持人:《劳动合同法》公布之后其实引起了社会很多的讨论,也出现了部分的外商的撤资甚至倒闭的这种情况,您怎么看《劳动合同法》到底对于企业来说,是不是的确会造成他们很大的负担和压力。

尹蔚民:我现在基本的看法是这样子,《劳动合同法》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就应该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你刚才讲到的一些情况,后来我也专门责成他们做过一些调查,因为《劳动合同法》的原因,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的这种撤资并不是普遍现象,比如说有一些韩资的撤离,不是因为《劳动合同法》,是多种因素,这个造成的,《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呢,增加了企业的用工成本,这也要分析看,因为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就应该企业给工人上各种保险,《劳动合同法》无非是进一步地来强化,提出了一些制裁性的措施,工人在你这工作,你当然应该依照国家法律给人家上各种各样的保险,这是你的法定义务。

统计资料显示,《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短短两个多月时间内,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就已经超过了八成。然而,就在2008年的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东莞玖龙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张茵,一项关于"取消无固定限期合同"的提案,再度引起了劳资各方的广泛关注。

尹蔚民:《劳动合同法》当然是在几个问题上大家是非常关注的,一个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问题,一个是"劳务派遣"的问题,可能大家主要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什么呢?就是说,我们是从改革开放以后在劳动用工上面始终是一种打破铁饭碗,打破铁交椅,在向搞活的方向在发展,那么现在给他们一个感觉是什么呢?就是用工单位的这个人员,就觉得好像《劳动合同法》这块怎么死了,这个"无固定期限合同"是不是又是铁饭碗,我觉得这种争论啊,也是正常的。

2008年5月8日,《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在网上公布,并于5月20日前公开征求民众的意见。"草案"内容共45条,然而,有近1/3的条款集中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

"草案"一出,立即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在接受调查的12000名网民中,有超过64%的网民认为"草案"违背了《劳动合同法》的本意。

主持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部分啊有了14项的例外,这个条例出来了以后,也有部分的网民或者劳动者他们会觉得说,好像又偏向了用工单位。

尹蔚民:这是大家的一种误解,《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它只是贯彻《劳动合同法》的一个具体的一个实施的一个细则,它不会改变任何《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原则,它不能与法相抵触,当时在"无固定期限合同"这个方面在《实施条例》里面规定了14种例外,也就是说14种情况下,可以不签这个"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个是在《劳动合同法》全部规定当中都有,无非是把散落在各个条文的内容集中在一起表述,所以就给大家一种错觉,以为说原来《劳动合同法》是偏向于这个工人这一块的,现在这么一集中表述呢,又偏向用人单位这一块,实际上不是这么一个概念。

尹蔚民告诉我说,从收集的意见来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的45条内容,有超过40条都要修改。

主持人:预计什么时候能够确实的实施。

尹蔚民:是很快的我们会把征求意见的结果,整理之后,向国务院报,这个《实施条例》呢,是要经过国务院发布的,所以还需要经过国务院常务会议进行讨论。原来可能会觉得会早一点,现在因为,也是因为抗震救灾的这个工作,可能往后要稍微拖一点,但是时间不会太长。

劳动、人事部门的三度分合

1978年,刚刚实行改革开放的中国百废待兴、人才匮乏。这一年,在北京铁路局任组织干事的尹蔚民,调任中央组织部经济干部局干事,那时他2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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