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冤案:毛泽东亲批此人不可信用
2009年04月02日 17:16东方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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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潘的问题没弄清楚我不能走!

原来上海刚解放时,潘汉年、杨帆根据上级指示,采取“以特反特”,在公安系统暂时留用了部分反正特工、变节分子,利用他们深谙内情的特点,让他们戴罪立功。这种策略本是在特定时期、特定条件下的产物,到了“潘杨案”发,却成了两人的弥天大罪。而“3300”这个数字原本是在解放战争时期,一个干部在闲谈时对华东局敌区工作部部长杨帆开的玩笑,说杨帆做敌区工作和保卫工作善于利用各种社会关系,手下各色人物俱全。说古代孟尝君门下有食客三千,如今杨帆手下超过三千,并随口诌两句打油诗:“杨公门下三千三,尽是鸡鸣狗盗徒。”当时不过引起一阵哄笑。到了1955年,“3300”成了实数,于是扩而大之,凡是地下斗争时期与潘汉年有过工作关系的人,都成了怀疑对象。

更为离奇的罪名是:“解放后向台湾供给情报,导致二六轰炸”。上海发电厂是在解放前建造的,国民党岂有不知上海发电厂在何处而需潘汉年“提供情报”的道理?

零落

8年幽禁,潘汉年一案迟迟未判。直到196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内奸”罪,判处潘汉年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期间,潘曾一度被“假释”出狱,与夫人董慧一起被安置在北京团河农场。在一次和朋友交谈中,他说:“我是冤枉的,杨帆也是冤枉的。这些事一时说不清楚,功过是非,历史自有定论。”

1967年5月22日,在江青、康生一伙的操纵下,潘汉年和董慧被重新收监,关押在北京秦城监狱,又经受了长达5年的“审查”。这次坐牢与上次不同,在无休止的折磨下,年已61岁的潘汉年健康状况急剧恶化。直到1972年,以原来的罪名,报经当时党中央批准,潘汉年被永远开除出党,改判无期徒刑,与夫人董慧一起被安置在湖南省公安厅江茶场。1977年4月14日19时54分,潘因病在湖南长沙省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去世,终年71岁。不久,董慧也含冤病故于江茶场,随潘汉年而去……

与传奇的潘汉年相比,董慧的生平极其简单。她原本是香港的富家之女,为了救国,十几岁来到延安,与潘汉年相遇结合后,一直随他奔波在生死线上。新中国成立后,没过几年安稳日子,就受潘汉年一案株连被捕入狱,一起生活在另一种生死线上。当她的亲人从香港赶来要将她接回香港时,她拒绝了。她说:“我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富强回到祖国,那时才16岁,今年60岁啦!老潘的问题没弄清楚,我不能走!”

昭雪

对潘汉年的问题,“文革”之前,就有人向党中央写信表示怀疑,只是不了了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许多当年同潘汉年一起出生入死的老同志纷纷向党中央反映情况,要求复查潘汉年案件。从1978年11月起,陈云同志曾多次要求复查潘汉年案;1980年11月3日,在讨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时,廖承志在发言中提出:我和刘晓同志商量过,认为潘汉年问题可以说是个冤案。因此我正式严肃地建议,中央对潘汉年一案要重新审查;与此同时,潘汉年的亲属也多次上书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希望能对潘汉年一案作重新调查、处理。

党中央于1982年8月23日发出文件,向全党郑重宣布:把潘汉年同志写为“内奸”,并将其逮捕、判刑、开除党籍,都是错误的。这是建国以来的一个错案,应予彻底纠正。

潘汉年说过,“功过是非,历史自有定论!”只是这定论来得太迟太晚,潘汉年只能笑在九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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