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汉年冤案:毛泽东亲批此人不可信用
2009年04月02日 17:16东方新闻网 】 【打印已有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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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1955年潘汉年被定为反革命,1982年才得到平反。这桩冤案长达27载4个月零20天。一个在党和政府内担任许多要职的高级干部为什么突然被捕了呢?而被捕后当时很多人并不知情,他到底是怎样被捕的?被捕后又被关在哪里?他的“罪证”是什么?这个案子涉及到多少人?他的妻子董慧的命运和他本人的结局又是怎样的呢?

蒙冤

1955年3月15日,潘汉年主持了上海中苏友好大厦的落成仪式,当晚乘车去北京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这次会议的一项重要议题是解决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问题。一些曾受高、饶影响,或与高、饶有过牵连的人先后在会上做了自我批评和交代。毛泽东在会上要求高级干部本人历史上有什么问题要交代的,应主动向中央讲清楚。在会上印发的材料中,有涉及上海市公安局工作中的一些问题,潘汉年看了材料后,触发了长期埋在心底的一件往事。

潘汉年与妻子董慧

那是1943年,潘汉年奉命到上海寻找汪伪特工头目李士群,搜集日伪情报。与李见面后,李突然提出汪精卫现在很消沉,想见潘汉年。潘汉年明知是圈套,但权衡当时的实际情况,从大局出发,决定答应李士群的要求。事后,潘汉年回到淮南根据地没有马上向组织报告,许多书上写的都是“种种原因”,但主要原因有二:一是当时整风运动正值干部审查阶段,饶漱石利用整风反陈毅,说陈毅偏袒知识分子干部,潘汉年怕一时讲不清,把问题复杂化了,也对陈毅不利;二是他怕饶漱石以莫须有的罪名把自己打成特务,成为第二个“杨帆”。作为1925年入党的革命者,他目睹过党在“左”的路线下的种种悲剧,他内心斗争过,痛苦过——他不是不想讲,而是有顾虑。但他不曾料到这一迟疑,将给他带来终生的遗憾和痛苦。

1955年4月2日,经过反复考虑,潘汉年向陈毅详细汇报了1943年会见汪精卫的来龙去脉,和自己长时间未向组织说清楚的原因,并将一份此事的经过情况和检讨交给陈毅转报中央。毛泽东看过材料后批示:“此人从此不能信用。”并做出了立即逮捕审查潘汉年的决定。

罪名

就在递交材料的当晚,潘汉年在他下榻的北京饭店被捕。没有律师可以代他辩护,不能与外界及亲属联系。从这一天开始,潘汉年冤沉大海。

潘汉年作为“内奸”的一条主要罪状,是1936年“秘密投靠CC派”,“成了国民党特务”。事实上,潘汉年作为中共谈判代表在1936年至1937年间和国民党的谈判代表陈立夫、张冲等有过多次接触,为党做了大量工作,据此认定他投降没有任何证据;另一条主要罪状是“投靠日本特务机关”。事实是,当时根据中央指示,凡是敌占区的隐蔽系统,都应派人打入敌伪组织,掌握敌方动态,利用敌方力量,掩护革命工作和保护革命力量。应该说潘汉年从事情报工作成绩辉煌——1941年6月21日,德国进攻苏联,第一个送情报的是阎宝航先生,随之潘汉年的情报也到了,事后,斯大林曾发电报对中国共产党出色的情报工作表示感谢;另一次是苏德战争爆发后,在日本是北上进攻苏联还是南下态势未定的情况下,潘汉年得到日本即将南下的情报,对中共中央制定正确的战略起了很大作用。因工作出色而屡受中央嘉奖的潘汉年,不料在50年代,也因此罹祸!

除了见汪精卫,潘汉年还有一个骇人听闻的“罪名”——就是身为分管政法、情报工作的副市长,与当时的上海公安局局长杨帆在一起包庇敌特3300人!这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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